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利。
(2)照顾妇女及子女利益的原则。在分割财产时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以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其行使离婚的权利,避免妇女和子女在离婚后因分财产造成生活水准下降或生活困难,这主要是由目前妇女在现实生活中的现状、地位等因素所决定的。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对生产资料或一方从事职业所必需的工具、图书资料等,应当分给需要的一方,对特定物包括有经济价值的纪念物,不宜分割的,可根据财产的来源,分给获得者一方;对当年无收益的种植业、养殖业,应当分给继续经营的一方;对未分割上述财产的地方,可分给其他财产或作价补偿;对生活必需品,要考虑双方和子女生活需要,实事求是的合理分割。
(4)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对因一方有过错而引起的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时,对于无过错的一方,应适当的多分。这里的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在分割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话,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的,但是也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确认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还有就是学校提交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着法定的过错,这样的话可以获得离婚证还赔偿。
在现实生活当中离婚的时候,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如果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矛盾比较大,但是都愿意将财产给孩子的话也是可以的,但是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就需要通过离婚协议书或者是调解协议等相关的方式将房产赠予给孩子。这是属于一种合法的规定。
对于离婚财产分割须按哪些原则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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