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罪怎么判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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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罪一般按照诈骗罪处理,犯此罪的,一般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以下是关于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罪怎么判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罪怎么判

一、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罪怎么判

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罪一般按照诈骗罪处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网络诈骗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诈骗立案必须满足哪三个条件

诈骗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包括: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断;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及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再比如盗窃没有达到当地盗窃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这也不能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

一般来说,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罪一般按照诈骗罪处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罪怎么判这个问题,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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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BOT的理论和核心结构BOT模式的理论依据是:发展基础设施项目是政府的义务,但是政府没有财力做;即使政府有财力,政府直接投资和经营项目往往效率低下;虽然可以将项目交给私人投资者建设和运营,但项目具有公益事业的性质,最终的财产所有权应由政府代表公众拥有;政府负责项目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调,不管项目多么私营化,公共服务的价格须由政府确定。可见,BOT项目既鼓励了私人投资,又保留了政府的最终控制权,可以较好地实现投资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很适合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既然BOT项目源自政府的财力不足,一个BOT项目要想获得成功,核心是要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即按照BOT模式进行项目的投资和融资。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计划投资、政府投资与BOT项目投资之间的根本区别,前者靠的是政府计划资金和财政拨款,后者则基本上需要向市场要资金,即投资人的自有股本金加上投资人向银行的融资借贷。
其次,我们必须了解BOT项目融资与普通借贷融资之间的差别。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对BOT项目采取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所谓有限追索项目融资,即以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权益为抵押或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和法律结构,这种结构非常适合那些投资额大、回收期长、收益不高但十分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公司在其股东投入股本金后,可以将项目资产和公司权益抵押和质押给银行,从银行获得贷款。前国家计委试点的外商投资基础设施BOT项目,以及这几年有影响的外商投资的BOT项目,都采用了有限追索项目融资结构,并为国际金融市场认可,取得了成功。目前,国内银行也在开始学习和引进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对BOT项目采用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是符合这类项目的内在特性的。对基础设施这类投资额大、利润低但稳定、回收期长的项目,任何人都不会完全以股本金投资的方式来运作,因为从商业盈利和资金成本的角度看这样作是不划算的,违反商业惯例和市场法则。如果强行要求投资人全部以股本金投资,一种可能是只有少量资金雄厚的大腕够格,将大量潜在投资人挡在门外,降低竞争度;另一种可能是投资人暗地里东凑西借,变相借款冒充股本金,而这将给项目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进而给政府和公众带来风险。如果不采用项目融资,投资人只好借助股东贷款的融资方式,这同样会对项目造成潜在风险。因为其
一,不管投资人有多强的实力,都有可能出现经营不善、资金紧缺、资金链断裂、银行下调信贷额度、撤回贷款的风险。一旦母公司出现问题,资金链断掉,作为子公司的项目公司会立即陷入危机。其
二,任何投资人的资金实力都不是无限的,它可能使用股东贷款的方式做了几个项目后,就无法从银行贷到款了,因为它的信贷额度或资产抵押可能已经用尽了。在这种情况下,或者它不再参加此类项目,守住已有项目,不再扩张,而这是违反市场生存竞争法则的;或者为获得项目不惜违规贷款,例如双重或超额抵押质押骗取贷款,从而危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并埋下危及项目公司的伏笔;或者被迫急于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脱身去做更具商业价值的项目,使得项目运营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受到影响。因此,可以说BOT项目的核心是可行的财务和融资结构,最大的风险是融资风险。建设企业怎样分析BOT项目的适合度到底哪些BOT项目适合建设企业参与建设企业需要
首先了解一个BOT项目的投融资结构,才能对其风险做出恰当的分析和判断,把握好商机。如果一个BOT项目使用世界银行贷款或者外国政府贷款,那么它同时会有我国政府财政配套资金或其他财政保障,其资金相对来讲比较落实,而且招投标的规则公开透明,比较严谨。这类项目比较适合建设企业通过常规的工程投标和承包方式参与,且风险较低。但正因为其属于常规投标,风险低,竞争十分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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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必须了解计划投资、政府投资与BOT项目投资之间的根本区别,前者靠的是政府计划资金和财政拨款,后者则基本上需要向市场要资金,即投资人的自有股本金加上投资人向银行的融资借贷。
其次,我们必须了解BOT项目融资与普通借贷融资之间的差别。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对BOT项目采取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所谓有限追索项目融资,即以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权益为抵押或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和法律结构,这种结构非常适合那些投资额大、回收期长、收益不高但十分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公司在其股东投入股本金后,可以将项目资产和公司权益抵押和质押给银行,从银行获得贷款。前国家计委试点的外商投资基础设施BOT项目,以及这几年有影响的外商投资的BOT项目,都采用了有限追索项目融资结构,并为国际金融市场认可,取得了成功。目前,国内银行也在开始学习和引进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对BOT项目采用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是符合这类项目的内在特性的。对基础设施这类投资额大、利润低但稳定、回收期长的项目,任何人都不会完全以股本金投资的方式来运作,因为从商业盈利和资金成本的角度看这样作是不划算的,违反商业惯例和市场法则。如果强行要求投资人全部以股本金投资,一种可能是只有少量资金雄厚的大腕够格,将大量潜在投资人挡在门外,降低竞争度;另一种可能是投资人暗地里东凑西借,变相借款冒充股本金,而这将给项目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进而给政府和公众带来风险。如果不采用项目融资,投资人只好借助股东贷款的融资方式,这同样会对项目造成潜在风险。因为其
一,不管投资人有多强的实力,都有可能出现经营不善、资金紧缺、资金链断裂、银行下调信贷额度、撤回贷款的风险。一旦母公司出现问题,资金链断掉,作为子公司的项目公司会立即陷入危机。其
二,任何投资人的资金实力都不是无限的,它可能使用股东贷款的方式做了几个项目后,就无法从银行贷到款了,因为它的信贷额度或资产抵押可能已经用尽了。在这种情况下,或者它不再参加此类项目,守住已有项目,不再扩张,而这是违反市场生存竞争法则的;或者为获得项目不惜违规贷款,例如双重或超额抵押质押骗取贷款,从而危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并埋下危及项目公司的伏笔;或者被迫急于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脱身去做更具商业价值的项目,使得项目运营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受到影响。因此,可以说BOT项目的核心是可行的财务和融资结构,最大的风险是融资风险。建设企业怎样分析BOT项目的适合度到底哪些BOT项目适合建设企业参与建设企业需要
