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防专利需要支付使用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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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实施国防专利需要支付使用费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实施国防专利需要支付使用费吗

一、实施国防专利需要支付使用费吗

(一)实施他人国防专利的,应当向国防专利权人支付国防专利使用费。实施使用国家直接投入的国防科研经费或者其他国防经费进行科研活动所产生的国防专利,符合产生该国防专利的经费使用目的,可以只支付必要的国防专利实施费;但是,科研合同另有约定或者科研任务书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所称国防专利实施费,是指国防专利实施中发生的为提供技术资料、培训人员以及进一步开发技术等所需的费用。

(二)国防专利指定实施的实施费或者使用费的数额,由国防专利权人与实施单位协商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防专利机构裁决。

(三)国家对国防专利权人给予补偿。国防专利机构在颁发国防专利证书后,向国防专利权人支付国防专利补偿费,具体数额由国防专利机构确定。属于职务发明的,国防专利权人应当将不少于50%的补偿费发给发明人。

二、国防专利和普通专利有什么不同

国防专利与普通专利的主要区别:一是受理和审查机构不同。普通专利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由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查,具体工作由国防专利审查中心承担。二是类型不同。普通专利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国防专利只有发明一种类型。三是申请要求不同。国防专利申请有保密要求,即申请国防专利的发明创造,应当是保密的,但绝密级发明不得申请国防专利。四是专利代理要求不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国防专利的,必须委托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指定的34家国防专利代理机构。

成都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通过本文的阅读您能更清楚地了解国防专利的相关法律常识,欢迎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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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要支付费用吗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专利使用费的确定比较困难,一般而言可以根据如下因素来考虑其数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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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将公务用车借给私人使用的防范措施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法律效力的借车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应双方共同尊守:
第一条车辆车况确认
1、出借方将所借的车型为,车牌号为车辆的借用给借用方,借车时间以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为准。
第二条借用期限
1、出借车方自年___月___日时起,将所借的车辆交给借用方使用,至年___月___日时收回。
第三条出借方不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出借车辆在出借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出借车辆于出借期间引发的
第三者责任。
第四条借用方的权利和义务
1、借车期间拥有所借车车辆的使用权。
2、借车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酒驾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借的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借用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借用期间的油料、日常维修、保养及相应的零配件费用。在借用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因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借用方应立即通知出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借方指定维修厂,借用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借用方承担。
5、如需续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借方办理续借手续。
6、依照借车协议的规定借用方应有全权责任。
第五条车辆保险
1、出借方为出借的车辆办理了车辆全险。
2、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借用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3、车辆在借用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借用方应立即通知出借方,出借方及时应协助借用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及协助出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借用方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借用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借用方在借用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借用方应向出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借用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以及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
第七条借用合同解除
1、未经出借方许可借用方多用时间内,出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解除合同,并不负一切法律责任。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借用方承担:

1)借用方利用所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2)借用方将所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等。

3)从事其他有损出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出借方、借用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共两页一式两份,由出借方、借用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借方(签字盖章):借用方(盖章):出借方身份证号码: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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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要支付费用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专利实施许可要支付费用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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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专利的使用费由谁来支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协商解决,看专利有谁所有。所有权者缴纳专利费用。 如果原公司已经取得专有使用权,就无需再支付专利费用。具体要看你们原来实施的专利使用合同是怎么规定的,使用范围如果没有涉及分公司,建议还是先协商。 俩个分立的公司进行协商,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共同与该外国公司协商,确定如何支付专利使用费,没有协商确定的话,那么双方均需要支付专利使用费。 该使用费用的承担要看你们签订的许可合同。 在没有合同的前提下,做出初步分析:公司分立,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新公司承担,因此专利许可费应当由分立后的两个公司分担,两者承担连带责任,该外国公司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家或同时向两家主张全部专利许可费用;至于分立后的两家公司的内部分担比例,由两者自行约定。再次说明,上述分析在未见合同的基础上作出,建议聘请律师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做出说明。 两公司之间可以协商由谁支付,但两公司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该外国公司可向其中任意一公司索要。这只是初步判断,具体还要看外国公司与这两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 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1.一次总算,包括一次总付和分期支付两种具体方式。这是指合同中约定被许可人应支付给许可人的使用费总额。 ①对于专利权人来说,可以一次性取得使用费,经济利益有切实的保障。哪怕被许可人不能实现经济利益,也不影响。但是,如果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后效益很好,获利甚巨时,专利权人也不能分享,更何况确定使用费总额时有可能没有发现其价值而估价偏低,则其利益损失较大。 ② 对于被许可人来说,虽然在一次付款后,今后的利润均归自己,但是在未实现利润前就付出使用费,被许可人经济上压力较大。另外,由于专利实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如果产生不了一定的效益,则被许可人的投资损失较大,而专利权人已取得使用费,不再与其共担风险,且可能不再关心被许可方的生产经营。因此,一次总算对于被许可人来说是不利的,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 2.提成支付,是指专利权人通过一定的比例从被许可人实施专利后的收益中提取使用费。 ① 对于专利权人来说,许可他人实施后,并不能立即得到使用费,以往的各项投资和费用不能马上收回。其利益的实现取决于被许可方的实施情况,因此同样具有不稳定性,而且专利权的收益取决于被许可方的生产成绩。这就需要专利权人检查、监督其会计帐目,又增加了专利权人取得使用费用的难度和不稳定性,增添了专利权人的工作量。因此,这种支付方式是专利权人所不宜采用的。 ②对于被许可方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不仅在实施前不必投更大的资金,减轻其资金负担,而且促使专利权人关心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在技术、销售各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有些企业还可以通过帐目的处理减少计算提成费的计算基数(当然这是非法的)。 3.入门费加提成,这是协调合同双方利益的最佳方式,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实务中最普遍的做法。入门费是合同生效时被许可方向专利权人支付的部分使用费,一般包含专利权人为获得专利权和维持专利权有效所付出的一切费用、专利权人的适当报酬和利润,使专利权人在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后不论实施情况如何,均能有稳定的收入,以保证其利益,而又不致使许可人难以承受。提成是专利权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提取的使用费的另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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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模板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因为不怎么清楚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
  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人: ;申请日: ;申请号: ;专利号: ;专利有效期限: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 。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 。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2)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
  
