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征地拆迁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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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如何防范征地拆迁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如何防范征地拆迁纠纷?

1、坚持动拆迁政策的公开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在房屋拆迁中,动迁方必须做到办事制度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安置房源公开和动迁纪律公开。这样,就能够防止因操作不规范、政策不透明而引发的各类纠纷。同时也能够提高居民对拆迁政策的认识,遏制拆迁工作中个别人漫天要价,坚持不合理要求的现象。

2、要加强对动迁人员的管理,提高业务素质。

由于动迁政策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且动迁工作牵涉到被拆迁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动迁人员的业务培训。

3、充分发挥政府管理监督和司法监督职能作用。

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保障拆迁工作公正、公平。对拆迁中的不规范行为及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和查处。司法部门在审理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件时,应及时就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虽然拆迁有什么问题都能够找律师处理,但前提条件是委托人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像是政府部门的拆迁决定本身就是强制性的,请了律师也不代表能够通过律师制止政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如何防范征地拆迁纠纷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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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征地拆迁纠纷?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如何防范征地拆迁纠纷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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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离婚拆迁纠纷要如何预防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拆迁纠纷如何预防
要预防离婚拆迁纠纷的发生,我们必须要知道离婚时对不同情况下的拆迁补偿财产的分配原则。
1、夫妻一方在婚前所得的财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一方婚前所有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他方无权再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以,拆迁补偿款作为被拆迁房屋价值的体现,应该归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所有。
2、实践中存在这样的情况,一方在婚前购买该房屋时以较低价格购进,而在婚后经过修缮,使得房屋成新率提高,使得房屋拆迁补偿价值远远高于购房价格。这部分增值,是一种婚姻存续期间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归婚前一方全部所有。
3、有些房屋是一方婚前所有,但在婚姻存续期间,经过了扩建,房产证上建筑面积重新登记了增加额,但产权人名称没有变更,或者,该房屋在一方婚前购置时,就没有办理产权证,以后虽然经过一次或几次扩建,仍未办理产权证。依据司法解释,扩建部分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扩建部分的全部拆迁补偿款亦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平等处理。
4、以实物房屋进行拆迁补偿的,被拆迁人一方将得到补偿房屋的实物分配,而另一方有可能存在无房居住的窘况。对此,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14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由此,可以比照这一条款,允许因房屋拆迁而无房居住的一方暂住在拆迁补偿房屋内或一次性给予一方适当经济帮助。
5、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夫妻双方谁的名下,夫妻双方都是该房屋的共有权人,对该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处分权。如果房屋拆迁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对于补偿款夫妻双方各一半,如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如果拆迁补偿系以分配实物房屋的形式进行的,如回迁房屋或另行提供其他房屋。人民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则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给予一定的房屋补偿款。在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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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拆迁安置协议签订风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防范拆迁安置协议签订风险

一,未与任何拆迁主体签订书面协议,或只是签了空白协议。很多被拆迁户来咨询德凯律师时,总是会提出自己没有任何材料。有的被拆迁户甚至领了部分拆迁款,但是没有人跟他们签协议。有的被拆迁户被逼迫签了空白协议,但是具体协议内容一概不清楚。这是在签署拆迁安置协议时,常常会遇到的风险之
一,该风险一方面因被拆迁户不懂法而起,另一方面因政府的强势或自身违法而生。因此,不签协议或逼迫被拆迁户签署空白协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尤其是对补偿款数额、安置房套数等问题上,都极容易产生纠纷。
第五,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署后,拆迁人迟迟不履行协议约定的支付补偿款或及时安置拆迁安置房的义务。此时,德凯律师建议被拆迁户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护权益。以防止出现诉讼时效过期,对方主体变更等维权困难的情形。另外,在对方无法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时,被拆迁人也要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对方无法履行协议的具体原因,以便找到突破口,将自己的损失降至最低。
当然,现实生活中的拆迁协议在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不能全部一一列举,因具体案情不
一,每个项目情况不同,造成了纠纷的根源、维权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在此提醒广大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需谨慎,切不可马虎大意,以为拆迁利益胜券在握。一旦白纸黑字签上,一切法律后果也不得不自行承担。
怎样防范拆迁安置协议签订风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防范拆迁安置协议签订风险

