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离婚请律师可能会以件为单位进行收费,也有可能会按照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收取。
计时收费是律师事务所以时间为单位进行收费。具体每小时的收费标准则根据律师的资历、声望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案件的地区因素等综合确定。律师事务所一般都严格遵守相应的计时收费规则,并有较为完善的收费争议处理办法。从利益驱动的角度讲,计时收费方式驱动律师有较强的动力来保证其经办案件的质量,以提高其声望,来达到提高其小时费率的目的,客观上也保证了委托人的利益,实现了律师与委托人利益的结合。
但同时,这种利益驱动也促使律师为案件准备的时间增加,因此亦可能增加委托人的费用。它的缺陷是个别律师为达到多收费的目的,可能会使用不规范的手段向法官套近乎以争取更多利益,这势必会影响到律师行业的整体声誉以及司法公正。
2、江苏省苏州市律师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律师费2500元到10000元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收取律师费
小于等于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大于1万元小于等于10万元6到7%
大于10万元小于等于50万元5到6%
大于50万元小于等于100万元4到5%
大于100万元小于等于500万元3到4%
大于500万元小于等于1000万元2到3%
大于1000万元小于等于1亿元1到2%
大于1亿元0.5到1%
二、计时收费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吗?
1、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计件收费方式,是我国目前律师实践采用最广泛的律师收费方式之一。计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以案件(或法律事务)的件数为单位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则依据规定或协商的标准确定。这种收费方式存在固有缺陷,未能将委托人的利益与律师的利益结合起来。因其报酬一般是固定的,故不能有效激发律师为实现委托人利益而投入更多时间和采取更多有效措施,客观上也降低了委托人取得有利结果的可能性。
2、按比例收费方式
按比例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以争议标的金额为单位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比例标准则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的比例确定。
目前,我国按比例收费一般是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如涉及财产关系的经济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非诉讼案件事务以及涉及财产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案件。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由于该种收费只与案件标的挂钩,而实际上通常案件的难易程度与案件标的大小并不一定成正比,因而有时按比例收费并不能真实反映律师的工作量,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驱使律师偏爱大标的案件而不愿意办理复杂的小标的案件。
离婚案件发生的时候,离婚纠纷当事人,可能会与律师事务所协商按照离婚财产的既定比例收取律师费,也有可能会以小时为单位来收取律师费。如果男女双方对财产的分割并没有异议,经过协商后也有可能会约定以件、或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律师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苏州离婚请律师怎样收费?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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