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行政强制执行能撤回吗?
1、行政机关在对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撤回。但是行政机关如果要再次申请强执的,必须在有效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即在复议期限或者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撤诉法律后果是什么?
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多少?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四、申请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撤诉是指申请人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告判决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诉讼请求,包括申请撤回起诉、上诉的撤回和有独自请求权的第三人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条件是: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有独自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经过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2、申请撤诉必须是申请人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动员当事人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在时间上,应在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申请撤诉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法院作出裁定。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综合上所说,若是申请了行政强制执行,那么在还没有正式实施之前是可以进行撤会的,但前提是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撤回之后的案件如果想要再进行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话,就会很因难了。以上就是关于由申请行政强制执行能撤回吗的相关介绍。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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