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离家出走如何离婚?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1、确定管辖法院,直接起诉离婚。2、公告送达,缺席审判。3、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夫妻一方长年离家,不与家人联系或者失踪的,一方要求起诉离婚,可以按照流程提起离婚诉讼。关于“婚内离家出走如何离婚”的问题,下文中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婚内离家出走如何离婚?

一、婚内离家出走如何离婚

1、确定管辖法院,直接起诉离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不满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离婚案件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注意:原告主张被告下落不明,立案时应一并提交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等出具的证明材料。

一方离家出走时,建议及时到公安机关、街道办或居(村)委会等备案,否则缺少出具下落不明的依据。

2、公告送达,缺席审判

被告下落不明或无法送达的,法院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期满无人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作出后再公告60日,无人上诉的判决生效,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3、申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如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持续满2年或4年,另一方可根据个案情况选择宣告失踪或者死亡。

(1)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持续满2年的,可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先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夫或妻为失踪人,然后再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的,可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宣告死亡之日即婚姻关系消灭之日。

注意:宣告失踪或死亡并非对下落不明人员离婚的前提条件,但一旦被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

虽然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案件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但不意味着当事人不到场就不能离婚。夫妻一方长年离家,不与家人联系或者失踪的,一方要求起诉离婚,可以按照以上流程提起离婚诉讼。

二、诉讼离婚有几种形式

细分为法院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形式:

1、法院调解离婚: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时,法院组织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经调解,双方均同意离婚,财产和子女等问题都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出具调解书解除双方婚姻关系,这个离婚调解书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法院判决离婚是法院组织调解无效后,如果认定双方确实符合离婚条件,以离婚判决书的形式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三、配偶失踪后债务应当如何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从法条规定可知,男女结婚后不能否定夫妻双方的独立人格,原则上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还是需要共同签字。但夫妻作为“利益共同体”仍要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为债务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或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虽然钱不是你借的,名字不是你签的,但只要配偶在外偷偷借了款,你就有可能作为债务人一同偿还借款。尤其是在配偶失踪的情况下,失踪并不影响债务的偿还,债权人有权要求另一方代为偿债。

