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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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赔偿最长诉讼时效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最长诉讼时效为三年。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财产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事故发生其计算;

如果当事人申请调解解决的,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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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你好,我朋友前不久买了财产损失险,现在对合同存在纠纷 ,请问一下财产损失保险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谢谢
[律师回复] 财产保险合同索赔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关于五年期间的限制是指被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期间,只要在五年内向保险人提出均为有效,但自其收到拒赔决定之日起,应启动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也称消灭时效,指请求权持续不行使经过法定期间的情形,其法律效果通常为产生请求义务人拒绝给付的权利。
由该概念可以看出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
  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范,当事人不得以协议的方式排除适用或更改时效期间。诉讼时效的适用具有普遍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诉讼时效适用于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
  除斥期间及其与诉讼时效的比较: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其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了该项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两者的共同点是:
  第
一,发生的条件都是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了一定的期间;
  第
二,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第
三,都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第
四,都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
一,效力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立法目的在于维护新的法律关系,在期间经过后,权利人丧失了胜诉权;而除斥期间的立法目的在于维护旧的法律关系,期间经过后消灭的权利不是请求权而是形成权。
  第
二,起算点不同。依据《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我国诉讼时效原则上从请求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起算应受最长期间限制,在我国,即使请求权人不知道或应当不知道,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保护;除斥期间则一般从权利产生时起算。
  第
三,计算方式不同。诉讼时效为可变期间,可以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而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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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损失请求权与诉讼时效
[律师回复] 1、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损害赔偿的约定时,依其约定;无此约定时,则无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于诉讼时效,其起算点应为当事人约定的支付损害赔偿金的期限届满的次日。
2、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目的而解除,一般无损害赔偿,但在因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发生不可抗力,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部分不能履行,当事人未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等情况下,可能存在着损害赔偿此类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于诉讼时效,其起算点为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次日,而非合同解除生效之时。
3、依据解释,在第三人的过错行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因此而解除时,债务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于诉讼时效,其起算点为违约责任成立的次日,而非合同解除生效之时。
4、在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构成损害赔偿责任。该请求损害赔偿,并非另外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新损害赔偿请求权,而是因债务不履行所生的旧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因合同解除失去存在。其消灭时效自该损害赔偿请求权可行使时,也就是自债务不履行时起算
5、在约定解除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有关于损害赔偿的约定,或者虽无此类约定但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存在着损害赔偿。因约定而生的损害赔偿,其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约定的支付赔偿金期限届满的次日,无此类约定时则为合同解除生效之时。因违约而生的损害赔偿,其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违约责任成立亦即损害赔偿请求权产生的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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