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婚前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拟定婚前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拟定婚前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拟定婚前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

(1)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任何一方均不能对另一方采取隐瞒、欺诈胁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2)婚前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婚前财产协议的客体。

(3)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为了使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建议最好请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来起草或者审核该婚前财产协议,以避免协议起草时因考虑不周而给一方造成重大损失,从而有违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初衷。

2、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婚前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

不管是再婚夫妻,还是首次与他人结婚的公民,都可以在结婚之前与对方签署婚前财产协议,这样无疑可以避免将来不必要的财产纠纷。对于拟定的财产协议有效的情形,若是双方离婚,可以按照协议的内容来确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拟定婚前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8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拟定婚前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8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2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4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6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8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3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1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0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7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6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7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8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连云港178****350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0****523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877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婚前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婚前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
1、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2、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3、明确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4、财产描述要明确。5、设定清楚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时间。协议的生效若未作特别约定的话,一般是结婚登记后生效。6、男女双方必须签字并且注明时间。7、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在结婚前签订也可以在结婚后签订。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有哪些,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一、协议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育,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附条件,也不允许附期限。 2、离婚这种民事行为依其性质必须即时地发生确定的效力,不允许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 3、不允许一方代为子女免除另一方的支付抚育费的义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对住房分配,对离婚的一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二、对离婚协议不满怎么办我国法律同时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但只有当签订协议书时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时,查明后才会撤销协议书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否则会驳回原告要求撤销协议书的诉讼请求。注意,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时,也应当在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否则仍然承担败诉的风险。除了欺诈及胁迫情形外,离婚协议书并非签订之后就不可更改,如果出现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如当时约定的抚育费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现时生活水平,或者子女出现严重疾病等,可以至要求根据现实情况适当增加抚养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前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婚前协议是双方同意,双方签署,通过了公证的合同。婚前协议不需要向法庭申请,在签署之前也无需复审。但协议中的内容应该是真实的,不能欺满对方。2、不真实的阐述,不完整的坦白是不允许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注意哪些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2、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婚前财产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1、自愿2、对象。婚前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婚前财产协议的客体。3、合法4、避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误区。5、有效1、意思表述要明确2、条件设定清楚3、体例规范明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财产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明星夫妻签署婚前财产协议要注意的法律事项有哪些 首先,最重要的是理清双方名下各自的婚前财产。 有时财富优势方不愿意在财产协议里面列举清楚财产的范围,往往以“个人名下的财产归个人”一笔带过,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产生纠纷,另一方可能主张财富优势方故意隐匿资产。 其次,双方的利益要相对平衡。 财产协议不能完全剥夺财富劣势方的利益,这样的后果很可能会引发双方感情的破裂。根据专业律师的经验,一般财富劣势方会希望:不要承担对方经营公司的风险和负债;一旦离婚,财富的优势方提供一定的房产和抚养费保障自己和孩子的生活。 第三,对于公司股权的约定要明确。 因为股权除了本身的出资之外,还可能有增值、分红、配股等问题。为免争议,除了所有权归属之外,增值、分红、配股等,都需要单独约定,否则容易被推定为共有财产。而近年来许多明星也纷纷参与资本运作,投资拟上市公司等,在这种拟上市公司中,关于大股东的控制权是非常关键的。有些财产优势方会同意股权属于共有财产,但是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关于股权的投票权都由财富劣势方不可撤销的委托给财富优势方行使。 事实上,像股权、房产等财产,看得见摸得着,通过财产协议的约定,这部分财产是相对公正透明的。但是现金资产、动产(如名画、名表、名包)等还是比较容易转移,虽然有约定,但是法律监督也比较困难。
协议离婚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一、协议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育,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附条件,也不允许附期限。 2、离婚这种民事行为依其性质必须即时地发生确定的效力,不允许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 3、不允许一方代为子女免除另一方的支付抚育费的义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对住房分配,对离婚的一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二、对离婚协议不满怎么办我国法律同时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但只有当签订协议书时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时,查明后才会撤销协议书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否则会驳回原告要求撤销协议书的诉讼请求。注意,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时,也应当在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否则仍然承担败诉的风险。除了欺诈及胁迫情形外,离婚协议书并非签订之后就不可更改,如果出现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如当时约定的抚育费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现时生活水平,或者子女出现严重疾病等,可以至要求根据现实情况适当增加抚养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签婚前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婚前协议包括:怎么样分配财产;特定财产分配给谁;如何公平的分割房产;如何分配债务;婚前财产公证。确保你们双方都有你们自己的代表律师,并且选择熟悉婚前协议的律师来担当。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保密协议书的注意事项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如下: 一、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象保密协议保守的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此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某些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 二、保密的对象和范围 1、技术信息 2、经营管理信息 3、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随着商业秘密的范围从技术秘密扩大到经营管理信息、特殊秘密等范畴,对保密的具体范围的确定产生了争议。为此,保密协议应当首先明确员工保密的对象和范围,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三、保密协议的内容应涉及 1、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2、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3、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4、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5、保密期限。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8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1、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2、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夫妻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明星夫妻签署婚前财产协议要注意的法律事项有哪些 首先,最重要的是理清双方名下各自的婚前财产。 有时财富优势方不愿意在财产协议里面列举清楚财产的范围,往往以“个人名下的财产归个人”一笔带过,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产生纠纷,另一方可能主张财富优势方故意隐匿资产。 其次,双方的利益要相对平衡。 财产协议不能完全剥夺财富劣势方的利益,这样的后果很可能会引发双方感情的破裂。根据专业律师的经验,一般财富劣势方会希望:不要承担对方经营公司的风险和负债;一旦离婚,财富的优势方提供一定的房产和抚养费保障自己和孩子的生活。 第三,对于公司股权的约定要明确。 因为股权除了本身的出资之外,还可能有增值、分红、配股等问题。为免争议,除了所有权归属之外,增值、分红、配股等,都需要单独约定,否则容易被推定为共有财产。而近年来许多明星也纷纷参与资本运作,投资拟上市公司等,在这种拟上市公司中,关于大股东的控制权是非常关键的。有些财产优势方会同意股权属于共有财产,但是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关于股权的投票权都由财富劣势方不可撤销的委托给财富优势方行使。 事实上,像股权、房产等财产,看得见摸得着,通过财产协议的约定,这部分财产是相对公正透明的。但是现金资产、动产(如名画、名表、名包)等还是比较容易转移,虽然有约定,但是法律监督也比较困难。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拟定婚前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