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个人借款金额有限制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民间个人借贷金额没有限制,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事人约定仲裁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若是依旧不知道民间个人借款金额有限制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民间个人借款金额有限制吗

一、民间个人借款金额有限制吗

1、民间个人借贷有没有限额。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没有限额的。

2、借条没有金额限制,但是大额现金给付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最好除了借条,还让对方写个收到大额现金的收据或者在借条里写明已收到该款,给现金时也可以拍个视频留个证据,同时大额现金来历的相关凭证也保存好。

3、写借条要有书面凭证。借款人与被借款人之间最好就借贷的金额、利息、期限、责任等内容签订一份书面协议,以免口说无凭。有条件的,还可办理借贷公证。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民间借贷利息最高限额是多少

1、民间借贷的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2、只有合法的借贷关系才受法律的保护,而不合法的借贷关系是指,如明知是对方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出借资金产生的借贷关系。

3、而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的支持也是有条件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那么,关于借款利率规定,法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借钱没有借条怎么要回

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要想办法取得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其他证据,然后可以去法院起诉

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

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

3、对方财产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称无力还钱,出借人可尽量摸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主要是房子、车、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

四、钱借出去了收不回来了怎么办

1、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事人约定仲裁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可以仲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民间个人借贷金额没有限制,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以上就是关于民间个人借款金额有限制吗的相关介绍。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9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间个人借款金额有限制吗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8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7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2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3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1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7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4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0****4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0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2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4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7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2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一般民间借贷有金额限制吗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我国并没有对民间借贷的数额进行限制。但是对民间借贷的利息有规定。本文是关于民间借贷有金额限制吗的问题的相关整理,希望能够帮到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我国的民间借贷有数额限制吗?
我国的民间借贷是没有数额限制的。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我国的借款合同中,债权人出借大额借款给他人时除了需常规的提供借条等证据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借款人的转账信息等,以对抗借款人提出的抗辩主张。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个人借款利息最高额限制是怎样的
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条有时间限制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条的有效期,是诉讼的有效期,又叫“诉讼时效”。其诉讼时效按《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行,从借条载明的书写日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不论那种情况借款,只要是债务人到应该还款而不还款时,如果债权人要走诉讼这条路,这才说得上“有效期”三个字。
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三年内。民事诉讼的有效期是(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三年内”有效。举例:甲借乙的钱,2003年12月7日借,2005年12月7日(今天)到期,未还。乙的权益从现在起就“被侵害”。乙必须在2008年12月7日之前提出诉讼。过期即失去追偿的权利。有办法延长有效期。举例:乙可以在2008年12月7日前,如11月、10月向甲催收欠款,并保留他确实催收过的证据(录音、有甲签字的还款保证书、见证人等),那么,诉讼的有效期就从当时重新计算,三年内有效。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无期限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三年内提讼,也就是还款时间计算三年。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欠款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当在欠款人出具欠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主张权利。借条是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三年。超过三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在于:
1、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
2、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7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履约保证金的最高额限制。
[律师回复] 对于履约保证金的最高额限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
  
第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 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投标。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
  
第二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性质。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却又没有交纳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质押合同也是实践性合同,必须以交付为生效条件)。
履约保证金的最高额限制。
[律师回复] 对于履约保证金的最高额限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
  
第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 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投标。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
  
第二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性质。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却又没有交纳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质押合同也是实践性合同,必须以交付为生效条件)。
借款人的限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①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
  
②告知义务。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虚假的生产经营资料借得与自己的偿还能力不相称的借款,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③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的投资,除了国家另有规定的少数情况之外,我国公司法和有关企业法和企业登记制度都明确规定,当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业(包括作为公司企业的股东),必须要有法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在登记时,这些资金须附上有关银行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
  
④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方面进行投机性的经营活动。
  
⑤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房地产经营业务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⑥借款人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谋取非法收入,《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不得作为中间商在原贷款价格(利率)上再加价转让,抬高融资市场利率,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
  
⑦借款人不得违反国家外 管理的规定,使用外汇贷款,在我国的人民币尚未完全实现可自由兑换前,国家仍然要对外汇资金实行监管及对从业(外汇)机构进行资格限制,用来保证国家外汇资金流向有序和安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条违约金有金额限制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明确规定,当事人得依法自主约定违约金条款,惟其金额应以实际所受损害为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若约定之违约金明显低于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相关申请予以适度提高;反之,若违约金过高以致超过实际损害,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根据相应申请进行适当下调。因此,在借款合同中,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应保持在合理区间之内,不得超出实际损失过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问题解答如下, 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现状分为三类:
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医疗。”由此可以看出:

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

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医疗。

二、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精神病人的民事责任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是由他的监护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就从他的个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7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间借贷利息有限额吗
其实在我国的相应的法律法规里面,对于现在的民间借贷的一个最高额度,并没有一个完全明确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己根据实际的情况和需要来自行进行商量和确定,但是对于这个民间借贷的一个利息的最高额度,我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里面其实是有明确的规定的。超过了年利率的36%的那一部分的利息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民间个人借款金额有限制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