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2、保证书或悔过书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这类保证书或悔过书是会被法院采信的。
3、照片
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如果请侦探公司拍照片,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婚外情,已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证据的目的。
4、录像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并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但需要提醒的是,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应是未经修改、编辑的。
婚内出轨并不等同于与他人同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要比婚内出轨严重。换一句话说,与他人同居必然属于婚内出轨,但是婚内出轨却不是必然等同于与他人同居。因为偶尔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是属于出轨的范畴,但是却没有与其他异性稳定性的住在一起,就不属于与他人同居。
三、婚内出轨是否等同于重婚?
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再次领取结婚证。或者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重婚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它的严重程度要超过婚内出轨、婚内与他人同居。所以重婚者必然是出轨者。
四、婚内出轨会被处罚吗?
婚内出轨的行为只是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是违背民法的行为。但是民法是处理平等关系主体的法律,所以不会对主体进行处罚。所以即便有配偶者发生了出轨行为,他也不会受到处罚。
要知道,即使一方在婚内出轨了,也不直接等同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话,也不见得就能主张到离婚损害赔偿。而现实中,婚内出轨需要什么证据证明?上文已经做出了介绍,若你还有疑问的话,建议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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