对于一方离家出走的离婚案件,另一方起诉至法院后,一般会先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被起诉方送达起诉书和开庭传票。如果均不能送达成功,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起诉方送达起诉书和开庭传票,之后在公告送达确定的开庭时间,被起诉方未到庭的,法院会缺席审理本案,并根据起诉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以上就是对“婚内离家出走如何离婚”的解答,若还有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4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内离家出走如何离婚?
一键咨询
  • 135****7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8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4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2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3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8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31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1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6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婚内离家出走算遗弃吗
在婚姻关系期间,离家外出不等于遗弃。遗弃罪主要指的是对年迈、年幼、患病等不能自理的人,应养不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触犯遗弃罪,将受到法院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婚内离家出走算遗弃吗
在婚姻关系期间,离家外出不等于遗弃。遗弃罪主要指的是对年迈、年幼、患病等不能自理的人,应养不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触犯遗弃罪,将受到法院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有一个姐姐走私贩卖了珍贵的内存卡,现在被他们单位的同事给举报了,未经国家批准走私要判多少年的有期徒刑规定的呢? 走私内存卡判多少年
[律师回复] 根据《刑法》第153条对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11月14日)
第六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
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是指对多次走私未经行政处罚处理的。
《刑事法律适用问题解答(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问题1]如何区分走私案件中的“货物”与“物品”?
答: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属于选择性罪名,由于海关核税部门对入境“货物”和“物品”采用不同的计税方法征收税款(物品的税率一般低于货物的税率),故同一走私对象因定性不同必然导致核定的偷逃税额不一,从而直接影响定罪量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区分二者应当以是否“自用”为标准。即“物品”是指个人运输、携带进出境的行李,邮寄进出境的财物,包括货币、金银等。对于超出自用的合理数量的财物,应当视为“货物”。“自用”,指供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使用或用于馈赠亲友。合理数量,指海关依照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相应地,“货物”系指上述“物品”以外的,行为人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出售的财物。
[问题2]如何认定走私犯罪单位的自首?
答:认定走私犯罪单位的自首,关键在于把握自首行为是否出于单位的意志以及自首者能否代表单位。司法实践中,一般按以下三种情况分别认定:
1.单位走私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经授权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走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单位自首,并依法对犯罪单位和其中的自然人给予从宽处罚;如果犯罪单位中有的自然人拒不到案或到案后不如实交代罪行的,对该自然人不能认定为自首。
2.单位走私犯罪中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先行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到案后亦能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的,可以单位自首论;如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拒不到案或到案后不如实交代罪行的,只能认定自动投案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成立自首。
3.没有参与单位犯罪的单位负责人主动投案,参与单位犯罪的有关人员到案后能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可以单位自首论,并依法对犯罪单位及其中的自然人给予从宽处罚;如果有的自然人拒不到案或到案后不如实交代罪行的,对其不予认定自首。
[问题3]集团(总)公司中不具有法人地位的分支机构、内设职能部门或个人,擅自以集团(总)公司名义实施走私犯罪,为集团(总)公司或者本部门谋取非法利益的,如何确定犯罪主体?
答:依照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具有法人地位的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职能部门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因此,集团(总)公司内部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内设职能部门,以本部门名义实施走私犯罪,违法所得亦归部门所有的,应当以该部门作为单位走私犯罪的主体。
对于分公司、分支机构、内设职能部门或个人以集团(总)公司名义实施走私犯罪,违法所得全部或大部分归集团(总)公司所有的,应当区别如下情形,分别认定:
1.分公司、分支机构、内设职能部门或个人以集团(总)公司名义实施的走私犯罪行为,事前经集团(总)公司负责人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决定、同意的,违法所得全部或大部分归集团(总)公司所有的,应当认定为集团(总)公司实施的单位犯罪,而非分公司、分支机构、内设职能部门或个人犯罪。
2.分公司、分支机构、内设职能部门或者个人擅自以集团(总)公司名义实施走私犯罪行为,集团(总)公司事前不知情,事后亦未予追认甚至明确表示反对的,因部门或个人的行为不能体现集团(总)公司的意志,依照主客观一致的定罪原则,即使违法所得全部或大部分归集团(总)公司,也不应认定集团(总)公司为走私犯罪的主体,而应当认定具体实施走私犯罪行为的相关分公司、分支机构、内设职能部门,或者个人为犯罪主体,违法所得归单位视为该内设部门或个人对违法所得的处置。在量刑时,可以考虑酌情从轻处罚。
