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交通事故死亡了怎样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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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儿子交通事故死亡了怎样赔偿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儿子交通事故死亡了怎样赔偿?

一、儿子交通事故死亡了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出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一般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二十年纯收入予以计算。若受害人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未成年人父母死亡后,由一个或者几个近亲属依法取得监护权,并且经过其父母生前住所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同意。如果对监护权有争议的,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监护。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怎样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据事实和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如造成交通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划分事故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儿子交通事故死亡,家属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司机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时,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由此造成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到事故现场认定事故的责任,一般情况下,由事故中有过错的一方主要承担赔偿责任。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儿子交通事故死亡了怎样赔偿?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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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只有六十周岁以上的限定,故新生儿应按成人标准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新生儿死亡赔偿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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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调查已经还原了事件的本源,相关责任方都得到了相应的处罚,其中涉案南京市儿童医院承担了51万元的民事赔偿金,双方对此51万元赔偿金的确定没有过多的争议,在很短的时间内便确定了下来,并且院方承诺这51万赔偿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到位。t  这51万元赔偿金的确定依据主要有:t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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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t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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