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员工不知情怎么处理?
帮信罪员工不知情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对此采取刑事处罚措施的,也就不需要追究责任。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是不会构成帮信罪的,因此也不会存在处罚的。帮信罪是指《刑法》中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规定,在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还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出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看流水还是获利
两者都要看,但帮信罪判刑除了流水、获利还要参考当事人的具体行为,就比如说,当事人涉嫌银行卡的张数等等,都是影响帮信罪判罚的因素。
涉嫌帮信罪,只要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对于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在当代的社会,不同的犯罪罪名是有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的。比如说帮助我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从主观要件上来看就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明明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相关犯罪的活动,仍然为其提供帮助服务的。因此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是不会构成这个罪名。
1、主体方面。
在我国,这个犯罪活动的主体属于一般主体,也就是自然人,并没有什么其他的限制,只要是在《刑法》已经达到了可以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就可以。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这个罪的犯罪主体,所以条件来讲还是比较宽泛的。
2、主观方面。
就这个罪名来讲,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的,因为是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不阻止,反而为其提供帮助,所以这里主观心态一定是故意的,过失是不可能成为这个罪名的。所以在认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于当事人主观心态的判断,如果是故意的话,可以认定为这个罪,如果不是故意的话,那要通过别的方式来对主观心态进行一个进一步的判断。
3、客观方面。
如果想认定为这个罪的话,那么客观上必须实施了所明确规定的行为,即是为其他人提供了互联网接入,或者是服务器托管以及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来帮助他人进行犯罪,一定是有具体的行为的,这是一种作为性之类的犯罪,如果自己本身并没有什么做,或者是仅仅提供了精神上支持的话,是不属于这一个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的。
4、客体方面。
对于侵犯的客体来讲,一定是对于我国的网络秩序和网络安全有着一定的威胁,对于这个方面的威胁是十分严重的,因为这非常有可能导致网络瘫痪,或者是他人的个人信息泄露而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所以我国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专门立了一个罪名来制止这种行为。
帮信罪员工不知情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文章中给出了解答,员工不知情,从事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并不会构成这种犯罪行为。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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