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赔偿金要怎么样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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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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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伤残赔偿金要怎么样计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伤残赔偿金要怎么样计算?

根据上述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可以看出,确定伤残赔偿金的总额,需要明确:

1、赔偿等级——受害人人身损害伤残的等级。

2、赔偿年限——六八岁以下的、六十岁到七十五岁的、七十五岁以上的所适用的赔偿年限计算方法不同。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导致人员受到伤害,比如说存在着手指骨折,这样的一种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比如说需要计算一下伤残赔偿金等等。赔偿的等级应该是根据具体的伤残程度来进行确定的。

对于交通事故致人手指骨折要怎么样处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伤残赔偿金要怎么样计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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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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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的计算规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1)残疾赔偿金性质:应为因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而导致收入减少的财产赔偿(属于物质损失而非精神损害抚慰金)。 (2)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等级系数×赔偿年限(基本年限20年)。 A.收入标准:按照受诉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收入标准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根据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计算出的个人平均收入。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解释,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家庭居民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它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 ②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指根据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 B.伤残等级系数: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C.赔偿年限包括定型化赔偿年限和调整赔偿年限: ①定型化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固定期限)计算。 ②调整赔偿年限: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残疾赔偿金斟酌确定因素: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4)超过确定的残疾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应当判令继续给付5-10年。 【律师提示】 残疾赔偿金的城乡标准: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丧葬费的赔偿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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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如下: 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算20年。超过60岁,每增加1岁减少1年;超过75岁,按5年算。具体公式为: 60岁以下,赔偿金=标准×20×指数;60-74岁,赔偿金=标准×[20-(实际年龄-60)]×指数;75岁以上,赔偿金=标准×5×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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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伤残赔偿计算公式及伤残系数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伤残赔偿计算公式及伤残系数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B18667-)附录B(资料性附录)的规定,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来计算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法定公式,公式如下:
CC×C1×()(≤
10,
1,
2,
3,多处伤残)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
C伤残赔偿总额,元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a≤10≤100。
其中:C指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以货币单位元表示,即受害人应该得到的伤残赔偿金总额
C指伤残赔偿总额,以货币单位元表示,即设定受害人达到最高残级(按一级伤残计)能得到的伤残赔偿金总额
C1指赔偿责任系数,即事故责任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按一般情况,交通事故责任中对赔偿义务主体的责任包括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全部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这五种责任相对应的损害赔偿负担比例一般是70、30、100、50和0。这也就是说0≤C1≤1(即0≤C1≤100)实际表达的意思就是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
指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这句话的含义指受害人有多处伤害的,以其最重伤害所对应残级赔偿指数(即拾级伤残赔偿10、玖级伤残赔偿20、捌级伤残赔偿30余类推)作为的指标。比如受害人共有三处残级,分别是一个捌级、一个玖级、一个拾级,三个级别的赔偿指数按规定分别是30、20、
10,这说明最高的是30,即为30。
a指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a≤10≤100。这句话的含义指除了最高伤残等级外,其他等级应该计算的附加指数。0≤a≤10指除一个最高伤残等级外的其他每一个残级附加指数只能在0和10之间浮动。而对附加指数该如何浮动,在附录B并没有具体说明如何适用,这属于法官可自由裁量的范围,但一般为区分不同残级之间的差别,对拾级伤残可按1计算,玖级伤残可按2计算,捌级伤残可按3计算余类推。≤100指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加上其他残级的附加指数不能大于100,即不能超过一级伤残,也就是说,在受害人有非常多的残级情况下,即使累加超过了100(也就是已超过了一级伤残),最多也只能按一级伤残计算残级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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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计算公式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B18667-)附录B(资料性附录)的规定,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来计算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法定公式,公式如下:
CC×C1×()(≤
1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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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多处伤残)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
C伤残赔偿总额,元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10≤100。
其中:C指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以货币单位元表示,即受害人应该得到的伤残赔偿金总额
C指伤残赔偿总额,以货币单位元表示,即设定受害人达到最高残级(按一级伤残计)能得到的伤残赔偿金总额
C1指赔偿责任系数,即事故责任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按一般情况,交通事故责任中对赔偿义务主体的责任包括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全部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这五种责任相对应的损害赔偿负担比例一般是70、30、100、50和0。这也就是说0≤C1≤1(即0≤C1≤100)实际表达的意思就是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
指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这句话的含义指受害人有多处伤害的,以其最重伤害所对应残级赔偿指数(即拾级伤残赔偿10、玖级伤残赔偿20、捌级伤残赔偿30余类推)作为的指标。比如受害人共有三处残级,分别是一个捌级、一个玖级、一个拾级,三个级别的赔偿指数按规定分别是30、20、
10,这说明最高的是30,即为30。
指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10≤100。这句话的含义指除了最高伤残等级外,其他等级应该计算的附加指数。0≤≤10指除一个最高伤残等级外的其他每一个残级附加指数只能在0和10之间浮动。而对附加指数该如何浮动,在附录B并没有具体说明如何适用,这属于法官可自由裁量的范围,但一般为区分不同残级之间的差别,对拾级伤残可按1计算,玖级伤残可按2计算,捌级伤残可按3计算余类推。≤100指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加上其他残级的附加指数不能大于100,即不能超过一级伤残,也就是说,在受害人有非常多的残级情况下,即使累加超过了100(也就是已超过了一级伤残),最多也只能按一级伤残计算残级赔偿金。
