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比如对他人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但是不包括性交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需注意的是,猥亵他人对男性来讲,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在内的。
猥亵行为可以根据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猥亵行为和触犯刑法的猥亵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只是实施了以上描述的猥亵行为,没有对受害人进行强制猥亵,那么就属于一般猥亵,这种一般的猥亵行为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只会对行为人依照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如果行为人对受害人的猥亵行为是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实施的,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可构成 “猥亵罪”。
二、强制猥亵、侮辱罪表现是怎么样的?
强制猥亵、侮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首先,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他人意志的本质特征。
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的行为。
这里的侮辱妇女得行为,是指与猥亵的淫秽性类似的的令妇女难堪的其他性骚扰行为。
侮辱行为与猥亵行为很相似,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猥亵他人,一般是以刺激或满足欲为目的,而侮辱妇女,一般是以追求精神刺激为目的;猥亵他人,必须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才构成犯罪,而侮辱妇女无此限制。
三、强制猥亵、侮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四、如何认定从属关系实施的强制猥亵妇女罪
证确认定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实施的强制猥亵妇女罪,关键是查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特定的关系对妇女进行胁迫。这一点,与在强奸罪认定中区分利用特定关系强奸与双方基于互相利用而通奸的界限是一样的。在强制猥亵罪的认定中,不能把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猥亵妇女的行为都视为强制猥亵。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而容忍行为人对其猥亵的,不能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猥亵罪判处拘役多长时间,应当根据犯罪的行为严重程度来作出判断的。一般猥亵罪拘留最多三十七天。三十七天之内决定是否逮捕。以上就是关于犯猥亵罪最多拘留多少天的相关介绍。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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