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人有继承权吗
死人没有继承权。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子女都有继承权吗
子女不一定都有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来定。
如果有遗嘱并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没有指定子女继承,子女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
如果在老人死亡之后,子女也死亡。那么老人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子女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子女死亡后,他的继承份额可以作为遗产,办理转继承手续。
如果子女是先于老人死亡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子女就没有继承老人遗产的继承权。当然在实践中还要考虑死者配偶的财产权利,要先析产才能再继承。对于尽了主要照顾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干女儿有继承权吗
干女儿不是法律严格意义上的养子女,没有继承权。
干女儿往往是社会交往中,双方父母因为关系甚好,而让自己女儿认对方为干父母。这种行为仅是一种社交关系,没有法律意义。
根据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继承编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干女儿和干父母也没有法律上相互扶持和抚养、赡养的义务,因此,如果“干女儿”仅是社交关系的范畴,则不能获得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死人有继承权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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