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何时会丧失效力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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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何时会丧失效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何时会丧失效力

公证遗嘱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如果没有法定无效情形的出现,公证遗嘱一般不会丧失法律效力。根据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即产生法律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无公证的自书遗嘱是有效的,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规定公民订立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何时会丧失效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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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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