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非实刑,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人的人身自由不被限制,无需收监。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是否执行其刑事处罚,取决于其考验期内的表现,表现好则不再执行刑事处罚,表现不好则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故对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而言,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或发现漏罪的,因其尚未执行刑罚,不能对其适用先减后并、先并后减的规定,减去其已经经过的考验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但是需要矫正机构的批准。
一般情况下,因就医、探亲等正当理由需要去外地的,矫正机构原则上都会批准。就拿我本地的矫正机构举例,只要矫正对象在缓刑矫正期间服从矫正机构(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安排,按时报道、接受教育、学习。想要请假的话,基本上会批准的,而且比较简单的请假可以通过钉钉或电话申请。当然,如果矫正对象表现不好,请假就有概率被拒绝。实践中,如果表现好等情况下,去外地旅游等原因请假几天,也会批准。
三、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工作吗?
缓刑期间,原则上不可以去外地工作。因为缓刑是必须接受社区矫正的,矫正对象去外地工作,矫正人员就没办法对其进行监管了,所以原则上,不准去外地上班。但是,如果在本地上班的,因为工作需要,需要经常跨市、县活动的,原则上经过批准允许去外地,甚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简化请假的方式。
四、缓刑期间,未经批准去外地会有什么后果?
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一般会根据违规的严重情况进行警告、训诫,如有必要,可以对矫正对象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多次违规的,甚至会被撤销缓刑,执行收监。
五、缓刑期间异地再犯罪,谁来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57条规定:“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并书面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条、第2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管辖一章的相关规定,发现的新罪或者漏罪,应当由该犯罪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既有新罪,又有漏罪的,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当然,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实践中管辖权确有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罚?此时需要撤销其缓刑,在对新犯的罪做出处罚后,再与前罪数罪并罚。而在缓刑期间一般需要对行为人进行社区矫正,因此只有在经过矫正机构批准之后,才能去外地。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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