残疾赔偿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1)残疾赔偿金性质:应为因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而导致收入减少的财产赔偿(属于物质损失而非精神损害抚慰金)。 (2)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等级系数×赔偿年限(基本年限20年)。 A.收入标准:按照受诉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收入标准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根据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计算出的个人平均收入。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解释,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家庭居民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它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 ②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指根据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 B.伤残等级系数: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C.赔偿年限包括定型化赔偿年限和调整赔偿年限: ①定型化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固定期限)计算。 ②调整赔偿年限: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残疾赔偿金斟酌确定因素: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4)超过确定的残疾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应当判令继续给付5-10年。 【律师提示】 残疾赔偿金的城乡标准: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丧葬费的赔偿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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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如下: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算20年。超过60岁,每增加1岁减少1年;超过75岁,按5年算。具体公式为:60岁以下,赔偿金=标准×20×指数;60-74岁,赔偿金=标准×[20-(实际年龄-60)]×指数;75岁以上,赔偿金=标准×5×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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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伤残津贴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
一、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退出劳动岗位,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二、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退出劳动岗位,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伤残津贴:
1、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为本人工资70%;
2、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为本人工资60%。
三、计算伤残津贴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四、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均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多等级伤残怎样计算残疾赔偿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多等级伤残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
关于多等级伤残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的问题。按照GB18667-2002附录B中列出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来确定。这个公式是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来计算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法定公式,公式如下:
C=Ct×Cl×(Ih+∑Ia,)(∑Ia,≤10%,=
1,
2,3……,多处伤残)
=1=1
分岐意见主要是对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有着不同的理解,Ia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指除一个最高伤残等级外的其他每一个残级附加指数只能在0和10%之间浮动。而对附加指数该如何浮动,在附录B并没有具体说明如何适用,这属于法官可自由裁量的范围,一般要区分不同残级之间的差别,
1、对10级伤残可按1%、9级伤残可按2%、8级伤残可按3%计算……其余类推。
2、或者按:10级为2%;9级为3%,8级为4%,计算。Ih+
∑Ia≤100%指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加上其他残级的附加指数不能大于100%,即不能超过一级伤残,也就是说,在受害人有非常多的残级情况下,即使累加超过了100%(也就是已超过了一级伤残),最多也只能按一级伤残计算残级赔偿金。
案由:
2005年2月10日晚,原告驾驶二轮摩托车从乡下返回家里,骑至遂川县城路段,与对面被告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会车时,两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2006年原告受害者的伤残程度经司法鉴定部门所评定,其伤残等级根据不同的受伤部位分别为伍级、陆级、捌级3个级别,其头部损伤为伍级伤残,智力损害为陆级伤残,眼部受为捌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受害人负担交通事故的责任50%,肇事司机负担事故的50%责任,受害人今年25岁,属于在江西省有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
分岐:
对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受害方认为,由于受害人经评定共有3个伤残等级,每个伤残等级所获得的赔偿额相加已经超过了一级伤残的赔偿额,因此伤残赔偿金应按一级伤残计算。而加害方认为,受害方提出按一级伤残计算没有法律依据,应按其被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即伍级伤残计算伤残赔偿金。在审理中,对于如何计算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的问题有较大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计算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上浮一个或二个等级计算的;
第三种意见认为按更高的等级另加次等级的10%计算等等;
第四种意见认为,应按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来计算。
第四种意见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有专门的综合计算方法,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附录B中所确定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加以计算。
该标准另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即在附录B中。在本案中,按照计算公式及其指标,适用2005年度江西省城镇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86
19.72元/年。可确定Ct=伤残赔偿总额=86
19.72元/年×20年=17239
4.4元;Cl=赔偿责任系数=50%(肇事司机半责);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60%(最重的残级赔偿指数,即伍级赔60%);受害人3处伤残,其最高的伤残等级为5级,其余2处伤残为陆级、捌级、确定分别按5%、3%计算,故Ia=〔60%(伍级伤残)+5%(陆级伤残)+3%(捌级伤残)=68%〕。套用公式可得出受害人应得伤残赔偿金的总额为:(C)=17239
4.4元(Ct)×50%(C1)×68%=5861
4.09元。
这说明,受害人的伤残综合评定结果为残疾68%,即比5级伤残高,但略低于4级伤残。
因此可以推断受害方提出按三个级别伤残总数相加,肇事方提出按伍级伤残,以及
第一种意见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计算,第二种意见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上浮一个或二个等级计算的,
第三种意见按更高的等级另加次等级的10%计算等来计算残级赔偿金都是不正确的。
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多等级伤残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的问题。按照B18667-2002附录B中列出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来确定。这个公式是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来计算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法定公式,公式如下:
CC×C×(∑a,)(∑a,≤
10,
1,
2,
3,多处伤残)
分岐意见主要是对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有着不同的理解,a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a≤10指除一个最高伤残等级外的其他每一个残级附加指数只能在0和10之间浮动。而对附加指数该如何浮动,在附录B并没有具体说明如何适用,这属于法官可自由裁量的范围,一般要区分不同残级之间的差别,
1、对10级伤残可按
1、9级伤残可按
2、8级伤残可按3计算其余类推。
2、或者按:10级为29级为
3,8级为
4,计算。
∑a≤100指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加上其他残级的附加指数不能大于100,即不能超过一级伤残,也就是说,在受害人有非常多的残级情况下,即使累加超过了100(也就是已超过了一级伤残),最多也只能按一级伤残计算残级赔偿金。
2005年2月10日晚,原告驾驶二轮摩托车从乡下返回家里,骑至遂川县城路段,与对面被告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会车时,两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2006年原告受害者的伤残程度经司法鉴定部门所评定,其伤残等级根据不同的受伤部位分别为伍级、陆级、捌级3个级别,其头部损伤为伍级伤残,智力损害为陆级伤残,眼部受为捌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受害人负担交通事故的责任50,肇事司机负担事故的50责任,受害人今年25岁,属于在江西省有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
