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民事欺诈罪要坐牢吗?
没有民事欺诈罪,民事欺诈不需要坐牢,民事欺诈和诈骗的法律性质不同,两者的区别包括:
1、目的不同。
诈骗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民事欺诈的直接目的是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最终目的是通过履行合同获得经济利益;
2、手段不同。
民事欺诈只有辅助欺骗行为,诈骗有核心欺骗行为。民事欺诈行为人实施的欺骗行为是订立合同的辅助手段,可称为辅助欺骗行为,行为人与他人签订、履行合同本身不是欺骗;
3、法律关系不同。
民事欺诈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诈骗行为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因诈骗行为而形成合同关系;
4、民事救济的可能性不同。
因民事欺诈造成他人经济损失,被欺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获得救济。诈骗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往往采用隐匿身份、住址等方式致使双方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被害人无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权利;
5、法律后果不同。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事欺诈纠纷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四、民事欺诈纠纷的诉讼状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五、民事欺诈纠纷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六、民事欺诈纠纷的质证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民事欺诈罪要坐牢吗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民事欺诈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受欺诈签订的合同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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