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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继承。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国有土地享有使用权的书面文件,自然人不可以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该证件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能够赠与,但不能直接赠与。因为赠与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需经过村委会的审批。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继承应怎么继承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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