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保护好个人商标不被侵权?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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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怎样保护好个人商标不被侵权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怎样保护好个人商标不被侵权?

一、怎样保护好个人商标不被侵权?

1、将商标进行全类注册,即在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上进行商标注册,至少也应该覆盖尽量多的相关类别。将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类别,甚至整个分类表中所列出的全部商品和服务的类别同时予以注册。

2、组建专门的部门或者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常年的商标监测,一旦发现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即采取相关措施,以避免商标被侵权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3、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尽快在其他国家进行商标注册,取得商标的保护权。目前国内知名品牌在香港、澳门等地被抢注的情况严重,所以适时地关注国际注册,可以在国际上保护本企业商标的声誉,保护企业巨大的商业价值。

4、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或省、市著名商标的认定,最大限度的保护商标。与普通的商标相比,驰名商标具有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信誉好、影响面广、权利高度确定以及能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等特点。我国现在给驰名商标保护的范围最广、力度最大,可以说被国家认定为驰名商标是对商标最好的保护。

二、侵犯注册商标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

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

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

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

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

保护商标要掌握注册技巧,提高注册意识,确定注册商标专属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侵犯商标注册权的前提条件。从商标机构核准注册之日开始,商标申请人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不能使用该商标,也不能随意更换注册商标。

对于怎样保护好个人商标不被侵权?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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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好个人商标不被侵权?
要想保护好个人商标,需要先进行商标注册,获得商标权,要重点宣传商标,注重使用政策,商标注册之后可以获得商标权,受法律保护,存在侵权行为,可以向侵权者索要侵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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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好个人商标不被侵权?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如何保护好个人商标不被侵权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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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我舅妈有一个工厂,内部生产不少产品,只不过都是贴牌制作的,全部都使用其他厂区的商标了,销量是有排名的,已经构成侵权了,那么商标侵权类别保护怎么样呢?
[律师回复]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商标使用形式,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具体包括四种情况: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未经许可实施此种行为,无论属故意或过失,均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这类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
1、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2、未经商标权人委托或者授权而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3、超越商标权人授予的权限任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4、销售属于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第四种侵权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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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侵权该如何维护?
[律师回复] 1、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企业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可以得到的法律救济主要有以下几种:民法救济民法上的救济请求权就是基于合同或者侵权行为,要求违约人或侵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如果违反了合同中相关的保密条款,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企业可以根据保密合同的约定,或要求商事仲裁或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企业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3、劳动法救济劳动者在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与合同终止后,违反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保密合同或者竞业禁止合同约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违反上述约定的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法救济行政法的救济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管机关,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暂行规定》,当企业认为其商业秘密受到侵害,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查处侵权行为,如侵权人侵权行为成立,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5、企业因损害赔偿问题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调解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进行调解。企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刑法救济根据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如果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比较严重,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我表妹的商标是我表妹自己设计的,表妹公司注册了之后去巡查市场,发现自己的商标已经被多人给使用了,我表妹去保护自己的商标著作权,保护商标著作权侵权怎么办
[律师回复] 首先,请你放心,这个不存在刑事处分的。
具体理由如下:
一、刑法条文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 法释[1998] 30号)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因侵犯著作权曾经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两年内又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的;
(二)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L,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二、关于本案
