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相关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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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相关规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相关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分析,个人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一)从法理角度讲,不应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根据法律的规定,共同债务不是用在婚姻存续期间,而是用在夫妻之间利用这笔债务共享到的利益。

(二)夫妻之间组成家庭是为了共同生活。

(三)从立法上看,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才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虽然法律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将夫妻共同债务限定为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相关法律则将夫妻双方的举债合意作为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补充标准,即如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即使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从民法上讲,夫或妻为独立的个体,并不能因为结婚就混在一起。其中一方借债,在法律上属于合同行为。具有相对性的。不能让另一方承担还款义务。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是已经离婚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或者任何一人偿还债务,夫妻双方对债务有约定的,不对抗不知情的债权人;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双方离婚后债权人仍可要求该方承担还款责任,夫妻双方对债务有约定的,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债权人。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相关规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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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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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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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应共同承担吗
[律师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因此,如果属于第1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否则,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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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会分割财产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婚姻关系存续会分割财产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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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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