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保护自己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保护自己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保护自己

一、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保护自己

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提出报警的方式,由公安机关出警处理,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可依照治安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如果受害者是女性还可以向妇联机构求助。受害人还可以向邻居、双方的父母及其亲戚朋友以及社会的的专业人士包括婚姻咨询师、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等进行求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家庭暴力受害者如何保护自己

(1)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的家庭成员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λ应当予以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这种救济方式主要适用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4)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自诉

而对于暴力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对于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保护自己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8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保护自己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4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5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0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5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6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7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8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0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36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6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8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7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1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6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8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镇江156****703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7****442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0****227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遭遇家庭暴力有哪些途径保护自己
具体定罪根据实际情节而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而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预防农村家庭暴力的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维护社会稳定从源头抓起
一是积极开展对国家公务员,特别是立法、司法人员的社会性别及反家庭暴力教育,将特别意识纳入社会生活及各项政策和法律中,把反对家庭暴力放在促进男女平等,推进社会文明的高度来认识;
二是应对家庭暴力做出科学的法律定义,对实施家庭暴力进行经济、行政、法律上的制裁;
三是应根据加强对受害妇女的法律援助。
四是从社会治安,创建平安临泽的高度认识,依法教育和依德教育相结合,防止家庭暴力行为。
(二)建立警民结合的农村家庭暴力投诉站
家庭暴力因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的特殊性,使得受害者投诉不方便,不及时。若能在农村设立家庭暴力投诉业务,则受害妇女能够就近及时投诉,使防止家庭暴力得到有效遏止。也可以在110报警点增设家庭暴力处理业务,以防止家庭暴力在农村、社区的升级,保障社会长治久安。
(三)在指定医院设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
在家庭暴力造成的离婚案中,受害者往往因为证据不足而难以索赔。而家庭暴力因其发生场合的隐蔽性和私人化,难以寻找证人,而受害人的伤情鉴定是最好的证据,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的建立是选择在人口密集的医院设立,伤情鉴定应做到及时、快速、准确、科学可信,同时还应做到保密和对受害人应有的关心和尊重。
(四)建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
应建立公、检、法、司、妇联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妇女维权的政府行为,做到维权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社会稳定不留死角。乡镇村、社区、妇联要定期向上一级妇联汇报家庭暴力的人和事,争取公、检、法、司、妇联各部门的支持,使严重侵害重大案件,疑难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五)建立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制度
应当在法院成立妇女维权法庭、审理维权案件时,妇联干部以特邀陪审员身份参加审理。
(六)对受害妇女提供如实有效的法律援助
(七)建立临时性妇女庇护中心
为受害者躲避进一步的暴力提供免费安全的庇护场所,减少已知情况下家庭暴力的进一步危害,保护妇女的人身安全。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18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保护自己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保护自己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朋友是做一名程序软件设计的,现在商业秘密有了一些纠纷,我国商业保护法对于商业秘密保护途径有哪些途径呢?
[律师回复] 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其范围来看,它包括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和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况、产销策略等信息。商业秘密不同于专利权,和著作权也不一样,它不是靠外在法律的强制和法律的保护,而是靠企业自身内在的保密程度。只要能够长久保守秘密,商业秘密就能长久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途径
企业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时,可以同时或单独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予以保护:
(一) 劳动法保护
用“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模式来实现,因为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由于企业要求既要少花钱又要长期有效,只能这样做了。如果员工违约企业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权。
(二) 其他行政法保护
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规,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让行政机关来查处。这种方式有时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有关行政机关指公安和工商局。
(三) 民法保护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违约之诉的根据是《合同法》,侵权之诉的根据是《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20条的规定。可以要求新用人单位和员工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有:支付违约金、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
(四) 刑法保护
依据如下:
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12月28日通过)。第七条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1、修订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体系。
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专设网络消费维权章节之外,尽快出台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监管和网购消费维权的具体细则和规定,重点补充、完善网络消费维权的管辖权、网络商品经营者责任、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责任等条款,并将其纳入法律法规监管之中,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体系。
2、引导自我保护,积极防范风险。
工商部门、消协应引导网购消费者谨慎选择交易对象,尽量选择信誉好、安全性较高的网站购物;在购物过程中注意识别虚假信息、妥善保护私人信息并认真阅读和保存交易规则;在支付过程中注意保存电子购物单据,支付后必须记录交易的流水单号,以备记录、查询和作为纠纷处理的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应在有效异议期内积极与网络经营者协调,若无法协调应及时收集凭证、单据等,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
3、强化人员培训,应对维权需要。
网购消费维权工作对工商执法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应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消法》新适用领域和法规的理解程度,使执法人员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掌握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并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知识以及电子证据的搜索、跟踪、固定等一系列专门知识,以积极应对网购维权工作需要。
4、强化网购监管,规范交易行为。
加大对电商提供商品质量的监测频率、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傍名牌等商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网购平台的巡查,尤其注重定期不定期检查网购合同、交易评价等内容,一旦发现网购欺诈、虚假宣传、不平等格式条款违法等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5、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覆盖辖区的“12315打假维权提示牌”、“一会三站”、12315申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高效、快捷受理网购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方面的投诉举报,做到深入调查、积极处理、及时反馈,强有力保护好广大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家庭暴力有什么救济途径
遭遇家庭暴力的救济途径,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社会救助,另一种则为民事救济。社会救助就是受害人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求助,对家庭暴力进行劝阻、调解。民事救济则主要是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在提起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同时要求施暴者作出损害赔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消费者维权有哪些途径
[律师回复]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应尽可能地了解。