由上述刑法条文可知,要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至少要满足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再由司法解释可知,该违法所得额较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而楼主只获利900,根本构成不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另外,从楼主的描述看,也没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故,楼主的所述行为不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楼主不会受到刑事处分。
三、由于楼主态度较好,销量可查证,且获利很少,并积极赔偿损失,我想网校应该不会太为难你的了,最多把你900元要回去,并警告你以后不得再次侵犯他们的著作权。
四、结论
本人非常欣赏楼主的态度,发现错了,积极知错能改,我想一定会让你顺利走过这个关的。楼主也应当吸取这个事件的教训,多学习一些相关法,争取在合法的途径内去发展事业。其一个方面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我们道德上的要求,即学会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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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么保护好个人商标不被侵权?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要怎么保护好个人商标不被侵权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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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您好,我哥哥他们公司的商标注册的是一个花朵商标,被一个化妆品公司给侵权了商标图形了,我哥哥维权将对方给起诉到法院,商标侵权行政保护法规定是如何认定商标遭到了侵权的
[律师回复]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我国商标法采用的是注册在先的原则,因而我国商标权保护是针对注册商标而言的。
未注册但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虽然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享有禁止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的抗辩权利,但不享有商标法提供的禁止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
商标侵权
二、哪些是商标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商标法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具体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使用侵权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经商标所有人同意并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然后在商标局备案。如果未经许可而实施该行为,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均构成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二)销售侵权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销售行为的构成,不再以销售者是否存在“明知”或“应知”的主观过错而论。
只要行为人具有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的行为,就以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而论。但构成侵犯行为的并不一定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只有在主观上具有明知或应知的过错的,才负赔偿责任。
(三)商标标识侵权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1、未经商标权人授权和委托而制造、销售其商标标识;
2、虽然商标权人的授权或委托,但超出授权或委托的范围,制造、销售其注册商标标识等行为。
(四)反向假冒行为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即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行为人将该注册商标撕掉或去除,换上自己的或他人的商标,再将更换了商标以后的商品投入市场,冒充自己的商品予以展示或者销售的行为。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标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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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法律侵权了,商标注册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由此看到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所保护的重点是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是不易受到商标法律保护的。当然,商标法对已经使用但是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也做了规定。如《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的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些都是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规定。未注册商标不易受到法律保护,也并不等于未注册商标就可以不受商标法规的约束随心所欲地使用。如《商标法》第十条所述的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规定,未注册商标在使用中同样应当遵守。因为未注册商标不易受到法律保护,所以,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始终处于一种权利无保障的不稳定、不完全状态,其所使用的商标随时可能因为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受到他人的投诉。由于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弊大于利,所以提倡企业尽可能不要使用未注册商标。
二、商标注册有什么作用
1、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作用。商标的使用可以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最重要、最本质的功能和来源,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在现代社会,同一商品的生产厂家成百上千,同一性能的服务比比皆是,消费者选择哪家的商品或服务呢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达到识别之目的。由于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脸,代表着生产者或经营者的信誉,因此,商标能起到引导消费者获得满意商品或服务的作用。
2、可以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是商标信誉的基础。在引导消费者认牌消费的同时,又鞭策、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为维护自己的商标信誉而努力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注册商标与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是互为作用的,商标信誉可反映质量,质量稳定又可提高商标信誉。消费者经过长期反复消费某一品牌的商品或服务,其心目中可以产生一种消费信任感。如果没有商标,消费者在消费时心中无数,甚至一旦受骗上当无处可查。而使用了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则增加了顾客对消费项目的安全感,即使其消费受到损害,也可以很快查到出处,提出索赔,挽回损失。商标虽不是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标志,但它可以使消费者通过对同一商标商品或服务的消费实践,吸引消费者继续认牌消费。因此,注册商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证质量稳定,促进质量提高的作用。
3、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人们常说:商标是商战的利器,是开拓市场的先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可以通过注册商标数量和驰名商标数量窥见一斑。因为商标代表着信誉和质量,信誉和质量关系到市场占有率;而市场竞争力越大,其经济效益就越高。因此说,商标是商战的利器。一种商品要打开销路,为广大消费者所认识,除保证质量的可靠性外,还必须通过商标这一焦点进行广告宣传,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使消费者以最快捷的途径认识商品。从这一角度上讲,商标又是开拓市场的先锋。