(3)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 。
  
5.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 。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后 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 元;.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 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 %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 月 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 。
  
(3)(排它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合同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6.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7.转让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8.专利权完整担保条款
  转让方向受让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①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②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③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④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⑤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⑥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在本合同订立时,转让方如果不如实向受让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受让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转让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9.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转让方到庭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被告无效的情况,合同随之解除。在专利无效宣告确定之前,受让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受让方不得请求转让方返还。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转让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3)(独占实施许可使用或者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4)(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
  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受让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1
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2)受让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转让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1
2.后续改进的分享办法
  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有偿受让和使用该技术成果。双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1
3.专利产品的质量验收办法以: 。
  1
4.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
  1
5.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 。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盖章) 签名: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 受让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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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资金发放 专利实施资金发放
专利实施资金的发放问题,一般办理依据为《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根据《规定》相关条款,一般发放审核日期为40日,资金款项在30万以内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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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制度
也称专利许可证贸易,是指专利技术所有人或其授权人许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并向他人收取使用费用,分为制造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等,具有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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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我家孩子从小的动手能力就特别强,经常会有一些惊为天人的小发明,逐渐地我们便萌生了想要为他申请专利的想法,因此我想了解一下有关专利权法实施条例的相关事宜。
[律师回复] 专利权法实施条例如下:
一、需提供的文件与材料
  
1、提供必要信息:
  发明人姓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及邮编等信息。发明专利是否要求提前公开,是否要求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请求实质审查。是否要求提出费用减缓请求(仅适用于申请人为一个或多个自然人,或者申请人为一个法人,并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
  
2、委托书:
  每一件申请需向专利局提交至少一份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是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原件。多个申请人可以单独或联合签署委托书。申请时没有提交委托书的,申请后可以补交,但须交纳一定费用。
  
3、技术交底书:
  包含发明名称,该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该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情况,该发明的目的和实现该发明的技术方案,该技术的实施效果,必要时可提供附图对发明进行说明。申请人可以提供电子版、书面形式的技术交底书,也可口述提供上述信息。
  
4、签署委托代理合同
  
5、签署申请权属声明
  
6、其他有关文件和材料(如深圳市专利申请统计表、保藏证明、优先权信息等)
  
二、注意事项和相关说明
  
一)代理说明
  
1、建议申请人在申请专利前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了解是否有和自己发明技术相同或相近的技术已经申请了专利,并将检索到的资料交代理人参考。
  
2、涉及产品形状或结构的产品发明可以申请实用新型。方法发明、用途发明或产品发明为无固定形状的物质,通常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代理人按照申请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的内容,撰写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在提交专利局前交申请人审阅并签字。
  
4、我公司代申请人办理向专利局缴纳各种费用的手续,将专利局发出的各种通知书和要求及时转交申请人,同时告知注意事项或提出相应建议。
  
5、申请人如果发生地址变动或联系人变动请及时通知我们,以免无法及时收到有关的通知和文件。
  
二)程序性说明
  
1、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算三年之内的任何时间提出实审请求。请求实审要支付审查费。如果希望早日授权,可以尽早提出实审请求。如果需要将该申请作为优先权进而提出新申请(包括PCT国际专利申请或向国外申请专利),那么在申请时可以不提出实审请求。
  
2、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者逾期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的权利。
  
3、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即自申请公布之日起,申请人就可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费用。
  
