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和解可以从宽处罚,但是不等于无罪。对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书。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书,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的,无需判刑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在量刑时,也会从宽处罚。
二、如何理解和解制度
1.刑事和解的条件:加害人的有罪答辩。自愿,包括被害人和加害人双方自愿。
2.适用对象与范围:适用对象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的过失犯、偶犯、初犯。适用范围限定在轻罪案件,即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的案件。
3.刑事和解的适用阶段:可以适用于每一诉讼阶段。
4.刑事和解的适用程序:一般分为和解的提出与受理、和解准备、和解陈述与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审查生效等阶段。关于“由谁来充当调停人主持和解”的问题,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观点。
三、刑事和解的参与人有谁
刑事和解参与人应当包括以下人员:
(2)加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近亲属。
(3)加害人就读学校的教师或工作单位的代表,或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代表。
(4)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
(5)人民法院或司法行政部门派出的监督员。
(6)经被害人及加害人双方同意参加和解的其他人员。
四、刑事和解的程序是什么
和解程序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首先进行的环节是加害人承认犯罪。首先让犯罪人供述犯罪事件的经过,并向被害人及其亲属认罪,承认错误,表示悔改。
(2)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为给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3)与犯罪行为结果有关的人叙述他们的感受。通过这些描述和叙述,使加害人会了解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与被害人关系密切的人以及给加害人自己的家庭和朋友造成的后果。被害人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有权利询问与犯罪事件有关的问题。
(4)在对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之后,调解员可以询问被害人希望从这次和解中获得的补偿或赔偿项目,从而帮助确定加害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5)所有的与会者都可以对加害人如何补偿、如何解决犯罪事件发表意见。
(6)最后的环节,在听取了所有的与会者意见后,调解员主持和解参加人达成和解协议,督促与会者签署和解协议。人民法院或司法行政部门派出的监督员应当对整个和解过程的进行及各方所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的情形应当及时予以指出,并建议予以纠正。
具体刑事案件和解还判刑吗,刑事和解后一般不需要判刑,但是如果该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不适用调解。此外,刑事和解协议。刑事和解协议是被害人和加害人经过协商后所达成的就加害人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损害进行赔偿的约定。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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