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标后发现漏项如何办?
需要根据情况处理,可以依照合同、投标书、招标书、施工图来判定,如是招标书中甲方办给出施工图,自己算错了工程量的,应由自己负责,如是甲方更改图纸造成的增加,应由甲方负责相关造价。
发现招标清单严重漏项要看施工合同对此有无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工程量的认定方式,如是招标书中甲方给出工程量,按此投标的,应可向甲方提出调整工程量。如果签定的是固定总价合同,或者是包干价合同,这种情况下可能承包单位就要承担这部分损失,因为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包含了工程量的风险。如果签定的是单价合同,只是对建设单位来说对工程总投资可能出现超支问题。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工程量清单招标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及时与业主沟通,图纸上不明确的地方主动提出要求设计确认,同时约定投标人可在一定时间内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错漏提出异议,超出该期限或中标签订合同后,则不得再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缺漏要求调整合同价款。
二、中标通知书什么时候发?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为确保中标通知书对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之前发出中标通知书。但是,中标通知书只能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且无异议)发出。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投标文件和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中标之后出现漏项,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确认中标后会下发中标通知书,还会将中标的结果进行公示,然后跟中标人签订书面的合同,明确中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出现中标之后施工单位迟迟不开工的情况,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中标后发现漏项如何办?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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