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的在交通事故中不一定需要负全责。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要考虑到道路环境、标志标线情况、车辆速度、驾车人的避险措施、行人动态等等因素后进行划分,并不是说一方存在违法行为就一定要负全责,还要看其对事故发生起到的作用确定,具体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划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是什么
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谁有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不是无证驾驶的一方就一定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具体的责任划分可以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无证驾驶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要负全责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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