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先由被监护人所在的居委会指定,不服的,向法院申请指定,或者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由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智力方面发育不成熟或者精神存在一定程度的障碍,所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是需要确定监护人来对其生活进行照顾的,从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如何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