4、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缴纳年费,但要缴滞纳金。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5、申请人可以主动声明放弃或采用不缴纳费用或不答复专利局文件的方式放弃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6、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或专利批准后,申请人随时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7、如果申请人要申请外国专利,自中国申请日起算的一年之内委托涉外代理机构办理向外国申请专利手续,可享受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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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效力和作用 请问如果我与一家企业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但是没有将合同送去专利局备案,这个合同有效吗?专利实施合同没有备案专利局?
[律师回复]
1.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指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部门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示的行为。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知识产权第十八号局长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后,当事人(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应当共同委托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办理备案手续。
2.办理合同备案的部门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当事人必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皆为国内个人、企业或组织的,当事人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全国设立的代办处办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流程管理部代办业务管理处,当事人可通过面交和邮寄两种方式递交备案文件。
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13号庚坊国际大厦6楼601H备案质押办公室。(美廉美花园路店东南侧;乘地铁10号线牡丹园站下,西行300米至第一个十字路口,然后南行200米;公交626、16、22路、38路北太平桥西站下,往北300米) 。
寄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代办业务管理处。请在邮寄信封上注明“合同备案”字样。
邮编:100088
3.外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能否备案
一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同时包括中国专利以及包括外国专利的,该合同可以备案,但备案部门只对其中的中国专利出具备案证明及公告。
4.合同备案是否需要缴费
不需要。
5.是否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
1).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国内个人、企业或组织的,既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办理合同备案。
2).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中如果涉及外国人、外国法人或外国其他组织的,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办理合同备案。
6.未授权的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能否进行备案
可以。
7.备案需要提交的文件
备案时当事人需要提交下列文件:
(1)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标准表格),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
(3)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可提交护照复印件。
.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外国单位应当提交当地的法人注册证明并附中文译文,若证明是复印件的应当经过公证和认证。公证是指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认证是指我国驻该外国使馆对公证文件的签章真实性予以认可。
.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书应当由许可方、被许可方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委托书无固定格式,由当事人自行签订。
(4)专利(申请)权有效证明。
.备案专利已授权的,备案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登记簿副本。
.备案专利申请未授权的,备案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文件是外文文本的,应当附中文译本一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8.合同备案时超过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的如何办理
  合同备案超过合同生效日3个月的,备案部门不予办理。当事人如欲备案,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签订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提交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效性声明。
9.一份许可合同中能否涉及多个专利
  一份许可合同可以涉及多个专利,不需要分别备案,将合同涉及的多个专利信息填写在同一备案申请表中即可。
10.提出备案申请后多久能够获得备案证明
  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备案部门在收到齐备的备案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发出备案证明(不计邮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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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否予以公告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后,其备案信息将在专利公报中予以公告。涉及专利申请尚未公开的将于专利申请公开后再公告相关事项。
1
2.许可人是否必须是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
  专利实施的许可方通常情形须是全体专利权(申请)人。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1)许可方已与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在先签订许可类型为普通许可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且该合同注明专利权人授予被许可方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依照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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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常见的不予备案的情形
. 许可人不是合法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 专利权终止或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 专利权处于年费滞纳期;
. 专利(申请)权存在权属纠纷;
. 实施许可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限;
. 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进行重复备案;
.专利(申请)权处于中止或保全期间;
.专利权处于质押期间(质权人同意许可的除外)。
1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供的范本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由当事人自行签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供的范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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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变更及注销如何办理
  被委托人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的需提交一式一份,到各地代办处办理的需提交一式两份):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申请表(标准表格,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
(3)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由许可方、被许可方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委托书无固定格式,由当事人自行签订。
(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履行完毕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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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办理备案变更及注销时,原备案证明遗失如何处理
  原备案证明遗失的,需提交由许可人及被许可人共同签章的对证明遗失的确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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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效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是评定高新技术企业、办理外汇、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在规范专利许可交易规范、保护专利实施许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等方面都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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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怎样查询专利实施许可备案信息
  (1)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信息统计”一栏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2)专利公报定期公告有关信息,专利公报分为纸件和电子两种版本,电子版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
我现在打算把我的一个工具专利吗转移给别人但是不知道这个应该给怎么做,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程序?有哪些实际的内容?
[律师回复] 专利权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要申请强制许可,需要遵守专利法规定的下述程序。
1、申请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请求,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份《强制许可请求书》,在请求书中要附具本法所规定的证明文 件和申请人具备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条件的说明材料。还应当根据专利法第五十四的规定,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2、专利局对申请人请求进行审查。专利局收到申请人的请求书和有关证明后,应当审查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是否属实,并且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在指定的时间内陈述自己的意见。
3、专利局作出相应的决定。专利局在听取了申请和专利权人双方的意见后,对于专利权人不实施或者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正当理由,应当作出不准申请人强制实施的决定;反之,专利局应当作出允许申请人强制实施此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决定。
4、对“强制许可的决定予以登记和公告”。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无权允许他人实施。这就是说,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所有仍归专利权人所有,该专利权人自己仍有实 施其专利,并且也有权许可其他人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专利局裁决。专利 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实施许可的决定或者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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