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子女进行家暴的,家庭暴力本身不属于犯罪,只有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伤害才能构成犯罪,构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构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怎样对家暴行为进行认定
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之间偶尔的打闹、争吵,没有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一般不算家庭暴力。
结合司法实践,可以判决离婚的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
(1)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一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实施了侵犯人身、精神、性方面的强暴行为。在客观上家庭暴力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强奸等暴力行为或者以暴力进行恐吓、威胁、逼迫,还应该包括间接家庭暴力行为,即雇用家庭以外的第三人对家庭成员进行伤害。也可以是消极的作为,如使受害人挨冻、受饿、不准进门、有病不给治疗等。
(2)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伤害达到一定的程度。由于侵权行为发生在夫妻之间,为了避免家庭暴力概念过于宽泛的使用,导致社会婚姻关系的不稳定,同时也为了区别家庭暴力与一般的夫妻争吵,故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一般需要造成“一定伤害后果”,但应达到什么样的伤害后果才能认定是家庭暴力呢?从司法实践经验来看,通常一方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另一方轻伤以上的人身伤害,受害方起诉离婚的,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不是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受害人要证明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事实,实务中需要提供报警回执、询问笔录、处罚决定、验伤报告、诊断证明、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综合证据,并且需要至少举证证明受到两次或以上的暴力伤害。
(3)当事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家庭暴力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施暴人实施暴力行为主观上存在明确的目的性和故意性。若双方发生争执,一方一时失手将另一方打伤或者在双方推搡中,一方不慎摔倒致伤,此时由于加害方是出于过失的心理,通常不认定为是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三、如何对家暴行为进行认定
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成员之间偶尔的打闹、争吵,没有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一般不算家庭暴力。
结合司法实践,可以判决离婚的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
(1)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一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实施了侵犯人身、精神、性方面的强暴行为。在客观上家庭暴力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强奸等暴力行为;或者以暴力进行恐吓、威胁、逼迫,还应该包括间接家庭暴力行为,即雇用家庭以外的第三人对家庭成员进行伤害。也可以是消极的作为,如使受害人挨冻、受饿、不准进门、有病不给治疗等。
(2)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伤害达到一定的程度。由于侵权行为发生在夫妻之间,为了避免家庭暴力概念过于宽泛的使用,导致社会婚姻关系的不稳定;
同时也为了区别家庭暴力与一般的夫妻争吵,故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一般需要造成“一定伤害后果”,但应达到什么样的伤害后果才能认定是家庭暴力呢?
从司法实践经验来看,通常一方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另一方轻伤以上的人身伤害,受害方起诉离婚的,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不是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受害人要证明身体;
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事实,实务中需要提供报警回执、询问笔录、处罚决定、验伤报告、诊断证明、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综合证据,并且需要至少举证证明受到两次或以上的暴力伤害。
(3)当事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家庭暴力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施暴人实施暴力行为主观上存在明确的目的性和故意性。若双方发生争执,一方一时失手将另一方打伤或者在双方推搡中,一方不慎摔倒致伤,此时由于加害方是出于过失的心理,通常不认定为是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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