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判刑了又有新证据申请再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已经判刑了又有新证据申请再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已经判刑了又有新证据申请再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各一份。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制作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事实上,已经判刑了又有新证据是否会加罪的这个问题还是要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才能准确分析,如果新发现的证据跟原来的犯罪事实没有直接的关系,不会加罪,但可能会被数罪并罚,新证据跟原案件有关系的,受害人或者犯罪分子都有申诉的权利。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已经判刑了又有新证据还会加罪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已经判刑了又有新证据申请再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8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已经判刑了又有新证据申请再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4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5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3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3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1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0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5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50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5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7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2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2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办理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是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的照片。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是离婚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相关材料。如果没有跟原配解除了婚姻关系就跟别人办理再婚登记,那就构成重婚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再审需要提供证据材料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再审不提供证据材料怎么处理 申请再审时当事人不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作出驳回再审申请的处理,或者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二、什么是再审新的证据 (一)、再审“新的证据”:包括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原审庭审结束前发现但无法收集/原鉴定或勘验者推翻原结论等三种情形。 1.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是指新发现的原先就已形成的证据[新发现的旧证据]。 (1)即使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出现的证据,如果是由于客观事实致使当事人无法在原审时就知道该证据存在的,从而根本不可能在原审中提出,且因此类新证据的出现,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裁定再审; (2)如当事人以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形成的证据申请再审: A.一般情况下不宜裁定再审; B.如果属于新的事实,可以通过另行的方式解决。 2.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主要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当事人即使知道该证据存在也无法获得该证据,但只要获得该证据就可以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程度。 3.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所谓“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是指同一家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根据同样的检材,重新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推翻自己原先作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情形。 (二)、再审视为“新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现阶段再审“新的证据”的适度扩张/对证据失权制度是个冲击]。 1.该证据是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重要证据: A.该证据应当是在原审过程中已经向法庭提供的; B.该证据是重要证据[主要证据],能够证明案件基本事实/具有足够证明力且必不可少的证据。 2.该证据在原审中未予质证; 3.原裁判中没有将该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3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再审不提供证据材料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再审不提供证据材料怎么样办问题解答如下,
一、再审不提供证据材料怎么处理
申请再审时当事人不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作出驳回再审申请的处理,或者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二、什么是再审新的证据
(一)、再审“新的证据”:包括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原审庭审结束前发现但无法收集/原鉴定或勘验者推翻原结论等三种情形。
1.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是指新发现的原先就已形成的证据[新发现的旧证据]。
(1)即使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出现的证据,如果是由于客观事实致使当事人无法在原审时就知道该证据存在的,从而根本不可能在原审中提出,且因此类新证据的出现,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裁定再审;
(2)如当事人以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形成的证据申请再审:
A.一般情况下不宜裁定再审;
B.如果属于新的事实,可以通过另行的方式解决。
2.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主要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当事人即使知道该证据存在也无法获得该证据,但只要获得该证据就可以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程度。
3.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所谓“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是指同一家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根据同样的检材,重新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推翻自己原先作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情形。
(二)、再审视为“新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现阶段再审“新的证据”的适度扩张/对证据失权制度是个冲击]。
1.该证据是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重要证据:
A.该证据应当是在原审过程中已经向法庭提供的;
B.该证据是重要证据[主要证据],能够证明案件基本事实/具有足够证明力且必不可少的证据。
2.该证据在原审中未予质证;
3.原裁判中没有将该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再审不提供证据材料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再审不提供证据材料怎么处理
申请再审时当事人不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作出驳回再审申请的处理,或者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二、什么是再审新的证据
(一)、再审“新的证据”:包括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原审庭审结束前发现但无法收集/原鉴定或勘验者推翻原结论等三种情形。
1.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是指新发现的原先就已形成的证据[新发现的旧证据]。
(1)即使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出现的证据,如果是由于客观事实致使当事人无法在原审时就知道该证据存在的,从而根本不可能在原审中提出,且因此类新证据的出现,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裁定再审;
(2)如当事人以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形成的证据申请再审:
A.一般情况下不宜裁定再审;
B.如果属于新的事实,可以通过另行的方式解决。
2.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主要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当事人即使知道该证据存在也无法获得该证据,但只要获得该证据就可以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程度。
3.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所谓“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是指同一家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根据同样的检材,重新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推翻自己原先作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情形。
(二)、再审视为“新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现阶段再审“新的证据”的适度扩张/对证据失权制度是个冲击]。
1.该证据是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重要证据:
A.该证据应当是在原审过程中已经向法庭提供的;
B.该证据是重要证据[主要证据],能够证明案件基本事实/具有足够证明力且必不可少的证据。
2.该证据在原审中未予质证;
3.原裁判中没有将该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再婚需要什么材料?
