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怎样确定是婚前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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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怎样确定是婚前财产?

一、公民怎样确定是婚前财产?

公民可以通过时间来确定是婚前财产。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

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

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前者,答案很简单。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

有人认为,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

还有人认为,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二、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在当代的社会,公民如果要判断一下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属于婚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最为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时间点,因为如果是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等相关的收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余的婚前是属于个人财产。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公民怎样确定是婚前财产?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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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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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中,财产损失如何确认,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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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公开;
2、客观、科学、准确;
3、文明、公正、高效。
(二)司法鉴定的提起
1、依职权主动提起;
2、当事人向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决定。
(三)司法鉴定的时效
1、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
2、司法鉴定必须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
(四)司法鉴定费的缴付
1、申请人提起司法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缴付;
2、依职权委托司法鉴定的,由确定费用缴付人。
(五)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2、举行听证会;
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4、出具鉴定文书。
(六)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
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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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
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
7、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8、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七)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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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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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有特殊的人身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即只有在具备某种特殊的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间,才可能形成家庭共有财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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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70% 村民不同意还能确权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卖给社会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这个土地的性质就变了。小产权房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它不符合规划,跟所有权没有关系。不果如果子女不在村里落户,那么是否允许子女承包还得村里讨论同意才行,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1。国家征用土地是有规划的,不过确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如果你在承包土地上有大量的投入、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要保持一个耕地的红线,不是让他征用就征用。所以说,理论上农村集体土地就是不能转让的、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2、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 1,那么如果村里收回是要给补偿的。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但你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确权后不能进行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3。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3、确权只是一个手段
婚前财产怎样确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婚前财产时间界定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是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的,而不是以同居的时间或办理酒席的时间作为婚前财产划分的时间点。
二、婚前财产规定我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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