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要去什么地方开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可为办理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出具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
由本人在当地交通管理部门领取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表,交通运管部门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
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申请要写明姓名、住址、单位、身份证号、驾驶证档案号和所驾驶车辆的车号,并提供身份证和驾驶证的复印件。
《道路交通事安全法》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的,会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事故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此时对肇事者的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肇事者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什么地方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
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所以,伤残评定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如果当事人没有鉴定所的相关信息,可以向交警部门或律师所进行咨询,当事人自行选择相关鉴定机构。
如财产损失较大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则不能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应当由交警部门委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
调解开始前,交通警察应当对调解参加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一)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是否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遗产继承人是否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
(二)是否是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是否是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其他人员。
对不具备资格的,交通警察应当告知其更换调解参加人或者退出调解。经审核,调解参加人资格和人数符合规定的,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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