进行再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3、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再审不提供证据材料,法院会受理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再审不提供证据材料怎么处理 申请再审时当事人不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作出驳回再审申请的处理,或者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二、什么是再审新的证据 (一)、再审“新的证据”:包括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原审庭审结束前发现但无法收集/原鉴定或勘验者推翻原结论等三种情形。 1.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是指新发现的原先就已形成的证据[新发现的旧证据]。 (1)即使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出现的证据,如果是由于客观事实致使当事人无法在原审时就知道该证据存在的,从而根本不可能在原审中提出,且因此类新证据的出现,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裁定再审; (2)如当事人以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形成的证据申请再审: A.一般情况下不宜裁定再审; B.如果属于新的事实,可以通过另行的方式解决。 2.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主要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当事人即使知道该证据存在也无法获得该证据,但只要获得该证据就可以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程度。 3.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所谓“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是指同一家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根据同样的检材,重新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推翻自己原先作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情形。 (二)、再审视为“新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现阶段再审“新的证据”的适度扩张/对证据失权制度是个冲击]。 1.该证据是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重要证据: A.该证据应当是在原审过程中已经向法庭提供的; B.该证据是重要证据[主要证据],能够证明案件基本事实/具有足够证明力且必不可少的证据。 2.该证据在原审中未予质证; 3.原裁判中没有将该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赠与的房产再次继承过户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赠予的房产再次继承过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屋登记信息和档案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以及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法院调取证据需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是指因存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申请调查证据,审核后因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为当事人当事人调查证据。 相关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这部分是对民诉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细化,在明确“谁主张谁举证”责任下的一个补充,人民仅仅在特定条件下,依照一定的程序承担有限的补充责任。之所以会这样规定是因为有的证据是普通公民不能接触到或者涉及秘密的如果不做这样的制度设计,是无法在全面审查事实的情况下做出判决,这样不仅不利于解决矛盾反而会激化矛盾,甚至当事人将矛盾转移到国家司法机关,虽然在审判中应该遵守中立的地位,但的根本职责是定纷止争,所以其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做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而拒不提供,那是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如果在不可归因于当事人的原因无法提供证据,径行做出判决,显然对于当事人是不公平的,也违反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宗旨。 针对当事人申请调查的证据需要进行审理,如果符合上述的条件,就会调取证据,但如果不符合,根据最高院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于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其他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不予准许”,这样举证不能的责任还是需要当事人承担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事申诉提供什么材料?