一,未与任何拆迁主体签订书面协议,或只是签了空白协议。很多被拆迁户来咨询德凯律师时,总是会提出自己没有任何材料。有的被拆迁户甚至领了部分拆迁款,但是没有人跟他们签协议。有的被拆迁户被逼迫签了空白协议,但是具体协议内容一概不清楚。这是在签署拆迁安置协议时,常常会遇到的风险之
一,该风险一方面因被拆迁户不懂法而起,另一方面因政府的强势或自身违法而生。因此,不签协议或逼迫被拆迁户签署空白协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尤其是对补偿款数额、安置房套数等问题上,都极容易产生纠纷。
第五,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署后,拆迁人迟迟不履行协议约定的支付补偿款或及时安置拆迁安置房的义务。此时,德凯律师建议被拆迁户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护权益。以防止出现诉讼时效过期,对方主体变更等维权困难的情形。另外,在对方无法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时,被拆迁人也要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对方无法履行协议的具体原因,以便找到突破口,将自己的损失降至最低。
当然,现实生活中的拆迁协议在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不能全部一一列举,因具体案情不
一,每个项目情况不同,造成了纠纷的根源、维权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在此提醒广大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需谨慎,切不可马虎大意,以为拆迁利益胜券在握。一旦白纸黑字签上,一切法律后果也不得不自行承担。
怎么防范拆迁安置协议签订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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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征地拆迁纠纷?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如何防范征地拆迁纠纷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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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能怎么防范拆迁安置协议签订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能怎么防范拆迁安置协议签订风险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防范拆迁安置协议签订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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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防范拆迁安置协议签订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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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风险一方面因被拆迁户不懂法而起,另一方面因政府的强势或自身违法而生。因此,不签协议或逼迫被拆迁户签署空白协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尤其是对补偿款数额、安置房套数等问题上,都极容易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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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征地拆迁纠纷?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如何防范征地拆迁纠纷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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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的征迁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 ??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 (五)房屋、土地租赁; ??? (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请时,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区县建委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报市建委备案。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内容: 1、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包括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2、实行房屋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地点、安置房屋面积、差价及结算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期房安置的,还应当明确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 3、另行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地上物补偿、新批宅基地地点、面积、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将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交房地权属管理部门。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项目拆迁总户数的40%的,区县建委在受理拆迁人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 裁决可复议、诉讼。 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属于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区县建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前,应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拆迁期限(1年+6个月)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建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 九、拆迁结案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1个月内向区县建委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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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2024的暴力征地拆迁事件?
1、强化思想认识,严防因征地引发矛盾和冲突。2、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行为。3、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征地政策措施。4、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征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5、落实工作机制,严格实行监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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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可以拒绝拆迁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身家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补偿范围的,如果是合法征收的,是不能拒绝拆迁的,双方可以协商拆迁补偿的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被强制拆迁的房子申请补偿 国家赔偿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依法作出判决,也可首先确认的行政行为违法,待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讼。 (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行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 (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决定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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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征地纠纷怎么处理征迁?
