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五千元以上,就达到了厦门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具体理由如下: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诈骗、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1、关于诈骗刑事案件的数额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五千元、十万元、五十万元的,分别认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关于盗窃刑事案件的数额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三千元、六万元、三十万元的,分别认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3、关于诈骗、盗窃刑事案件新旧数额标准的过渡衔接
由于我省诈骗罪、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旧标准均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诈骗、盗窃刑事案件新司法解释规定的幅度内,因此本通知下发前按旧“数额较大”标准提请逮捕、提起公诉的诈骗、盗窃案件,不应因为达不到新的定罪数额标准而宣告无罪。对此种情形,可以根据不同的诉讼阶段,结合具体案情,分别予以撤案、不起诉或从轻判外,以平稳过渡、衔接。
“数额巨大”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新数额标准。但是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盗窃目标,犯罪未遂的,本通知下发前已提请逮捕、提起公诉的案件,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数额特别巨大”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新额标准。
各地审理诈骗、盗窃刑事案件时,应充分考虑新旧数额标准。
二、被诈骗了可以起诉要回钱吗?
1、被诈骗了可以起诉不一定要回钱
若当事人被诈骗后,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则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抓获行为人后,可以责令其对当事人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2、被诈骗财物后,无论是否能够顺利追回被骗财物,都应当第一时间报警,维护合法权益。
受害人应尽量向警方多提供案件相关的线索,以促进其侦破案件,以利于被骗财物顺利追回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3000至1万以上的,依据《刑法》266条追究刑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依法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追究行政违法责任。警方侦破案件并抓获诈骗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后,并认定其诈骗事实后,会将涉案赃款依法返还。如果赃款已经被挥霍殆尽,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依法退赔。
三、民间借贷会转变为诈骗或集资吗?
1、民间借贷可能会转变为诈骗或集资
民间借贷纠纷一般是不会转化为刑事诈骗的,如果借款人借款的目的是非法占有,骗取出借人款项的,本身就是诈骗行为,不存在转化问题。
2、当涉及诈骗时,第一时间是及时归还并找到受害人道歉和赔偿。
(1)有良好的认错态度会减刑,如果能获得受害人的谅解书那样是最好的,律师也可以在这些方面去争取。
(2)注意一定安抚亲人情绪不要让人在看守所做任何过激的事情,因为任何一个不好的事情对最后的结果都会有不好的影响,稳定情绪经济认错才可以争取减刑缓刑或者单处罚金。
(3)刑事案件一般处理起来比较困难,还是需要专业的刑事律师来进行代理,如果是涉及诈骗就找专门的处理过诈骗案件的律师,这样的律师更加有经验些,处理案件也更加得心应手。
各地关于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可能会存在差异,但对于普通公民来说,不用确定他人实施的诈骗行为是否已经达到了既定的标准,只要可以拿出证明其实施了盗窃行为的证据就可以报案。对厦门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