4、商标是无形的财产,是信誉的载体。以可靠的产品质量为基础,会使其商标声名远播,不断升值,使企业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好。甚至其产地的行政区划名称不为人们所知晓,而其商标名称则广为人们所熟知。从这个意义上讲,注册商标是无价之宝,是无形的财富。虽然,常说商标是权利人的无形资产,但一般指的是注册商标,对于没有注册的商标,也就是普通商标,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可能就不能为权利人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同时还有可能存在侵权的可能。因此,建议各位尽快的将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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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侵占罪被告怎么辩护
被告是否构成侵占罪,关键在于证据是否充分、合法。要审查占有依据是否合理,有没有误解财物性质。如果证据不足或被告对财物性质有误解,这就是有力的辩护要点。此外,考虑情节是否轻微,以及被告是否归还财物并获得谅解等从轻情节。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自身权益而采取的行为,也可以作为有效辩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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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朋友想写一份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辩护词,但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写,所以现在想咨询一下一般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的辩护词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尊敬的合议庭:
第一部分关于本案的刑事管辖权问题
第二部分 关于起诉书指控部分
辩护人认为,对“商业秘密范围”界定不清的两份鉴定结论,存在互相矛盾的关系。其结论不能在本案中适用,更不能同时适用。
纵观全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涉案技术信息是有保密性的。能证明yy公司技术信息加密的法律文件仅有两份
其一《关于公司保密纪律的规定》(简称“yy9号”),
其二《关于公司保密纪律的规定管理岗位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简称“责任认定书”)。
据王某某的指控认为yy公司的核心技术是:源程序,图纸,电路设计,工艺流程以及零件清单。
而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的062-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则认为,仅yy公司的立式搅拌机驱动装置的设计技术具有非公众性(技术秘密),这和王某某的表述是矛盾的。也就是讲,yy公司、鉴定机构和保密纪律就核心技术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理解。辩护人会见谢某某时了解到,核心技术信息只是王某某认为是技术秘密。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鉴定的结论恰恰可以证明,所谓的技术信息秘密其实就是技术诀窍,这种诀窍,对于有机械技术背景的技工而言,通过调试相关产品很容易就能得到,无任何技术秘密而言。我们只能理解为,yy公司没有技术秘密或者没有明确的技术秘密拿出来做专门的加密保护。
2、yy公司对所拥有的商业信息未采取保密措施,商业信息不具有保密性,原因是:yy公司未明确商业信息的保密范围,未对范围公示告知;没有对商业秘密信息载体采用加锁措施、加密标志;没有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yy公司没有单独向谢某某传授其所谓的“商业秘密”,没有做必要的岗前培训。
综上,在yy公司、司法鉴定机构,公诉机关对商业秘密范围没有清晰界定的情况下;在对谢某某没有明确告知哪些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对谢某某的上述指控依法不能成立。
第三部分 关于谢某某的技术能力决定了其不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yy公司是否享有合法的商业秘密尚在存疑,权利主体不明,而现有证据根本无法证明yy公司有商业秘密,其拥有的一些技术信息,通过和健伍、唐峰公司产品的比较,有很大程度上是抄袭上述产品所得。yy公司是否侵犯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不得而知。但我们可以确定的是xx公司在谢某某入职之前就已经开发出来的涉案产品,并不是谢某某盗窃yy公司技术秘密后所有,公诉机关对谢某某犯罪事实的指控是不充分的,存在诸多难以排除的疑点和矛盾。因此,辩护人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必需同时具备刑法219条规定的四种表现特征。而本案涉案产品并不具有非公知性和保密性特点。因此,谢某某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请法庭研究采纳我们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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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权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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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商业秘密明确受法律保护的,我公司商业秘密被侵权的话,要如何维权?商业秘密侵权鉴定的流程是怎样?
[律师回复] 实践中商业秘密侵权鉴定是比较特殊的,有些法官直接将是否构成商业秘密作为委托鉴定内容。我们认为,委托鉴定的对象应当是事实问题,而非法律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判断某项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已有规定,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也进行了解析,因而“某项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已经属于“法律问题”,而非“事实问题”,司法鉴定中不应将此作为委托鉴定的事项。但对于构成商业秘密的三项要件是否属于可委托鉴定的“事实问题”,因《解释》对“不为公众所知悉”进行了规定,并且对这一要件的具体表现予以类型化,故“某项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也成为“法律问题”。纵览《解释》列举的“为公众所知悉”的情形中,包括“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对这一事实应如何判断,法律没有作出进一步的界定,由此该项事实成为可以委托鉴定的“事实问题”。而其上位的事项,“是否为公众所知悉”以及“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均属不可直接委托鉴定的“法律问题”。需要强调的是,并非所有的“事实问题”都可以委托鉴定,只有法官依自身能力确实无法判断,但可借助于科学、技术或其他专业知识帮助法官理解的“事实问题”,才能进行委托。如法律规定某待定事项的判断标准是“一般消费者”或“一般社会公众”,这并不需要专业人士的专业知识,而属于普通人的意识范畴,则该问题属于应由法官自身判断的事项;若判断标准是“某一技术领域内的一般技术人员”,对这一事实的判断需要涉及某一领域专业人士具备的一般知识或常识,应属于需要委托鉴定方能确定的事项。
侵犯商业秘密辩护请律师收费多少
[律师回复] 1、民事案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案件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
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
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
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2、刑事案件收费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3)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
(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3、民商案件收费
(1)争议标在10万元以下部份:收取7%服务费;
(2)争议标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6%服务费;
(3)争议标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5%服务费;
(4)争议标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3%服务费;
(5)争议标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1%服务费;
(6)争议标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5%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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