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有配偶的人同居算重婚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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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与有配偶的人同居算重婚吗?此时不能直接认定属于重婚,因为法律上规定的重婚有两种形式,具体要好看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是否符合。如果男女双方之间的同居,符合关于重婚的情形,那么就可以构成重婚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反之,则只能接受道德的指责,而无法受到法律的惩罚。
与有配偶的人同居算重婚吗

一、与有配偶的人同居算重婚吗

不算。先解释一下什么是重婚?法律上所讲的重婚,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法条明文规定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前,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或者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

另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前,虽然未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但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或者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

第一种形式在现实中很好界定,即一个人在没有与现任配偶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领结婚证的,那肯定算是重婚。

但这种情形在现实中已经很少见了,大部分都是第二种情形。

而第二种事实上的重婚,在现实中则非常难认定:

首先,必须以夫妻名义同居。

“夫妻名义”,是指男女双方的这种同居既要有夫妻之名,也要有夫妻之实。

所谓夫妻之名,就是双方对外要公开宣称自己是夫妻,彼此以夫妻相称。

而所谓夫妻之实,就是双方存在真实的两性关系。

现实中,那种对外不敢以夫妻之名彼此相称的偷情或者通奸行为,是无法构成事实上的重婚的。

其次,这种关系要求是长期稳定地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

长期稳定,是啥意思呢?就是双方居住在一起是要一年四季都住在一起,只是同住一晚、住一周、一个月都不算是长期稳定,最起码得是一年及以上。

因此,如果配偶与他人同居,但不是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就算有双方有了孩子也很难认定是重婚。

很多网友表示,如果双方连孩子都有了,结果都坐实了,难道还不算是重婚?

有没有孩子不是重点,重点是有没有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

重婚罪在乎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因为这个这个罪名的设置初衷,主要是为了保护一夫一妻的制度。所以,要以夫妻名义,而且长期居住,这才是重婚罪要惩罚的违法行为本身,至于有没有孩子,并不是重婚罪的入罪条件。

因此,如前所述,要构成事实重婚,无论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还是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其关键的要素均是这种同居需要以夫妻的名义进行。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的同居,符合上述关于事实重婚的情形,那么就可以构成重婚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反之,则只能接受道德的指责,而无法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一般同居多久算重婚罪

同居时间的长短和重婚并无直接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同居关系视为重婚的情况:

(一)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

(二)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

(三)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

(四)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未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

三、婚后与他人同居属于重婚吗

婚后与他人同居也不一定属于重婚,除非是以下几种情形:

(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三)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四)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然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

与有配偶的人同居算重婚吗?不一定,因为我国对重婚的认定有严格的要求,并非只要婚后与他人同居,就一定构成重婚。与之类似的还有出轨,并不是一方在婚后有出轨行为,就可以认定为重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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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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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戚、朋友、邻居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或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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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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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双方在外共同租房的,可以向房东、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并取得他们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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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有配偶者与异性同居行为是否属于重婚
[律师回复] “重婚”、“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行为”、“婚外性行为”的法律区分《婚姻法》规定了我国的婚姻制度为一夫一妻,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社会上对夫妻间的不忠行为一般习惯上称为“”、“包二爷”或者“第三者插足”等等,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在法律意义上,对配偶不忠行为根据具体情形不同而有着严格的区分:重婚行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行为、婚外性行为。这三种行为相互区别并在法律上分别产生不同的后果。
一、重婚行为。如果有配偶者在外与其他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重婚。重婚行为人不仅要受《婚姻法》调整而承担民事责任,还受《刑法》调整而承担刑事责任。《婚姻法》规定:
1、因重婚缔结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都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上诉。
2、对于合法婚姻的男或女方要求离婚,如果经查实,一方确有重婚行为的,经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
3、因一方有重婚行为,导致合法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从几方面加以限制,即属于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从中可以看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与重婚行为的关键区别是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而且也不会导致周围人们的误认。应当指出的是,重婚和婚外同居行为之间的判定界限并不明确,即使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人民也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双方关系的稳定程度以及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可能会认定构成重婚。婚外同居行为同样属于法律严格禁止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也可能要承担一定的不利法律后果,一是婚外同居行为属于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二是由于婚外同居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适用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三、婚外性行为。除了上述的重婚、婚外同居行为之外,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婚外性行为。对于婚外性行为,似乎更多的属于道德调整范围,婚姻法仅规定了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在原则性排斥婚外性行为之外并无明确具体规定。但笔者认为,从法律责任上讲,如果因为婚外性行为导致离婚的,过错者同样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比如认定为《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上对过错方给予一定的惩罚等,但这些不利后果更多的是需要离婚诉讼的法官自由裁量,而不是法律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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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合法婚姻的男或女方要求离婚,如果经查实,一方确有重婚行为的,经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
3、因一方有重婚行为,导致合法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从几方面加以限制,即属于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从中可以看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与重婚行为的关键区别是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而且也不会导致周围人们的误认。应当指出的是,重婚和婚外同居行为之间的判定界限并不明确,即使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人民也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双方关系的稳定程度以及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可能会认定构成重婚。婚外同居行为同样属于法律严格禁止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也可能要承担一定的不利法律后果,一是婚外同居行为属于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二是由于婚外同居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适用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三、婚外性行为。除了上述的重婚、婚外同居行为之外,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婚外性行为。对于婚外性行为,似乎更多的属于道德调整范围,婚姻法仅规定了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在原则性排斥婚外性行为之外并无明确具体规定。但笔者认为,从法律责任上讲,如果因为婚外性行为导致离婚的,过错者同样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比如认定为《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上对过错方给予一定的惩罚等,但这些不利后果更多的是需要离婚诉讼的法官自由裁量,而不是法律的明确规定。
有配偶又与他人非法同居,算是重婚罪吗?
[律师回复]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当是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同居不等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姘居.如果构成重婚,可以向提起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婚外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收集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相关证据,在离婚时,依法要求对方给与损害赔偿。并在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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