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什么情况下二审会改判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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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二审在发现主要证据并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具体什么情况下二审会改判,若有不明白之处,可以阅读本文。
具体什么情况下二审会改判

一、具体什么情况下二审改判

1、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即定错罪名的应当改判。就算定罪名准确了,但是量刑畸轻或者畸重的应当改判。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二、二审后不服判决怎么办

对二审判决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3、向人大部门进行反映。

三、二审和再审有什么区别

1、程序发生的原因或主体不同

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的主体只能具有审判监督权的国家机关。只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才能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

2、提起方式不同

上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再审程序的提起方式比较复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提交申请书和生效法律文书。

3、提起诉讼的时间要求不同

上诉要受上诉期限的限制,且期限较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4、审理的对象不同

第二审程序是当事人因不服一审未生效裁判,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而发生,所以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而再审程序的审理的对象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具有强制性、排他性和稳定性,对法院、当事人和社会都具有约束力,任何人都无权改变。只有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或者当事人依法申请再审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才能对该判决、裁定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5、审理的理由不同

二审案件审理的理由是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未生效裁判不服,请求二审法院继续审理并作出裁判。再审案件的审理的理由是生效裁判确有错误。为了纠正错误的生效裁判,确保案件的质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能采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6、适用的程序不同

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只能按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对事实清楚、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可以迳行判决、裁定。再审没有设置专门的审判程序。对再审案件的审理,不是适用第一审程序,就是适用第二审程序。

7、审结期限不同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在3个月内不能结案,需要延长审结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审结期限,不能延长。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分别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限确定,审理期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

8、裁判的效力不同

按第二审程序所作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是不准再行上诉的终局裁判。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均应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按一审程序裁判的再审案件,在上诉期间内暂不生效。按第二审程序裁判的再审案件,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二审不服可以继续上诉吗

二审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是进行申诉,申诉指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类似申请再审,或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抗诉。

具体什么情况下二审会改判,二审能否改判及改判几率需要看一审的情况和新的证据,如果一审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有新的能推翻一审的证据,二审会改判。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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