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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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非婚生子女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非婚生子女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

一、非婚生子女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

非婚子子女也是法定继承人。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相同,均为独立的继承主体,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而且《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以非婚生子女不仅享有继承权,而且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孙子女是否能作为法定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对祖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

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是在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该子女的子女,即孙子女,可以代为继承该子女应继承的份额,但并不是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来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非婚生子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可以继承遗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在法定继承程序中,遗产按照顺序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其中,第一顺序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非婚生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

至于在遗嘱继承程序,自然人可以立遗嘱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而非婚生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也是有继承遗产的可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非婚生子女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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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
通过《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我们了解到虽然子女是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我们说的私生子,但是在继承自己父母遗产的问题上,其也是属于法定继承人的,并且按照继承顺序区分的话,还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另外,养子女也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实也是可以继承养父母、继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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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非婚生子女继承人是否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婚生子女也拥有继承权。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一,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  

二,养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该条的规定,是对合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因此而成立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完全等同,只有在养子女经合法手续解除关系后,这种地位才会丧失,除此,任何个人、组织、法人都不得解除这种关系或剥夺其地位。  

三,继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该条的规定明确了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继子女取得了与亲生子女同样的法律地位。  

四,关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难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明确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夫妻协商同意,或虽未协商同意,事后丈夫认可的均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对于事先未经得丈夫同意,事后丈夫也不认可的,只确认了与其生育妇女的关系,对生育妇女而言,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可视为非婚生子女,不管属于何种形式而生,均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我国法律之所以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直系血亲。而且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社会的一个成员,是国家的一个公民,所以,国家法律应当一视同仁,加以保护。  当然,保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并不是提倡生育非婚生子女。但是,犯错误的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不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不应承担责任。因而保护他们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是公平合理的。非婚生子女要取得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必须证明与生父母的身份关系。  因此,综上所述,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
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不可侵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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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非婚生子女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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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非婚生子女是否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婚生子女也拥有继承权。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一,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  

二,养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该条的规定,是对合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因此而成立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完全等同,只有在养子女经合法手续解除关系后,这种地位才会丧失,除此,任何个人、组织、法人都不得解除这种关系或剥夺其地位。  

三,继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该条的规定明确了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继子女取得了与亲生子女同样的法律地位。  

四,关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难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明确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夫妻协商同意,或虽未协商同意,事后丈夫认可的均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对于事先未经得丈夫同意,事后丈夫也不认可的,只确认了与其生育妇女的关系,对生育妇女而言,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可视为非婚生子女,不管属于何种形式而生,均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我国法律之所以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直系血亲。而且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社会的一个成员,是国家的一个公民,所以,国家法律应当一视同仁,加以保护。  当然,保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并不是提倡生育非婚生子女。但是,犯错误的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不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不应承担责任。因而保护他们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是公平合理的。非婚生子女要取得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必须证明与生父母的身份关系。  因此,综上所述,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
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不可侵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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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要求有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要求有哪些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提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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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是不是属于法定继承人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非婚生子女是不是属于法定继承人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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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要求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要求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要求有哪些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提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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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要求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要求有哪些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提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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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是不是属于法定继承人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非婚生子女是不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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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3、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4、如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证;
(2)如离婚的,提供民政部门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3)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4)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6、被继承人与配偶及所有子女在一起的老户籍底册证明(由派出所出具)。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并提供能证明被继承人与其父母、配偶、所有子女关系的原始登记表或其他档案材料的复印件并盖章)。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由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并提供能证明继承人与死者间关系的原始登记表或其他档案材料的复印件并盖章,如继承人系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另需提供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登记簿和房屋查档证明)、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10、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向公证处提供。
1
1、如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且不能亲自前来,则须提交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1
2、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1
3、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经公证人员审核确认后,所有继承人再持身份证件共同前来办理(已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继承人除外)。
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3、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4、如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证;
(2)如离婚的,提供民政部门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3)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4)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6、被继承人与配偶及所有子女在一起的老户籍底册证明(由派出所出具)。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并提供能证明被继承人与其父母、配偶、所有子女关系的原始登记表或其他档案材料的复印件并盖章)。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由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并提供能证明继承人与死者间关系的原始登记表或其他档案材料的复印件并盖章,如继承人系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另需提供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登记簿和房屋查档证明)、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10、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向公证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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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且不能亲自前来,则须提交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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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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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经公证人员审核确认后,所有继承人再持身份证件共同前来办理(已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继承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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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女属于继承人吗
私生子享有合法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中的“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领养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父母”则包括亲生、养父母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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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属于代位继承吗
[律师回复] 对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属于代位继承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属于代位继承吗
是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
第十条的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十一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综合以上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此时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理应做为第一继承人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一、代位继承权指什么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二、代位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这是因为遗嘱必须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的条件,在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无效。
非上市公司股权继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现代企业,随着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以及社会分工更加细致化和专业化,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系实质上成为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但委托人与代理人两者的效用最大化目标往往是不一致的。产权理论认为,私有产权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方面所起的激励作用是一切传统手段无法与之相比的。股权激励正是为解决作为企业的所有者股东(即委托人)与代理人(包括员工与职业经理人)效用目标最大化的激励机制。委托人通过设计出一个代理人能够接受的契约即股权激励计划,使得代理人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委托人效用的最大化,这就形成了现代企业激励理论中产权激励和竞争激励的两条主线。换言之,这就是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
因此,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需要解决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效用最大化的问题,而股权激励机制恰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机制。因此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可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但作为非上市公司,其股权激励机制与上市公司相比,却有着如下差异:
一、监管法规不同
上市企业作为公众公司,不仅其财务状况公开化,其激励方案受相关法规的监管也较为严格,有《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如果是国有控股公司,还受到《国有控股上市企业(境内外)实行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监督和管束,其激励方案(计划)较为透明。而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以《公司法》为主,其他方面法规不多。
二、激励模式不同
上市企业受到相关法规的规定,其激励形式以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为主。而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模式,不局限于上述形式的限制,还包括分红权、虚拟股票、账面价值增值权、业绩股票、股份期权、储蓄参与股票等等。
三、股票定价不同
上市公司股票定价与非上市公司股票定价有着显著不同,上市企业由于相关法规明确、市场化和透明度较高,因而操作性较强。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中的股票定价,则往往由内部股东大会决定,透明度较低,定价操作性较弱,需要聘请专业机构协作完成,通常参照每股净资产,进行平价、折扣或溢价出售。
四、业绩目标设置不同
无论是限制性股票还是业绩股票,一般都在激励计划的授予或者解锁方面附带一定的业绩目标,再根据这些业绩目标的达成来决定被激励对象是否有权被授予或有权行权。在业绩目标条件设置方面有着显著的不同。上市企业一般被激励对象的业绩目标设置多以A(经济增加值)、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率等为主,而非上市公司一般激励授予条件相对比较简单直接,以营业收入和利润率为主。
非产权房足否可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没有取得产权的房产不可以继承过户。需要房主取得住房产权之后,才可以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物权法》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继承法》规定;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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