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团建活动摔伤这属于工伤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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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团建活动摔伤这属于工伤吗?团建活动系公司统一安排,受公司管理,由公司承担费用,故参加团建活动应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工作职责的合理延伸,属于因工外出受伤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公司团建活动摔伤这属于工伤吗

一、公司团建活动摔伤这属于工伤

工伤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伤害。用人单位通过组织员工外出旅游、调研等团建活动,作为额外员工福利,以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工作的积极性,该形式已成为潮流和多数公司的惯例。团建活动系公司统一安排,受公司管理,由公司承担费用,故参加团建活动应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工作职责的合理延伸,属于因工外出受伤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实践中,比如参加单位组织的运动会等文体活动是单位安排的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利益的正当活动,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比如单位同事间聚餐、娱乐等与工作不相关活动中受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认定后时间到了怎么办

因为用人单位导致工伤认定时效截止,由劳动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工会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已过一年,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诉讼中通过查明事实的方式也可以对事故的工伤性质进行认定。

非基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主观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可以延长申请时间;最后申请时间仍然过期,可以依法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三、哪些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如果是非工作时间,但是属于加班,或者是用人单位要求从事工作相关的事务,那么受到意外伤害很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在工作时间,而非工作场所内非工作受伤的,不能算作工伤。比如,工作时间去楼下拿自己的快递,因为跑得太急而出车祸或者受到其他意外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2、因工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

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工伤认定的标准是必须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内突发疾病,48小时之内是硬指标,如果超过了48小时,那么代表患者的疾病,本身就不属于突发性疾病,还有就是48小时的起算时间,应该是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的时间为准,以上三点缺一不可,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3、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闯红灯等等请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公司团建活动摔伤这属于工伤吗?实践中多数是认定为工伤的。不过此时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才行。不能任凭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认定是否属于工伤。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可以就你的疑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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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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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合”,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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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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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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