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丢了如何向对方要钱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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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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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欠条丢了如何向对方要钱,没有欠条如何起诉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欠条丢了如何向对方要钱

一、欠条丢了如何向对方要钱

1、对于丢失欠条的情况,你也是可以进行起诉的,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如果还有证人见证的话,就最好不过了。

3、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

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二、没有欠条如何起诉

(一)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起诉;

(二)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

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

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

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

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

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法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不问。

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起诉无关。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

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在缺少欠条的情况下要债可能比较困难,但并不是说此时就无法要债了,当事人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而即使没有欠条,也不代表就一定不能要债。

至于欠条丢了如何向对方要钱,上文中已经就这个问题作出了介绍,在追债的过程中,若有需要的话也是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的。

对于欠条丢了如何向对方要钱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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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丢了怎么向对方要钱
民间借贷中,欠条可以说是比较有效直接的证据,当事人应该妥善进行保管。不过也有可能出现欠条丢失的情况,此时可能当事人就不清楚应该怎么向债务人追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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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欠条丢了如何向对方要钱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欠条丢了怎么向对方要钱
1、对于丢失欠条的情况,你也是可以进行的,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如果还有证人见证的话,就最好不过了。
3、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没有欠条怎么
(一)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
(二)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
1、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陈述的 “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在审查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无关。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原告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主管,人民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管辖。
欠条丢了怎么向对方要钱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欠条丢了怎么向对方要钱
1、对于丢失欠条的情况,你也是可以进行的,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如果还有证人见证的话,就最好不过了。
3、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没有欠条怎么
(一)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
(二)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
1、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陈述的 “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在审查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无关。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原告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主管,人民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管辖。
欠条丢了该怎样向对方要钱
[律师回复] 对于欠条丢了该怎样向对方要钱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欠条丢了怎么向对方要钱
1、对于丢失欠条的情况,你也是可以进行的,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如果还有证人见证的话,就最好不过了。
3、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没有欠条怎么
(一)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
(二)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
1、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陈述的 “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在审查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无关。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原告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主管,人民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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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丢了怎样向对方要钱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欠条丢了怎样向对方要钱,没有欠条怎样起诉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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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欠条丢了怎么样向对方要钱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欠条丢了怎么向对方要钱
1、对于丢失欠条的情况,你也是可以进行的,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如果还有证人见证的话,就最好不过了。
3、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没有欠条怎么
(一)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
(二)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
1、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陈述的 “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在审查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无关。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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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丢了要怎样向对方要钱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欠条丢了要怎样向对方要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欠条丢了怎么向对方要钱
1、对于丢失欠条的情况,你也是可以进行的,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如果还有证人见证的话,就最好不过了。
3、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没有欠条怎么
(一)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
(二)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
1、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陈述的 “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在审查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无关。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原告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主管,人民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管辖。
欠条丢了应该如何向对方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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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丢失欠条的情况,你也是可以进行的,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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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没有欠条怎么
(一)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
(二)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
1、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陈述的 “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在审查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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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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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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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丢了怎么向对方要钱,没有欠条怎么起诉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欠条丢了怎么向对方要钱,没有欠条怎么起诉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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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丢了怎么向对方要钱,没有欠条怎么起诉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欠条丢了怎么向对方要钱,没有欠条怎么起诉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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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钱财向政府那个部门寻求帮助
[律师回复] 如果其承包的土地系基本农田(含耕地),国家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如果其承包的土地系荒山荒坡,国家鼓励种树植草,绿化荒山荒坡。但不管什么情况,不能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不能对你承包的土地造成妨碍或者损失。否则,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土地法》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森林法》第十一条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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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的好朋友打算买房子了,但是签了合同以后有不想买了,所以我想知道一些有关于购房意向合同丢了后不想买房怎么办的相关信息
[律师回复] 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购房意向书是不能作为正式合同的,它与正式的购房合同是有区别的:
1、一些购房者由于对认购书的认识程度不够,在签订时较为随意,为自己带来了不少麻烦。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于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如果认购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符合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条件时,该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开发商和购买人均应
按照协议书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2、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认购书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如果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
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应与购
房者订立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应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3、如果是具备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的认购书,其内容应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即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要对其中的条款进行仔细阅读,认真思考,切不可盲目行事。
4、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应仔细斟酌其中的各项条款,并重点关注关于定金的条款、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及认购书协议的生效、失效时间等内容。同时,应特别注意其中有无超出法律、法规范畴的“霸王条款”,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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