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服申请强制执行不可以上诉,但是可以申请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强制执行会通知申请人吗?
1、强制执行会通知申请人
法院对于申请人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如果经核实同意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申请强制执行都会被批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确认,无论是否批准强制执行,都会通知申请人。
2、法院在强制执行前会通知被执行人。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三、强制执行申请多少时间一次?
1、强制执行申请多少时间一次现行法并没有规定,满足了相应的执行条件,就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1)强制执行拘留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原则上最多不超过两次,每次拘留不超过15天。反复拘留,违反执行法规。要分清是有能力而故意逃避执行,还是,确实无财产执行。
(2)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如果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后,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3)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和被执行人达成协议,撤回执行或者撤销执行,法院会以终结执行的方式结案,可以在2年执行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
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执行立案,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法官操作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
民事纠纷案件如果已经被法院审结,但是纠纷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之后对判决不服,那么可以按照判决书的提示向法院上诉。对不服申请强制执行怎么上诉的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