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请求范围。
即哪些费用可以请求对方支付,哪些费用不可以请求对方支付。
一般说,管理人若妥善为他人管理事务,并且其管理在客观上又有利于被管理人,管理人可就下列费用提出请求:
(1)请求偿还管理人为被管理人支出的必要或有益的费用。
必要或有益,应按照管理人支出费用时社会上的客观标准和观念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某个人的意志。
(2)请求清偿必要或有益的债务。
(3)请求赔偿因管理而造成的损失。
2、在进行管理活动时应尽心尽责妥善管理。
所谓妥善管理,从客观上来看,管理要有利于被管理人,使被管理人的财产少受、免受损失,或增加其利益,否则,尽管进行了管理活动。
也不能向被管理人请求补偿,如造成被管理人的损失还应当负责赔偿。
妥善管理还包括管理活动不得违背被管理人曾明示过的意思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此意思不得违背法律或社会道德。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因管理是行为人无义务的行为,为了不造成他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的法律事实。
无因管理之债由受益人承担。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民法典无因管理人的损失应由哪个承担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无因管理之债怎么讨要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