申诉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时,应当递交申诉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其中,身份证明是指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对身份证明,人民检察院经核对无误留存复印件。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再审不提供证据资料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再审不提供证据资料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再审不提供证据材料怎么处理
申请再审时当事人不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作出驳回再审申请的处理,或者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二、什么是再审新的证据
(一)、再审“新的证据”:包括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原审庭审结束前发现但无法收集/原鉴定或勘验者推翻原结论等三种情形。
1.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是指新发现的原先就已形成的证据[新发现的旧证据]。
(1)即使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出现的证据,如果是由于客观事实致使当事人无法在原审时就知道该证据存在的,从而根本不可能在原审中提出,且因此类新证据的出现,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裁定再审;
(2)如当事人以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形成的证据申请再审:
A.一般情况下不宜裁定再审;
B.如果属于新的事实,可以通过另行的方式解决。
2.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主要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当事人即使知道该证据存在也无法获得该证据,但只要获得该证据就可以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程度。
3.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所谓“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是指同一家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根据同样的检材,重新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推翻自己原先作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情形。
(二)、再审视为“新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现阶段再审“新的证据”的适度扩张/对证据失权制度是个冲击]。
1.该证据是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重要证据:
A.该证据应当是在原审过程中已经向法庭提供的;
B.该证据是重要证据[主要证据],能够证明案件基本事实/具有足够证明力且必不可少的证据。
2.该证据在原审中未予质证;
3.原裁判中没有将该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3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办理立案必须提供证据材料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向提请立案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状。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是公民个人的,应当在状落款处由人签名,如果是由公司法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状应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二)原被告身份证明。
1.原被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原被告告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从该法人或组织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询获得);
3.委托代表人(如律师)代为的,除提交上述身份证明外,还必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证据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时,还得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列号。证据材料包括:与案件有关的票据、信函、文件、证书、证明、合同、鉴定结论、借据、字据等。案件开庭时会要求出示证据原件,立案时可以只提交证据的复印件。对上述材料审查无误后,由当事人或委托代理的律师填写“送达回证”和“送达地址确认书”。预先填写完毕“送达回证”的目的是为了简化日后送达诉讼文件时的手续,而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目的则在于为日后送达诉讼文书提供经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确认的地址,日后将按照此地址派送诉讼文书。受理案件后会向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通知书除载明案件已依法受理外,更重要的是明确规定了该例案件应当由原告方预交的诉讼费用及缴费期限。诉讼费应当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向缴付,逾期不付的,将按撤诉处理。一般而言,若当事人自己立案或律师与当事人共同前往立案的,诉讼费当场就会缴清,若由律师代理立案的,则律师必须将该立案通知书尽快地交委托人,并告知逾期交付诉讼费的后果。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起诉状应当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自然人(个人)时应提交的材料: 1.状,也称书,是向提讼必务的,用以说明案件情况及我方主张的法律文书。(具体写作,请参阅本人编写的《民事状的基本格式及写作要领》一文。需要提交:状正本1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即有几个对方当事人就提交几份,然后再加上给的1份。) 2.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需要提交: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没有身份证的,也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如果有对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也可以一并提交。如果确实没有,有对方的姓名和住址的,在状中写明即可。 3.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基本证据。需要提交:证据的复印件各1份,按具体案件不同而不同。例如:离婚案件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债务案件要提供借条、欠条复印件等。原件一般在开庭审理时再提交。 4.授权委托手续。如果受托了是律师作为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函1份。如果委托了非律师作为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当然,任何案件,当事人都可以不委托代理人,完全由自己进行处理。补充:状要签字或捺指印。单位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材料一般只提交复印件即可。如果工作人员要求提交原件,注意向其索要证据收条。身份证复印件一般要求两面同时复印在一张纸上。收取材料的页面格式要求为A4打印纸大小。如果小于A4纸,要在空白A4纸上进行粘贴。如果大于A4纸,要进行折叠并粘贴在A4纸上,但不能影响打开。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标转让提供什么材料?
个人注册商标转让需提供的材料: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注册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2份;3、受让方主体资格复印件(受让人是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个体户执照;受让方是公司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转让人提供转让声明公证书;5、转让申请书、转让协议书、转让声明书代理公司制作。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起诉离婚时,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立案时应当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1)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提交离婚状及副本。 (2)原告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或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据。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近亲属以外的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诉讼代理人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5)如一方是精神病患者,需要出具医院诊断证明。 (6)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重婚或非法同居等等。 (7)双方对子女抚养归属有争议的,应提供下列证明:子女年龄证明;子女主要跟随谁生活的证明,如邻居的证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离婚后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有利的证明,如经济收入状况、住房条件、身体状况证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选择父母抚养要有书面明示。 (8)对婚前婚后财产有争议的,要提供购物发票;双方婚前对财产有约定的提供约定证明;存款存折或存款的银行所在地、账号等。 (9)对住房有争议的,要提供:承租契约或产权证;本人或对方有无其他房屋证据;单位对离婚后住房使用的意见。 (10)一方性功能低下的,出具医院诊断证明。
法院调取材料是否可以提供证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申请调取的证据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此外,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我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作为证人提供的证言,不符合法律对证据收集、提供主体的规定,是非法证据。 第六十三条及《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作出了证据的7种表现形式,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这是从形式上保障证据事实内容的客观性而作出的规定,如不符合以上7种形式,即收集的证据不合法。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办案流程 > 已经判刑了又有新证据申请再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