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要怎么承包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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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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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建筑工程造价要怎么承包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建筑工程造价要怎么承包的?

一、建筑工程造价要怎么承包的?

①固定总价承包。这种承包方式一般适用于工程规模小,工期短,技术简单,并由承包商承担全部风险,合同管理简单易行。

②固定分项单价承包。承包单位只承担价格费用的风险,不承担工程量计量差异的风险。

③固定基本单价,调整工、料差价承包。承包商按中标的各分项工程基本单价、间接费率、利润率固定承包,但合同工期内如发生劳务、材料、施工机械的市场价格变化(不含工程定额的调整变化)可调整相应差价。其中工程量则根据工程不同情况,分别参照上述①或②种承包方式处理。这种承包方式适用范围较广,承发包双方合理分担风险,客观反映工程承包造价,因而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工程承发包所采用。

④实际成本结算承包。发包单位自行承担全部风险,承包单位缺乏必要的风险压力和责任约束。

二、建筑工程审计的方法有什么?

1、全面审计法。是指按照国家或行业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编制顺序或施工的先后顺序,逐一的对全部项目进行审查的方法。

其具体计算方法和审查过程与编制施工图预算基本相同。此方法的优点是全面、细致,经审计的工程造价差错比较少、质量比较高,缺点是工作量较大。对于工程量比较小、工艺比较简单、造价编制或报价单位技术力量薄弱,甚至信誉度较低的单位须采用全面审计法。

2、标准图审计法。是指对于利用标准图纸或通过图纸施工的工程项目,先集中审计力量编制标准预算或决算造价,以此为标准,进行对比审计的方法。按标准图纸设计或通用图纸施工的工程一般地面以上结构相同,可集中审计力量细审一份预决算造价,作为这种标准图纸的标准造价;或用这种标准图纸的工程量为标准,对照审计。而对局部不同的部分和设计变更部分作单独审查即可。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时间短、效果好、定案容易;缺点是只适用按标准图纸设计或施工的工程,适用范围小。

3、分组计算审计法。把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组,并把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编为一组,审计计算同一组中某个分项工程量,利用工程量间具有相同或相似计算基础的关系,再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

常用的工程造价承包形式有四种,建筑工程进行审计时,审计方法有很多,可以是全面审计法,也可以是标准图审计法,还可以选择分组计算审计法,若采用全面审计法,要按照工程预算的编制顺序,对建设工程进行逐一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建筑工程造价要怎么承包的?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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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造价怎样承包的?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建筑工程造价怎样承包的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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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清单中建筑工程清单中承包人建筑工程建造单位如何计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可以作为固定资产,但不计提折旧。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三、在实践中,企业用于自建房屋建筑物的土地账务处理相对比较乱,有的一直挂在“无形资产”科目上,按使用年限摊销;有的将房屋建筑物占用部分记入固定资产并按固定资产年限计提折旧。究竟记入固定资产的土地是否需要计提折旧,该以怎样的方法和年限将价值逐渐转移到成本或费用中去呢  平时我们账面上反映的都是土地使用权,即使因为建造房屋建筑物等原因转入固定资产,也不改变它只是使用权这一根本特征,因此是有有效年限的,需要摊销或者折旧。这里说的不需要计提折旧的“单独估价入账的土地”,特指9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中,为了体现国有资产增值而按照财工字108号等文件的规定按照评估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资本公积”的划拨土地价值。因为划拨土地未规定年限,所以就不摊销和折旧了。这类土地在国有企业改制时的处理也是比较麻烦的,一般需要补交出让金后,将其性质变为国有出让土地,这时就需要作相反的分录冲回原先的账务处理,再按照常规方法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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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价款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建筑工程价款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索赔费用包括以下:
  1、人工费
  指列入概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在索赔费用中还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等损失费的累计,其中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设定。
  2、设备费
  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由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3、材料费
  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的费用。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如果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承包人应该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记录建筑材料的进货日期和价格,以便索赔时能准确地分离出索赔事项所引起的材料额外耗用量。威力证明材料单价的上涨,承包人应提供可靠的订货单、采购单,或官方公布的材料价格调整指数。
  4、管理费
  此项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部分。索赔款项中的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人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索赔款中的企业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信设施以及企业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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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造价如何承包的?
对建筑工程进行造价,会采用固定总价承包的方法,这种方法承包商要承担全部风险,需要签订承包合同;也可以采用固定分项单价承包的方式,或者固定基本单价调整工、料差价承包的方案;还可以选择实际成本结算承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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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鉴定是以承包价还是合同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键要看你们的建筑施工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还是固定单价合同。
一、固定总价合同
1、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价格调整办法: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若因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增减等原因造成工程承包范围发生变化,发包人指令或同意施工的工程量超出承包人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承包范围,该工程就属于额外工程,承包人可以主张该部分增加的工程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敦。
二、固定单价合同
如果是固定单价合同,则要看是工程变更引起的价款调整,还是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款调整,或者是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款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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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造价如何承包的?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建筑工程造价如何承包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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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承包和发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法》中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规定了以下原则:

