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算不算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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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公积金算不算共同财产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积金算不算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作为个人储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具有长期储蓄功能的住房公积金来说,其中一部分就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实际上就是个人平时收入的储备。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案件处理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在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关键在于婚前还是婚后。因此,要计算出两个人婚姻关系中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总额,再进行分割。如果住房公积金因某些原因无法提取,可以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差额来给对方补偿。

从另一角度看,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住房公积金用来购房,该住房当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论从哪个角度理解,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一般来说,婚前取得的所有收入都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所取得的收益都是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也就是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而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变为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做特殊的约定。

对于婚前财产改为共同财产的协议违法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公积金算不算共同财产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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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算不算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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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否算共同财产?
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只有在职的员工才享有公积金,公积金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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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公积金指的是公司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6年4月15日,住建部出新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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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住房公积金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法律赋予的,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据此,夫妻离婚不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以夫妻离婚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不符合上述条例的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的分割可以这样操作:
1、能用其他财产折抵,住房公积金能不动尽可能不动。即保持住房公积金在原有账户、原有个人的名下不动。由原有人(公积金的持有人)按判决用其他财产支付他所应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
2、如无财产折抵,必须对一方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可以请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另开一个账户。这样既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又解决了夫妻离婚住房公积金的分割问题。
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公积金指的是公司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6年4月15日,住建部出新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夫妻共同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市民王先生与李女士都已年近不惑,却因双方感情不合闹起了离婚。王先生2013年
第一次到秀洲离婚被驳回,后两人关系仍旧未能得到改善。2014年7月,王先生
第二次到离婚,这次李女士作为当事人,自觉双方的矛盾确实难以调和,所以同意了王先生的离婚要求,但是李女士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先生名下的2万元住房公积金。对此王先生难以理解,他认为公积金是自己供职的单位和本人共同交纳,因属于个人财产。再加上目前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也无法提取,因此没有办法将公积金进行分割。王先生直言:“从来没听说离婚还要分公积金的。”那么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是否可以分割呢法官说法住房公积金从其性质上看,是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和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但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也不是直接划拨住房公积金给另一方,是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最终支持了女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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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公积金算不算共同财产
婚后取得的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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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住房货币化的资金,与工资等收入的职能相同,对婚姻家庭基本生活起着保障的功能。因此,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虽然未实际取得,但无疑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第十一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处理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分清资金取得的时间是当事人举证的关键,也是审查的重点。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住房补贴与公积金的处理,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于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对于仅有一方持有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则直接予以各半分割。鉴于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可以判决当事人以现金折价款的方式来直接承担给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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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市民王先生与李女士都已年近不惑,却因双方感情不合闹起了离婚。王先生2013年
第一次到秀洲离婚被驳回,后两人关系仍旧未能得到改善。2014年7月,王先生
第二次到离婚,这次李女士作为当事人,自觉双方的矛盾确实难以调和,所以同意了王先生的离婚要求,但是李女士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先生名下的2万元住房公积金。对此王先生难以理解,他认为公积金是自己供职的单位和本人共同交纳,因属于个人财产。再加上目前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也无法提取,因此没有办法将公积金进行分割。王先生直言:“从来没听说离婚还要分公积金的。”那么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是否可以分割呢法官说法住房公积金从其性质上看,是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和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但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也不是直接划拨住房公积金给另一方,是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最终支持了女方的要求。
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市民王先生与李女士都已年近不惑,却因双方感情不合闹起了离婚。王先生2013年
第一次到秀洲离婚被驳回,后两人关系仍旧未能得到改善。2014年7月,王先生
第二次到离婚,这次李女士作为当事人,自觉双方的矛盾确实难以调和,所以同意了王先生的离婚要求,但是李女士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先生名下的2万元住房公积金。对此王先生难以理解,他认为公积金是自己供职的单位和本人共同交纳,因属于个人财产。再加上目前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也无法提取,因此没有办法将公积金进行分割。王先生直言:“从来没听说离婚还要分公积金的。”那么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是否可以分割呢法官说法住房公积金从其性质上看,是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和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但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也不是直接划拨住房公积金给另一方,是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最终支持了女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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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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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公积金指的是公司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6年4月15日,住建部出新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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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公积金指的是公司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6年4月15日,住建部出新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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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妈
婚后一方取得的主犯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就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作出了规定。男女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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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后个人的积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后个人的积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既然是夫妻就是结婚了,对于夫妻买房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当然也有的夫妻一方在婚前有较多的个人财产,然后在婚后用其婚前个人财产买房,那么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种情形是,婚后用其婚前个人财产全款买房,若是用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买的情况下,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个人财产属婚前个人财产,用该款项购房只是个人财产的形式发生了改变,不会改变个人财产的根本性质,该房屋仍应属个人财产。
另一种情形是夫妻一方在购买房屋时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然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还贷,那么房屋不动产权证上双方所占的份额比例是认定夫妻双方对于房屋份额的分配比例。所以,夫妻任意一方在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房时支付的方式和最终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信息是判断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分配房产份额的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里包括住房公积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双方实际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以上法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实际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储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蓄,其中一部分就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属于工资的一部分,这实际上就是个人平时收入的储备。从另一角度看,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住房公积金用来购房,该住房当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论从哪个角度理解,住房公积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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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取得的主犯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就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作出了规定。男女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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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住房公积金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住房公积金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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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6年4月15日,住建部出新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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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公积金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17条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的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类型,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婚内所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没有用掉的公积金是应当进行分割的。但是提醒大家的是,婚姻法第十九条允许夫妻双方对婚财产的所有权进行自由约定,所以,如果夫妻约定了公积金归一方所有,那公积金的性质就发生了改变,从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了。离婚时可以不给对方分割。
综上,如果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且双方在婚内并未进行书面的其他约定,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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