3、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后应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
4、自动与商家协商。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
5、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从2014年3月15日起针对网上购物,商品不符合自己需求,买家可以在签收日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无理由退换货的前提是该商品未被拆封。
6、12315维权。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
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此途径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寻找法律维权的方法。能给予不法商家最有效的惩罚。再使用12315维权之前,最好能保留商家不正当交易的有效凭证。
7、媒体曝光维权。针对有背景、有影响力的违法商家,各种协商途径,各种维权受阻,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电视台、网站、微博等)曝光其违法行为,通过舆论的压力和高层政府的重视来深度维权。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维权途径有很多种,但是还是需要在购买时候多注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债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建立公司灭失预警机制  在私营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处于激烈市场竞争中的任何公司都有可能因受内外因素的影响而遇到经营危机,从而侵害人的权益。  根据国外经验,可建立公司灭失预警机制,对公司经营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危机信息并发出警情预报,把灭失风险引入公司内部,让公司、管理者、股东共同承担风险责任,使责、权、利三者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保障公司正常运转和债权人的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二、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在我国的公司法规中,缺少在公司休眠时追究股东、董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这也是休眠公司产生的重要原因。  因此,可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以对休眠公司的债权人权益进行保护,也就是把休眠公司与债权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矛盾,转移到公司内部。  当股东、董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同公司生存与发展绑在一起后,他们就会顾忌公司休眠的经济成本和法律成本,这样就可有效避免公司通过休眠而进行投机的情形发生。   三、设立公司保证金和承诺还债制度  从直销企业保证金制度、房地产经纪行业保证金制度、民办高校保证金制度的实际效果来看,建立公司保证金制度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公司保证金制度是指由公司注册时缴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用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债权人权益的专用款项。保证金属于缴纳的公司所有,当公司发生合并、分立、解散、转产、破产、休眠等情形,保证金作为公司财产的一部分,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置。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家庭暴力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遭遇家庭暴力的救济途径,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社会救助,另一种则为民事救济。社会救助就是受害人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求助,对家庭暴力进行劝阻、调解。民事救济则主要是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在提起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同时要求施暴者作出损害赔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的妹妹遭受着他丈夫的家庭暴力,但是又不敢报警,我作为她的姐姐很着急,想问一下如何保护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律师回复] 遭遇家庭暴力时,作为受害人,首先要选择有效的救济途径和措施,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人身权利。
《反家庭暴力法》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规定了三种救济途径和六种救助措施:
三种救济途径:一是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二是向公安机关报案;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人身保护令)。
六种救助措施(社会救助):一是要求相关组织、机构强制报告;二是提供临时庇护; 三是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 四是提供法律援助、缓减免交诉讼费用; 五是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 六是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此外,还可以对暴力行为人施以治安处罚与刑事处罚。
反家庭暴力是社会共同责任: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外的人员、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发现有家庭暴力等情形,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当事人,公安机关处理后,可以对其出具告诫书。该告诫书可以作为法院审理涉家暴案件的证据。
附:《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是针对保护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回答。
劳动者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1、权利、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俩遇到困难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俩会想到政府,会向政府寻求帮助。
2、求助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将整合政府各职能部门现有服务热线,集中受理群众求助、救助、询问、投诉等非紧急类诉求。通过政府向社会提供的热线电话反映问题,寻求帮助。
3、信访。公民以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反映问题,提议要求和建议,进行申述、控告和检举,促使有关部门处置或解决并予以答复。通过上访来解决困难,这是公民所享有的一项权利。
4、通过书信、电子邮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以寻求帮助和解决。
5、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地对民间纷争进行商洽,促使纷争的两方达到和解,从而及时地解决纷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申请行政复议,这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议请求,要求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做法进行审查并对其作出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能起到维护权益的效果,而且更为简便、经济。
7、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是指经济合同纷争、劳动争议或海事纷争发生以后,当事人一方或两方向有关仲裁组织提议申请,请求对其纷争或争议居中调解、进行裁决的做法。
8、提诉讼讼: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家庭暴力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1、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2、行政处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消费者维权的途径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消费者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权的途径。
一、协商解决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提讼。”此条第1项规定,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在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行为,消费者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即可用投诉、申诉或仲裁、手段解决纠纷。如果经营者的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扩大的,经营者除了应当满足消费者正常要求外,还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经营者故意推卸责任,认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生产厂家的事,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因此,当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如经营者推卸责任,认为是生产厂家的问题,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时,消费者应当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挟在中间让厂家和经营者当“皮球”踢。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经营者以店堂通知、声明、告示为由,拒不承担责任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当消费者因商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与商家交涉、协商时,千万不能为其店堂内服务规则或商品销售告示所约束,这些服务规则与法无据,没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规则。
二、投诉、调解
投诉的定义:
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
投诉的形式: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一是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是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三是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四是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五是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三、行政申诉
申诉的定义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相比,申诉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如何进行申诉?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申诉的日期。必要时,消费者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但需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提讼。
四、提讼(如消费者与经营者间有仲裁协议,则须首先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结果再提取诉讼)
提讼的定义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人民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在我国,诉讼大致分为三种形式:
(1)刑事诉讼;
(2)民事诉讼;
(3)行政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提起讼诉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18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庭暴力 > 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保护自己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