一,承发包双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
这是国际通行的原则,由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内容特别复杂,合同履行期较长,为便于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纷争,《建筑法》和《合同法》都明确规定,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实行以招标、投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
工程发包可以分为招标发包与直接发包两种形式。招标发包是一种科学先进的发包方式,也是国际通用的形式,受到社会和国家的重视。因此,《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三,禁止承发包双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原则。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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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造价增加是否需要重新审批和招标
[律师回复] 一、可以在施工合同内增加工程造价。实施方法: 1、原招标施工图有漏项应先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清单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编制变更部分工程量清单和组价,经项目管理、审价机构、监理单位审核,发、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变增(减)部分造价。 2、清单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有漏项,由清单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编制清单组价确定变增(减)部分造价。原投标书中已有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实际工程量据实调整,措施项目费作相应调整。发、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变增(减)部分造价。 二、不需要重新招投标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节承包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如漏项部分仍属于合同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内容的,依法必须由承包人施工,重新招标选择另一承包人承揽不仅是不需要,而是违反建筑法。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二条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回答参考第 (五)项规定,属于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因此,只要发生的“漏项”内容是承包人施工资质允许承揽的,不需要重新招标。
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审计,工程造价审计的书籍推荐哪本好
[律师回复] 你好!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一、《建筑施工技术》作者:吴继伟版权:浙大出版书号:字数:24.2万字【内容简介:在传统的施工技术理论、工艺、方法的基础上,结合高职高专学生的特点,突出实用性、学做结合,便于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提高有效学习】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作者:刘晓勤董平版权:浙大出版书号:字数:20.2万字【内容简介】:本书根据最新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工程管理实际,以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过程为主线来系统阐述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招标,建设工程投标,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定标,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的终止和收尾,共8个模块的内容。本书每一个模块都给出了能力目标和知识目标,以一旦工测继爻荒诧维超哩个实际工程来作为贯穿招标、投标、评标部分的背景资料;模块下的每一个项目均以一个具体的任务来作为问题提出,并对完成该任务作了提示与分析来引出知识链接部分内容。每一个项目后均附有供学生扩展知识、巩固知识的实训题。同时配有强化理论部分内容的复习思考题。书中添加了很多紧扣核心内容的典型工程案例,增加了本书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三、《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作者:自治区建设厅版权:千华驻出版:宁夏人民出版社字数:3.3万字【内容简介】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是工程计价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各省(市)为了适应工程计价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修订和发布了一系列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对工程计价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建筑工程施工中,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其先后顺序。基本建设工作不论从技术方面还是从组织管理方面来看都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建设的时间比较长。  从可行性研究开始,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到竣工投产,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相互衔接,环环紧扣,任何一个阶段出差错,势必影响全局,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所以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基本建设工作各阶段内在联系的经验总结,它反映了基本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是基本建设经济规律的表现。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也就是要求按经济规律办事。只有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建设,才有可能加快工程进度,收到预期效果。学校基建项目,从计划建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般要经过以下五个阶段、二十一个步骤。  五个阶段是:   ( 1)以确定项目建设条件为中心的项目前期阶段;   ( 2)以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中心的工程招投标阶段;   ( 3)以建筑安装施工为中心的投资实施阶段;   ( 4)以交付使用为中心的工程验收阶段;   ( 5)以资金考核为中心的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核阶段。  二十一个步骤是:  ( 1)项目前期方案招投标(根据国家标准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提出建设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学校编制设计文件,邀请不少于四家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前期方案设计,经专家组全面审核通过后,进入教育局拟建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  ( 2)拟建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  (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核;  ( 4)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或设计范围》审批( 第一阶段);  ( 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一阶段);   ( 6)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7)施工图设计; ( 8)施工图纸审查;   ( 9)办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阶段申请施工图审查);   ( 10)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  (11)申请领取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阶段,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12)工程招投标;  (13)施工单位进场和签订施工合同;  (14)建筑安全备案;  (15)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16)缴纳墙改基金费用;  (17)报送兰州市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18)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9)建设项目施工和验收管理程序;  (20)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21)工程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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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的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内外装饰、给排水、采暖、强弱电、消防、配套综合管网、厂区围墙及门卫、院坪。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工程承包范围未提到锅炉房的施工,也应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增加锅炉房的施工内容及待施工图纸确定后确定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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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哪些内容建筑施工过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综合性文件
