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写离婚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
写好一份起诉书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不能有任何的错误。
2、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3、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4、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写对自己不利的话。
5、要写明有何财产、怎样分割、子女有谁抚养等若财产、债权、债务过多可另列清单。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处理好离婚类型的案件,对于原告来说的话肯定是需要提前离婚起诉书的,在离婚起诉书当中比较重要的内容就是诉讼请求,还有就是涉及到夫妻关系解除方面的一些事实和理由的。然后就是需要将相关的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财产分割相关证据(房产证、存折、汽车、公司营业执照、股权比例证明和其他财产清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起诉离婚需要如下程序:
1、起诉。即当事人需要携带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起诉书还有包括原,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受理;
3、调解;
4、裁判。即经调解无效,法院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写离婚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