1、盗窃数额不满2千元,但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具有任意一种情形,判处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触犯的情形或盗窃次数增加的刑期相应增加。
2、盗窃数额达到1千元、不满2千元,具有如下八种情形之一的:
①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③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④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⑤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⑥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⑦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⑧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判处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同时触犯的情形增加,刑期相应增加。
3、盗窃数额达到2千元,判处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金额增加,刑期相应增加。
4、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1件,判处六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馆藏一般文物增加,刑期相应增加。
盗窃数额达到2千元、不满6万元,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依法免除处罚:
①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③被害人谅解的;
④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盗得财物迫于各种压力又返还财物的,仍然是构成盗窃罪的,不过在案发前主动将赃款赃物放回原处未造成丢失或归还失主的,可以适当减少刑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盗窃多少达到立案标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