拆迁征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协作的方式处理征迁,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需要处理拆迁就办的话,应当尽快的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不能通过暴力的方式解决,拆迁征地纠纷怎么处理征迁,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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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怎样防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防范公司债务纠纷 1、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因为债务纠纷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为了预防日后债务纠纷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对方在签订合同时进行担保。担保的方式很多,如可以用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以及金钱的担保,如定金。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债权得到清偿而设立的法律措施。 2、有时货款无归的风险是由推销人员造成的。有些推销人员惟恐产品卖不出去(特别是在市场上处于弱势的产品),因此在对客户信用状况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采用代销或赊销方式,结果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为避免发生这种情况,建议在企业与销售人员之间实行“买卖制”,即企业按照100%的回款标准向销售人员收取货款,客户的货款由销售人员负责收取。这种办法把货款无归的风险责任落实到销售人员身上,销售人员在向有一定风险的客户供货时就会三思而后行。一旦发生货款不能回收的情况,也会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去追讨,否则将直接损害其自身经济利益。这是最能调动销售人员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的办法,比上级主管人员的催促督导要有效、简单得多,这也是防患于未然的好办法。 3、 积极催要货款是企业避免陷入债务纠纷的重要手段 中国人向来讲人情,重友谊,看发展,认为催款太紧会使对方不愉快,影响以后的交易,一般不到最后日期,不愿意行使自己作为债权人的 权利。其实,这是一种错误观念。如果总是担心对方不高兴, 那么永远都会收不到货款,而且未必保证以后的交易能顺利进行。 客户所欠货款越多,支付越困难,越容易转向第三方购买,我们就越不能稳住这一客户,所以还是加紧催收才是上策,否则超出了诉讼时效就会无法挽回损失。只有钱货两清,才能继续洽谈新的生意。 催收货款若不理直气壮,就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本来能够收回的货款也有可能收不回来。所以,催要货款时最好直截了当的表明自己的来意,不要让对方认为延期还款是理所应当的。到了合同规定的收款日,上门的时间一定要提早,否则客户就会以你迟到为借口推诿还款。登门催款时,不要看到客户处有另外的客人就走开,一定要说明来意,专门在旁边等候,这本身就是一种很有效的催款方式。因为客户不希望他的客人看到债主登门,这样做会影响另外的生意。 有时客户在市场上因竞争不利经营不善,导致产品积压,资金周转困难,他要求以商品或货物来抵债,这时不要碍于情面拒绝,因为对于的确无力还款的客户,往往稍一迟疑就连货品也没有了。 企业如何应对欠款纠纷 1、梳理现有证据能否证实欠款事实,如不能证实,必须补充调查新证据; 2、通过互抵债务、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接受对方生产要素、有价证券、个人物品等方式促成协商与调解; 3、债务人人去楼空时可能涉嫌合同诈骗,应当及时报案并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4、通过专业调查公司,了解债务人的人员、资金、财产等情况,为诉讼奠定基础; 5、向律师寻求对策,其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欠款清偿,必要时可以代理提讼。 如何解决“三角债” 乙欠甲债、丙又欠乙债,三者之间形成“三角债”,当乙不向丙追偿债务致使甲的债权不能清偿时,甲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丙主张权利。具体包括: 1、提起代位权诉讼,判决丙直接向甲履行清偿义务; 2、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禁止丙直接向乙履行债务,防止乙受偿后转移、隐匿财产; 3、未提起代位权诉讼,但执行程序中发现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的,可以通知丙向甲履行。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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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怎么防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防范公司债务纠纷 1、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因为债务纠纷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为了预防日后债务纠纷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对方在签订合同时进行担保。担保的方式很多,如可以用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以及金钱的担保,如定金。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债权得到清偿而设立的法律措施。 2、有时货款无归的风险是由推销人员造成的。有些推销人员惟恐产品卖不出去(特别是在市场上处于弱势的产品),因此在对客户信用状况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采用代销或赊销方式,结果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为避免发生这种情况,建议在企业与销售人员之间实行“买卖制”,即企业按照100%的回款标准向销售人员收取货款,客户的货款由销售人员负责收取。这种办法把货款无归的风险责任落实到销售人员身上,销售人员在向有一定风险的客户供货时就会三思而后行。一旦发生货款不能回收的情况,也会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去追讨,否则将直接损害其自身经济利益。这是最能调动销售人员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的办法,比上级主管人员的催促督导要有效、简单得多,这也是防患于未然的好办法。 3、 积极催要货款是企业避免陷入债务纠纷的重要手段 中国人向来讲人情,重友谊,看发展,认为催款太紧会使对方不愉快,影响以后的交易,一般不到最后日期,不愿意行使自己作为债权人的 权利。其实,这是一种错误观念。如果总是担心对方不高兴, 那么永远都会收不到货款,而且未必保证以后的交易能顺利进行。 客户所欠货款越多,支付越困难,越容易转向第三方购买,我们就越不能稳住这一客户,所以还是加紧催收才是上策,否则超出了诉讼时效就会无法挽回损失。只有钱货两清,才能继续洽谈新的生意。 催收货款若不理直气壮,就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本来能够收回的货款也有可能收不回来。所以,催要货款时最好直截了当的表明自己的来意,不要让对方认为延期还款是理所应当的。到了合同规定的收款日,上门的时间一定要提早,否则客户就会以你迟到为借口推诿还款。登门催款时,不要看到客户处有另外的客人就走开,一定要说明来意,专门在旁边等候,这本身就是一种很有效的催款方式。因为客户不希望他的客人看到债主登门,这样做会影响另外的生意。 有时客户在市场上因竞争不利经营不善,导致产品积压,资金周转困难,他要求以商品或货物来抵债,这时不要碍于情面拒绝,因为对于的确无力还款的客户,往往稍一迟疑就连货品也没有了。 企业如何应对欠款纠纷 1、梳理现有证据能否证实欠款事实,如不能证实,必须补充调查新证据; 2、通过互抵债务、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接受对方生产要素、有价证券、个人物品等方式促成协商与调解; 3、债务人人去楼空时可能涉嫌合同诈骗,应当及时报案并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4、通过专业调查公司,了解债务人的人员、资金、财产等情况,为诉讼奠定基础; 5、向律师寻求对策,其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欠款清偿,必要时可以代理提讼。 如何解决“三角债” 乙欠甲债、丙又欠乙债,三者之间形成“三角债”,当乙不向丙追偿债务致使甲的债权不能清偿时,甲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丙主张权利。具体包括: 1、提起代位权诉讼,判决丙直接向甲履行清偿义务; 2、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禁止丙直接向乙履行债务,防止乙受偿后转移、隐匿财产; 3、未提起代位权诉讼,但执行程序中发现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的,可以通知丙向甲履行。
自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能拒绝拆迁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自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能拒绝拆迁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自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可以拒绝拆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身家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补偿范围的,如果是合法征收的,是不能拒绝拆迁的,双方可以协商拆迁补偿的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被强制拆迁的房子申请补偿
国家赔偿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依法作出判决,也可首先确认的行政行为违法,待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讼。
(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行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
(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决定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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