1、立项文件(包括:项目立项登记通知、项目备案的通知、项目建议书批复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专家建议文件)(原件)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复印件)、界址点成果表及红拨图(原件)
3、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包括: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土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征地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复印件)
4、岩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
5、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环保审核意见、消防审查意见、白蚁预防合同、文物勘探完毕通知等工程涉及的专业)(原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及报告(复印件)
7、环保、消防、卫生、人防、市政、园林等施工图审查意见表(复印件)
8、中标通知书、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
9、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请文件、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表(原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坐标放线交接单、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复印件)1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原件)1
2、竣工测绘管线成果表及房屋竣工规划测绘图(原件)1
3、监理单位有关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原件)
二、土建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工报告、竣工工程申请验收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3、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建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抄测记录)
4、地基验槽记录、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地基处理、桩基础等文字材料
5、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见证取样、出厂证明文件、检测报告)
6、其它材料材质证明(包括:门窗、内外墙、保温、栏杆等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7、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土壤干密度击实试验报告。
8、其它试验报告:外墙面砖拉拔、钢筋植筋强度、钢筋连接试验报告、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9、混凝土试块强度汇总表、混凝土强度合格评定表、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报告(含见证取样)
10、混凝土抗渗性能检测报告(含见证取样)1
1、砌筑砂浆强度评定、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报告(含见证取样)1
2、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基础、主体等)1
3、焊接试验报告汇总表、钢筋焊接性能检测报告(含见证取样)、焊剂焊条合格证、焊工操作证1
4、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沉降观测记录1
5、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工程质量整改文件1
6、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1
7、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
8、基础、主体、装饰、屋面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
9、建筑、结构竣工图
三、给排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2、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给排水各项试验记录
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给排水竣工图
四、电气(强、弱电)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2、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电气各项试验记录
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电气(强、弱电)竣工图
五、通风与空调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2、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通风与空调各项试验记录
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图
六、消防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2、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消防(水、电)各项试验记录
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消防(水、电)工程竣工图
七、装饰(幕墙、内装)、钢结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2、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各项试验记录
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竣工图
八、电梯竣工资料(复印件)电梯安全检查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验收报告
九、室外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室外安装(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照明、电视、消防等)施工文件室外建筑环境(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等)施工文件综合图:总平面布置图、竖向布置图、室外给水、排水、电气、热力、燃气等综合图室外专业图: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气、建筑小品、消防、道路、绿化等
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拍摄内容十
一、电子文档
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事建筑工程行业的人可能都会接触到转包,很多人会有这样一个疑问,转包到底违法吗?是否这个问题也正好困扰着你呢?下面一起来解开这个疑问吧。
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获得发包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及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并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程度民事责任的方式,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中国《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从而将此两类行为定性为违反行政法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而《合同法》也有同样规定禁止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承包人由此所实际取得的收益,根据建筑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类同于出借建筑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和无资质建筑企业因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取得的利益,均属于非法所得,应由在诉讼中予以收缴。对此,在实践中要严格把握承包人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外延范围。
