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是怎样的

离婚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

1、小产权房的分割,法院对于小产权房所有权一般不会予以分割,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并由使用的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2、经济适用房的分割,夫妻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时间不足5年的,法院会等到夫妻取得房屋完全产权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房屋再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房产法院会根据照顾女方、子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有: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可以根据竞价取得;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就变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离婚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是怎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3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75****76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6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4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7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3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0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80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2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5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4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离婚分割房产有哪些特殊情况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分割房产有哪些特殊情况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违章特殊情况怎么处理违章特殊情况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制定的《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对4种违反限速规定但未造成后果的交通违法行为仅予以警告,而不再罚款和扣分: 1、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3、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以下九种交通违章是可以申诉的。所以有些违章别着急去处理,先看看到底是哪种情况再说。 第一种: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被拍摄两次违停,可以申诉,前提是车辆没有移动。这种情况一般向交警说明情况就可以,因为时间和地点都是相同的,有可能是录入重复导致。 第二种:号牌录入错误,这种情况可以申诉。人都有疏忽犯错的时候,交警也不例外。此情况需要司机对违章日期前后几天的行车路线记录十分详尽,可以向交警说明情况。 第三种:避让事故压线被拍,可以申诉。遇此情况,最好将现场拍照,如果所在路段有监控,可申请调取当日录像进行查看。 第四种:遇到违法行驶的非机动车,为了避让不得不压线,被拍了也可以申诉。申辩方法和 第三种情况一样,最好调取所在路段监控,以保证真实性。 第五种:遇上车辆抛锚在路上,那也不得不绕行啊,被拍了咋办可以申诉。 第六种:因为帮助别人而被开罚单,此种情况可以申诉。如遇参加考试考生、产妇生产等紧急情况时,可拿考生准考证和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向交警证明当日情况的紧急,通常情况下可以避免被扣分罚款。 第七种:在路口信号灯故障的情况下被拍的,当时临时信号灯和固定信号灯冲突,这个可以申诉。此种情况,需司机将当时信号灯情况照相,最好将故障发生时的情况录下来,以便向交警说明。 第八种:车辆贴线行驶被误拍压线,可以申诉。 第九种:因为道路交通标示不明或者没提示而被开罚单,主要责任不在自己的,一定要申诉说明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醒:如果要进行电子眼违章的复议,需要把行车证复印一份,在背面填写“复核审请”,内容为:车号、违章时间、违章地点、复核理由、撤消要求、审请人、联系方式、审请时间。然后,把复核审请送到当地的交警大队,如果能排除,交警部门会为你消除违法记录。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1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的手续及财产分割,分割时有没有特殊情况
[律师回复] 你可以选择自愿离婚,你们一起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然后过了30天之后,就可以领取离婚证了。但是丈夫不愿意离婚的话,就需要诉讼离婚了,你向法院申请离婚,因为你们已经分居20年了,是可以判离婚的了,判决下来后,你们就是离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假释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假释的特殊情况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特殊情况违章能免处吗,特殊情况交警处理违章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有四种超速行为免于处罚不罚款不扣分,还有九种交通违章可以申请免于处罚。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制定的《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对4种违反限速规定但未造成后果的交通违法行为仅予以警告,而不再罚款和扣分:
1、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3、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以下九种交通违章是可以申诉的。所以有些违章别着急去处理,先看看到底是哪种情况再说。
第一种: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被拍摄两次违停,可以申诉,前提是车辆没有移动。这种情况一般向交警说明情况就可以,因为时间和地点都是相同的,有可能是录入重复导致。
第二种:号牌录入错误,这种情况可以申诉。人都有疏忽犯错的时候,交警也不例外。此情况需要司机对违章日期前后几天的行车路线记录十分详尽,可以向交警说明情况。
第三种:避让事故压线被拍,可以申诉。遇此情况,最好将现场拍照,如果所在路段有监控,可申请调取当日录像进行查看。
第四种:遇到违法行驶的非机动车,为了避让不得不压线,被拍了也可以申诉。申辩方法和
第三种情况一样,最好调取所在路段监控,以保证真实性。
第五种:遇上车辆抛锚在路上,那也不得不绕行啊,被拍了咋办可以申诉。
第六种:因为帮助别人而被开罚单,此种情况可以申诉。如遇参加考试考生、产妇生产等紧急情况时,可拿考生准考证和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向交警证明当日情况的紧急,通常情况下可以避免被扣分罚款。
第七种:在路口信号灯故障的情况下被拍的,当时临时信号灯和固定信号灯冲突,这个可以申诉。此种情况,需司机将当时信号灯情况照相,最好将故障发生时的情况录下来,以便向交警说明。
第八种:车辆贴线行驶被误拍压线,可以申诉。
第九种:因为道路交通标示不明或者没提示而被开罚单,主要责任不在自己的,一定要申诉说明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醒:如果要进行电子眼违章的复议,需要把行车证复印一份,在背面填写“复核审请”,内容为:车号、违章时间、违章地点、复核理由、撤消要求、审请人、联系方式、审请时间。然后,把复核审请送到当地的交警大队,如果能排除,交警部门会为你消除违法记录。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1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氧割工是特殊工种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特殊情况下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处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和我老公要离婚了,因为我们的感情不和,我们的房产证上是我们双方的名字,我想了解一下关于这个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的8种特殊情况是什么?晓得。
[律师回复]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房屋分割问题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1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氧割工属于特殊工种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氧割工是不是特殊工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氧割工算是特殊工种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特殊情况下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处理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处理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氧割工属于特殊工种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1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氧割工算是特殊工种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特殊情况下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处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氧割工算不算特殊工种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遗产分配的特殊情况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遗产分配的特殊情况问题解答如下,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是怎样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