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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不可以随时搬走。
其次,这种情况下承租人随时搬走的话要按以下处理:
1、有口头约定租期的,租期未到时承租人随时搬走构成违约。
一般人认为白字黑字写下的才算合同,其实不然,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所以,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但双方口头约定租金、租期的,双方需要按该约定履行义务。
此时,如果口头约定的租期未到即搬走,就构成违约,承租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承租人可以随时搬走。
另外,以下三种情况即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期,具体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即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不是意思表示真实;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租赁合同就无效。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随时搬走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