结合于2000年1月3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2款规定,违法分包,是指: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直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人民在审理相关案件中,应限制在上述范围内认定承包人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
阅读完本文后,我们可以知道,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他人、或以将工程全部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他人,都是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这样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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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价款包括哪些?
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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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可以发包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单纯从金额数量角度来看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人民币以下;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下;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以下。 其次、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 1.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2.施工(监理)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该企业有直接控股的施工(监理)企业,或该企业由施工(监理)企业直接控股,且相应施工(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4.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5.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施工工程; 6.经市、区政府成立的抢险救灾机构认定,为抗击突发性灾害或险情、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而必须紧急建设的抢险救灾工程。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二、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由原来的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调整为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由原来的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调整为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由原来的50万元人民币以上调整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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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建筑,工程管理,造价,工程审计的一些初步的书籍推荐
[律师回复] 你好!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一、《建筑施工技术》作者:吴继伟版权:浙大出版书号:字数:24.2万字【内容简介:在传统的施工技术理论、工艺、方法的基础上,结合高职高专学生的特点,突出实用性、学做结合,便于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提高有效学习】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作者:刘晓勤董平版权:浙大出版书号:字数:20.2万字【内容简介】:本书根据最新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工程管理实际,以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过程为主线来系统阐述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招标,建设工程投标,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定标,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的终止和收尾,共8个模块的内容。本书每一个模块都给出了能力目标和知识目标,以一旦工测继爻荒诧维超哩个实际工程来作为贯穿招标、投标、评标部分的背景资料;模块下的每一个项目均以一个具体的任务来作为问题提出,并对完成该任务作了提示与分析来引出知识链接部分内容。每一个项目后均附有供学生扩展知识、巩固知识的实训题。同时配有强化理论部分内容的复习思考题。书中添加了很多紧扣核心内容的典型工程案例,增加了本书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三、《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作者:自治区建设厅版权:千华驻出版:宁夏人民出版社字数:3.3万字【内容简介】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是工程计价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各省(市)为了适应工程计价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修订和发布了一系列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对工程计价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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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施工技术》作者:吴继伟版权:浙大出版书号:字数:24.2万字【内容简介:在传统的施工技术理论、工艺、方法的基础上,结合高职高专学生的特点,突出实用性、学做结合,便于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提高有效学习】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作者:刘晓勤董平版权:浙大出版书号:字数:20.2万字【内容简介】:本书根据最新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工程管理实际,以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过程为主线来系统阐述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招标,建设工程投标,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定标,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的终止和收尾,共8个模块的内容。本书每一个模块都给出了能力目标和知识目标,以一旦工测继爻荒诧维超哩个实际工程来作为贯穿招标、投标、评标部分的背景资料;模块下的每一个项目均以一个具体的任务来作为问题提出,并对完成该任务作了提示与分析来引出知识链接部分内容。每一个项目后均附有供学生扩展知识、巩固知识的实训题。同时配有强化理论部分内容的复习思考题。书中添加了很多紧扣核心内容的典型工程案例,增加了本书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三、《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作者:自治区建设厅版权:千华驻出版:宁夏人民出版社字数:3.3万字【内容简介】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是工程计价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各省(市)为了适应工程计价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修订和发布了一系列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对工程计价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建筑工程造价多少万元需要到交易中心进行招标?
[律师回复]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①、 ②、 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④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⑦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②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③体育、旅游等项目;  ④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⑤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⑥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 4)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②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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