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上班途中被电瓶车撞伤,如果本人对该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的,一般能认定为工伤。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可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果本人负主要责任的,或者不构成交通事故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夜班下班途中自己骑自行车摔伤不算工伤。夜班下班途中符合上下班途中,但自己骑自行车摔伤属于自己的原因导致的,不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个条件。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六条
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在上班途中被电瓶车撞伤能定为工伤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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