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群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1、具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满一年,没有其他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2、具有常住户口自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居住或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在外借房居住的;
3、无常住户口自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居住满五年的;
4、因服兵役、读大学、服刑户籍迁出,没有其他住房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离婚时应由夫妻自行协商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协商不成,且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求问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