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赔偿权利人。

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的立法本意看:

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

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

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

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父母尚未丧失劳动能力可以分割儿子死亡赔偿金吗不管父母是否丧失了劳动能力,都有权分割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父母尚未丧失劳动能力可以分割儿子死亡赔偿金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8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8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4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5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3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3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2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4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3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5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3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家属工伤死亡分配原则
工伤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给付的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0w+浏览
我一个同事的朋友在工作期间不幸去世了,他的家人悲痛万分,现在在谈论赔偿问题,请问工亡的死亡赔偿金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工亡补助金分配原则
第一种观点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产生的根据系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该条共规定有三项支付内容,这三项内容依其性质分别为,其一为工亡职工的丧葬费,其二为遗属的生活补助,其三为对遗属精神抚慰金。既为精神抚慰金,其分割应依亲等的疏近,予以分割。有一亲等亲属时,由一亲等亲属领取并均分。无一亲等亲属时,仅在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与其共同生活时方予以支付,否则不予支付,其余相同亲等但未与工亡职工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不应分割。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遗产,因为其产生的原因是为了抚慰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其产生具有或然性,仅在工亡职工的死亡给其直系亲属造成深刻的精神痛苦时方予以支付,而非仅依据该职工的死亡为条件而必然向其直系亲属支付。
第二种观点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割,应根据各方所遭受的心灵创伤延续的时间长短来衡量。例如:子女尚年幼,遭受心灵创伤延续的时间较长,应多分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父母年龄较长,遭受心灵创伤延续的时间较短,应少分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比例有法院酌情确定。
第三种观点是:关于给付的数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亡补助金是对因公死亡职工家属的经济补偿,不属遗产范畴,可参照《继承法》在同一顺序人之间进行均等分配。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1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爷爷死后获得一笔死亡赔偿金,他的子女对这笔钱的分配有异议,请问如何分配死亡金,有什么原则呢?
[律师回复]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有: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朋友父亲去世的到了一笔死亡抚恤金 想问一下死亡抚恤金算不算遗产 对于这笔抚恤金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1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最近在研究有关死亡赔偿金的相关内容,现在需要了解分配原则的事项。所以想知道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
我国立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目前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大致有两派意见:
1、一部分人认为是遗产,应该按照遗产来分配;
2、还有一部分人认为这不是遗产,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财产性的赔偿。
(目前法理学界对此还是争议很多)
二、本律师认为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而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财产性质的赔偿。
依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却是公民死亡之后,由特定给付人给予死者亲属的一种财产性的赔偿,明显不具备遗产的性质。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2004]民一他字第26号)相关的规定,也明确不宜认定空难死亡赔偿金为遗产性质。此后,我国现有的司法裁判大都不将死亡赔偿金认定为遗产。
三、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1、死者近亲属是死亡赔偿金的共有人。那么近亲属到底是哪些人呢?
个人认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与《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有关近亲属的规定来确认:
我国《继承法》关于近亲属的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举例:比如在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时,应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其他顺位的就不宜享有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权。
2、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有一句话说地好,叫做家和万事兴。个人认为,近亲属之间应该先自愿协商。
所谓自愿协商就是由近亲属之间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进行协商,确定各自应分配的具体比例或具体数额。)
目前的司法主要的裁判分配依据:
参考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近亲属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分配
谈到近亲属与死者的关系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这些其实都是感情方面的联系,而感情联系这是一个抽象化的概念,具体无法进行量化衡量,而近亲属之间各方也有较大的不同意见。司法裁判过程中,法官很难进行量化分配。
目前很多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大多参照《继承法》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上述法律确定的遗产分配方式,很多法官都会根据这个规定,针对具体案件情况,结合每个当事人的与死者亲密程度、生活感情依赖程度对此标准进行合理适用。有些时候会按比例进行分配,亲密程度与依赖程度高的,会分配多一些,相反的就适当分配少一些。也有些法官依据是否履行了扶养义务作为认定感情亲疏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执此观点的法官,在大多数的时候,认为一般各个近亲属应当均等享受,当然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死者生前共同居住的近亲属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但不尽扶养义务的,不分和少分。
到此,在近亲属协商分配不成的情景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死者近亲属并非是一律均等享有死亡赔偿金的,要按照具体的情况,结合该近亲属与死者亲密程度、生活感情依赖程度、尽到抚养、抚养义务的程度、生前共同居住情况等方面来确定的,有些时候往往是有一些差距,并非简单机械的均分均得。
我有个同学,大学毕业出来工作有几年了,之前是在一家单位工作,现在是买车了,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是指因事故受害人的死亡而导致的死者近亲属的财产损失,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但死者近亲属之间对死亡赔偿又是该如何分配的呢?
我国法律规定死者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一个死者上述的近亲属都存在,该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呢,是否可以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来给予分配呢!
因为死亡赔偿金是死者死后所产生的,所以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也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其他任何非近亲属的第三人都无法对该项财产主张任何的权利。
我国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具体分配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事实上,死亡赔偿金作为一种对死者未来可期待财产性收入的补偿,可以参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分配。
分配决定因素:

一、依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法定继承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享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二、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死亡赔偿金不应适用《继承法》13条之规定的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当均等分配的原则,而应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来对待,同时对未成年人的实际利益应当优先照顾。当事人不要求分配的,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进行分配。以上就是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丈夫前段时间出意外去世了,现在在进行遗产分配。我想问一下,丈夫死后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样的?具体应该怎么分配呢?
[律师回复] 遗产分配顺序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包括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孙子女与外孙子女不是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们只能通过代位继承取得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产。
遗产分配比例
同一顺序占均等份额
由法定继承人进行平均分配.
同一顺序平均分配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是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是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我阿姨的老公被车撞没有抢救过来,赔偿了一笔钱,想问下死亡赔偿金的继承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1、遗产不包括死亡赔偿金
1.1遗产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从《继承法》及其《意见》可以看出,死亡赔偿金并没有包括在所列举的遗产范围之内.
2、死亡赔偿金也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
2.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尚存的个人财产. 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
2.2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 遗产必须是公民依法可以拥有的财产和有合法根据取得的财产.而公民只有在自己生命存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但由于加害人支付死亡赔偿金时,该公民已经死亡,也就不是通过亲自行使民事行为而取得该款项的所有权;由于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之后才由加害人支付的,该公民无法将其作为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进行使用,也无法对该费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公民不能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合法财产所有权,否则,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受害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2.3任何公民都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未立遗嘱,死后也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原则分配该公民的遗产,而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可能处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
2.4如按遗产处理死亡赔偿金,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有权分得该项的一部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指的是《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两种人,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而且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如按遗产处理死亡赔偿金,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有悖于立法上设立死亡赔偿金的目的.
3、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 公民的遗产不包含公民在人身损害事故中死亡时事故责任者支付的死亡赔偿金,而且人身损害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是事故责任者在死者死亡后,按照规定支付给死者家属的.死亡赔偿金在死者生前或死亡时并不存在,所以按照《继承法》及其《意见》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编辑本段分割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自然也就不能继承.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
1、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权利主体的确定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纳了继承丧失说理论,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应受到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近亲属. 注: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有明确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明确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的分配原则
2.1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2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2.3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