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中实质性接触怎样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著作权侵权中实质性接触怎样认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著作权侵权中实质性接触怎样认定?

一、著作权侵权中实质性接触怎样认定?

著作权侵权中实质性接触应当是根据证据材料来判断是否在此前已经具备了接触原来作品的机会。作品权利人又有证据表明被告在此前具备了接触原作品的机会或者已实际接触了原作品,才能判定为著作权侵权中接触。

所谓“实质性相似加接触”,是指只有证明涉嫌侵权作品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构成实质相似,同时作品权利人又有证据表明被告在此前具备了接触原作品的机会或者已实际接触了原作品,才能判定为著作权侵权。

“实质性相似加接触”规则是指如果被控作品与权利人的作品实质性相似,同时作品权利人又有证据表明被告在此前具备了掌握该作品的条件,那么就应当由被告来证明其所使用的作品的合法来源,否则即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著作权侵权种类是什么?

1、直接侵权

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

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

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关于著作权侵权行为在进行认定的时候,必然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著作权法》当中所规定的原则来进行判断的,一般情况之下,就是需要按照实质性接触原则来进行判断。首先需要有接触的可能性,其次就是必须要存在实质性相似。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著作权侵权中实质性接触怎样认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著作权侵权中实质性接触怎样认定?
一键咨询
  • 160****12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5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3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8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1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6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7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3****32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8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7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2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2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4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7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著作权侵权中实质性接触如何认定?
著作权侵权中实质性接触应当是根据证据材料来判断是否在此前已经具备了接触原来作品的机会。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实质性相似加接触,主要这个就是只有证明涉嫌侵权作品许所受到保护的作品构成实质相似的话,才能够构成侵权。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著作权侵权中实质性接触如何认定?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著作权侵权中实质性接触如何认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著作权侵权中实质性接触要怎么认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著作权侵权中实质性接触要怎么认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最近我有朋友在为著作权而烦恼,不知道怎么办,不懂里面的含义,于是请问著作权的性质?
[律师回复] 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指出,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但并没有明确其所列著作权中哪些是“人身权”。对此,理论界普遍认为,著作权法规定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即著作权是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两权一体”,并已成通说。然而,对这一涉及著作权乃至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的基本理论问题,实际上值得探讨说明。笔者不敢苟同,认为著作权的内含或性质是财产权,所谓的“著作人身权”在性质上根本就不是人身权,而是财产权或财产权的一项权能,“两权一体”说不能成立。现就此不揣冒昧,作以论述。为了阐明问题,我们应当首先明确“人身权”的定义。在民法上,人身权是和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人身权的最基本特征,是“它与特定人身的不可分离性”,法律表现为不可转移性和不可约定性。这一特征,是权利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无论如何都无法分离,而不是由制度所规定的,事实上可以分离。对人身权的这一基本观点,是笔者论述著作权性质的一个理论基础。有了这一基础,再论述著作权的性质,标准就明确得多,问题就清楚得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著作权侵权判断接触相似性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判断接触相似性是有相关的证据表明,在此之前具备了接触作品的机会,或者实际的接触了原作品就可以判定。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涉嫌侵权作品与受到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构成实质相似的话,那么就可以判定为著作权侵权。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著作权侵权接触如何认定?
作著作权侵权接触的认定是:侵权人具备接触作品的条件或者是接触了原作品。在著作权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的划分中,作品的知名度对实质接触的可能性认定有一定影响,一般而言,知名度越高的作品,在后创作人接触的可能性越大。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非接触性交通事故怎么判?想咨询一下。
[律师回复] 需要做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属于强势主体,往往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承担较多责任,但是一般人的认知应该是交通事故本身与机动车的行驶及过错情况存在因果关系,这样机动车才应该按相应程度担责。实践中,不少私家车主坦言,这种“无接触担责”的情况会让所有司机都产生“不安全感”,因为他们开着车就可能因为周围某人摔倒而承担责任。 从法律角度而言,类似事件产生的根本法理是无过错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即责任并不是基于行为人的过错产生,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产生,这在英美法上也被称为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的宗旨在于合理补偿受害人的损失,道交法中对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规定就是一种无过错责任,所以才会导致客观事实与法律责任的相背离。在无过错责任中,因果关系是决定责任的基本要件,即以损害事实与责任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为前提,若没有因果关系则不能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具体在“无接触担责”的情形中,其核心并不是接触与否,而是因果关系是否存在和其强弱程度。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42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 > 著作权侵权中实质性接触怎样认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