[问题4]单位与个人共同实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犯罪时,如何适用法律?
答:单位与个人相勾结,共同走私的,均应对共同走私所偷逃应缴税额承担刑事责任。鉴于单位犯罪的起刑点高、法定刑相对较轻,对此,应依照走私偷逃应缴税额的具体情况及单位与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区别如下情形,分别认定:
1.单位和个人共同走私偷逃应缴税额为5万元以上不满25万元的,如果单位起主要作用,对单位和个人均不追究刑事责任,由海关予以行政处罚;如果个人起主要作用或者个人与单位作用相当,对个人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由海关予以行政处罚。
2.单位和个人共同走私偷逃应缴税额超过25万元的,以主要实行犯的定罪处罚标准为基点,区分下列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单位为主实行走私犯罪,个人起次要或帮助作用的,定罪量刑均应适用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以保证主从犯在处刑上的相互协调性。
(2)个人为主实行走私犯罪,单位起次要或帮助作用的,由于犯罪单位无法适用个人犯罪所对应的自由刑或生命刑,且适用单位犯罪的法定刑一般不会加重犯罪单位中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的刑罚,故应当对犯罪单位和个人分别适用各自对应的法定刑。
(3)单位与个人共同出资、共同实施走私行为并按比例分成,难以区分主次作用的,应对犯罪单位和个人分别适用各自相应的法定刑。由于走私罪中单位与自然人各自对应的法定刑相差悬殊,有必要适当注意犯罪单位中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与作为共犯的个人在量刑上的平衡,对作为共犯的个人适度从轻处罚。
[问题5]如何认定走私犯罪的既遂与未遂?
答:依照2000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海关监管现场查获的走私犯罪案件认定既遂、未遂问题的函》的批复精神,走私犯罪的既、未遂问题可以区分下列几种情况分别认定:
(1)对于行为人通过国家设置的海关监管场所“闯关走私”的,只要走私货物、物品到达海关查验关口,或者进入海关专设的监管货场而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走私既遂。
(2)对于行为人携带、运输走私货物、物品“绕关走私”的,只要走私货物、物品到达国(边)境线的,应当认定为走私既遂。
(3)对于行为人采用在境内邮寄货物、物品方式进行走私的,只要行为人在邮政部门办理完毕邮寄手续,即应当认定为走私既遂;如果在办理邮寄手续过程中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走私未遂。
(4)对于行为人故意实施上述走私行为,但属“对象不能犯”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走私未遂。
[问题6]对于走私犯罪中的货物或物品,是判决“予以追缴”还是“予以没收”?
答:根据《刑法》第64条的规定,走私犯罪中的走私货物或物品应当归属于“用于犯罪的本人财物”,而不是违法所得。亦即“用于犯罪的本人财物”通常包括犯罪工具和某些犯罪对象,比如非法经营的专营、专卖物品等(违禁品除外)。“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获得的非法利益。因此,在刑事判决中,对于走私的货物、物品,应当判决“予以没收”,而非“予以追缴”。
《上海法院量刑指南总则部分(试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沪高法[2005]83号 200
5.0
1.01发布)
第二十四条[罚金刑的适用] 在依法判处罚金刑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在对单位犯罪中的自然人依法判处倍比或限额罚金时,一般应以个人违法所得数额作为判处罚金的基数,并以一至五倍为限度;个人没有从中获利或者数额难以查清的(个人犯罪的场合亦同),可以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缴纳罚金的能力,判处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如偷税罪、非法经营罪等)。(2)在对犯罪单位依法判处无限额罚金时,如果有违法所得数额的,一般判处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金;如果仅有非法生产、经营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等犯罪数额,没有违法所得数额的,一般判处犯罪数额百分之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如侵犯著作权罪、走私淫秽物品罪等)。(3)在对犯罪个人依法判处无限额罚金时,如果有违法所得数额的,一般判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如果仅有非法生产、销售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等犯罪数额,没有违法所得数额的,一般判处一千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如盗窃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
对于一人犯数罪被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采用相加原则实行并罚,执行总和数额;如果被分别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内离家出走算遗弃吗
在婚姻关系期间,离家外出不等于遗弃。遗弃罪主要指的是对年迈、年幼、患病等不能自理的人,应养不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触犯遗弃罪,将受到法院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婚内女方离家出走可以离婚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离家出走的情况下也可以离婚,如果女方离家出走多年,并且本人也联系不到女方的下落,女方失踪满两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女方失踪,女方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分居满两年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国内经常有走私货,昨天看新闻,海关破获了一起特大走私案,走私的东西是五花八门的,而且走私的年限也挺长的,走私罪如何判刑的?
[律师回复] 走私罪如何判刑根据《刑法》第153条对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妻子婚内离家出走我怎样离婚
1、确定管辖法院,直接起诉离婚。2、公告送达,缺席审判。3、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夫妻一方长年离家,不与家人联系或者失踪的,一方要求起诉离婚,可以按照流程提起离婚诉讼。关于“妻子婚内离家出走我怎样离婚”的问题,下文中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婚内离家出走如何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