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
(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
(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
我国法律制度根本就不允许公民私藏弹药,枪支等危险物品,所以,非法买卖或储存枪支弹药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非法买卖军用子弹在十发以上的就构成了犯罪。
在我们国家对于枪支弹药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任何人都不能够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之下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对于枪支弹药非法进行销售,买卖也将按照我们国家《刑法》规定对此处罚。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私藏、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等行为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我国的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行为的,此时是一种非法经营的行为,但是我国是规定了特殊的罪名的,人民法院是需要按照特殊的罪名处理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