对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受害方认为,由于受害人经评定共有3个伤残等级,每个伤残等级所获得的赔偿额相加已经超过了一级伤残的赔偿额,因此伤残赔偿金应按一级伤残计算。而加害方认为,受害方提出按一级伤残计算没有法律依据,应按其被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即伍级伤残计算伤残赔偿金。在审理中,对于如何计算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的问题有较大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计算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上浮一个或二个等级计算的
第三种意见认为按更高的等级另加次等级的10计算等等
第四种意见认为,应按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来计算。
第四种意见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有专门的综合计算方法,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附录B中所确定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加以计算。
该标准另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即在附录B中。在本案中,按照计算公式及其指标,适用2005年度江西省城镇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8619.72元年。可确定C伤残赔偿总额8619.72元年×20年172394.4元C赔偿责任系数50(肇事司机半责)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60(最重的残级赔偿指数,即伍级赔60)受害人3处伤残,其最高的伤残等级为5级,其余2处伤残为陆级、捌级、确定分别按
5、3计算,故a〔60(伍级伤残)5(陆级伤残)3(捌级伤残)68〕。套用公式可得出受害人应得伤残赔偿金的总额为:(C)172394.4元(C)×50(C1)×6858614.09元。
这说明,受害人的伤残综合评定结果为残疾6
8,即比5级伤残高,但略低于4级伤残。
因此可以推断受害方提出按三个级别伤残总数相加,肇事方提出按伍级伤残,以及
第一种意见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计算,第二种意见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上浮一个或二个等级计算的,
第三种意见按更高的等级另加次等级的10计算等来计算残级赔偿金都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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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伤残如何计算伤残赔偿金
对于多处伤残的情况,赔偿金计算方式为:全员伤残赔偿总额乘以赔偿责任系数,再乘以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这一计算方式考虑了受害者的整体伤残程度及赔偿责任,确保受害者得到合理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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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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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伤残如何计算伤残赔偿金
对于多处伤残的情况,赔偿金计算方式为:全员伤残赔偿总额乘以赔偿责任系数,再乘以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这一计算方式考虑了受害者的整体伤残程度及赔偿责任,确保受害者得到合理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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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残保金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安徽残保金怎么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
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在征收期内向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
一、征收标准
残保金缴纳额=(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1.5%-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征收减免
1.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于6月30日前,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交减免或者缓缴申请表。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合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减免(缓缴)审批表》、遭受严重灾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明(由新闻媒体、保险公司、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出具)以及上一年度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
2.1月1日(含)后新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残保金;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12月31日未满36个月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保金。符合免征条件的小微企业,应在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的同时进行减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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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残疾赔偿金怎样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1)残疾赔偿金性质:应为因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而导致收入减少的财产赔偿(属于物质损失而非精神损害抚慰金)。
(2)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等级系数×赔偿年限(基本年限20年)。
A.收入标准:按照受诉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收入标准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根据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计算出的个人平均收入。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解释,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家庭居民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它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
②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指根据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
B.伤残等级系数: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C.赔偿年限包括定型化赔偿年限和调整赔偿年限:
①定型化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固定期限)计算。
②调整赔偿年限: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残疾赔偿金斟酌确定因素: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4)超过确定的残疾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应当判令继续给付5-10年。
【律师提示】
残疾赔偿金的城乡标准: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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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残保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安徽残保金如何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
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在征收期内向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
一、征收标准
残保金缴纳额=(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1.5%-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征收减免
1.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于6月30日前,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交减免或者缓缴申请表。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合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减免(缓缴)审批表》、遭受严重灾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明(由新闻媒体、保险公司、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出具)以及上一年度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
2.1月1日(含)后新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残保金;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12月31日未满36个月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保金。符合免征条件的小微企业,应在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的同时进行减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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