首先了解一个BOT项目的投融资结构,才能对其风险做出恰当的分析和判断,把握好商机。如果一个BOT项目使用世界银行贷款或者外国政府贷款,那么它同时会有我国政府财政配套资金或其他财政保障,其资金相对来讲比较落实,而且招投标的规则公开透明,比较严谨。这类项目比较适合建设企业通过常规的工程投标和承包方式参与,且风险较低。但正因为其属于常规投标,风险低,竞争十分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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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政府补贴项目有:
一、种养类农业补贴:
(
1)畜禽良种基地项目申报。
(
2)商品粮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
3)小杂粮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
4)水产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
5)蔬菜(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
6)茶叶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
7)花卉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
8)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试点项目。
(
9)水果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项目申报。
(
10)桑蚕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项目申报。
(1
1)深水网箱养殖基地项目申报。
(1
2)秸秆养畜项目申报。
(1
3)沼气工程项目申报。
(1
4)经济林类项目申报。
(1
5)设施农业类项目申报。
(1
6)高产攻关作物项目申报。
二、加工类补贴:(
1)粮食加工项目申报。(
2)果蔬加工项目申报。(
3)畜产品加工类项目申报。(
4)油料加工类项目申报。(
5)水产品加工类项目申报。(
6)生物工程类项目申报。(
7)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
8)食品加工类项目申报。(
9)液态奶加工类项目申报。(
10)酒花麦芽类加工项目申报。
三、流通设施类补贴:(
1)保鲜类项目申报。(
2)集散地批发市场项目申报。
四、基本建设类补贴:(
1)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申报。(
2)节水灌溉项目申报。(
3)田间水电路改造项目申报。(
4)中小型灌区水库改造项目申报。(
5)盐碱地改造项目申报。(
6)沙荒地改造项目申报。(
7)草地建设项目申报。发改委:(
1)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与现代农业高技术工程项目申报。(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申报。(
3)现代中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财政部:(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
3)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项目申报。(
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专项项目申报。商务部:(
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项目。(
2)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项目。科技部:(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申报。(
3)国家推广计划项目申报。(
4)国家高新技术科研项目申报。
国企bot项目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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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套取资金的具体情况,可以分别向该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或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或检察机关举报,注意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证据线索。也可以到所在地财政部门、监察部门、纪委进行实名投诉,或者邮寄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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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国家政策扶持项目
[律师回复] 依据我国的有关规定,2020年国家政策扶持项目有:1、对农业科技人才的扶持项目;2、国家林业场对储备林的扶持项目;3、木本油料的扶持项目;4、对有特色的经济林的扶持项目;5、对于林木下菌种等的扶持项目;7、养殖业和农产品的扶持项目;8、一二三农村产业的扶持项目;9、对农业产品的扶持项目;10、对现代农业产业的扶持项目。 【法律依据】 国家政策扶持项目: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只要创建通过,国家先行补助10亿元,用于园区建设。目前全国一共创建62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0年一共要创建300家,还要再创建238家。2、田园综合体项目,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每年6000-8000万,连续三年,比如河北迁西县花香果巷项目,第一批8000万资金已经到位。省级田园综合体:3000-6000万,根据各省具体情况,比如江苏省2017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各350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别为3500万元、400万元。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创建通过国家给予5000万元补助资金。目标是按照当年创建、次年认定、分年度推进的思路,力争到2020年建成300个融合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发展、利益联结紧密、配套服务完善、组织管理高效、示范作用显著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4、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以前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从2018年开始,每个创建通过的先导区,国家将给予2000-3000万不等的补助资金。5、对养殖基地与农产品流通设施的扶持,这些补助范围比较广泛、具体可大致分为对经济林发展、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藏、批发等流通设施有关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企业进行补贴,对于合作社补助的金额在5—150万元左右,而对农业龙头企业补助金额则为1—300万元。6、林下经济示范项目,此项目主要是在不影响林木正常生长情况下,结合林下空间优势,发展林下药材、林下食用菌种植等林下经济,提升林地复合经营能力;符合条件的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均可申报。7、特色经济林示范项目,该项目主要是在适宜地区,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榛子、香榧、枸杞、红枣等干鲜果品以及竹笋等森林食品,建设高产高效示范基地。符合条件的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均可申报。8、木本油料示范项目,此项目主要是突出科技示范、良种示范、栽培示范及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重点支持油茶、核桃、油橄榄、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符合条件的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均可申报。9、国家储备林示范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主要是国有林场(森工企业);采取人工造林、现有林改培等集约经营措施,着力培育中短周期速丰林、大径级用材林和珍稀树种。10、农村农业科技人才扶持项目,农业科技人才扶持项目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能力建设、农业信贷担保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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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如何参与BOT项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BOT的理论和核心结构BOT模式的理论依据是:发展基础设施项目是政府的义务,但是政府没有财力做;即使政府有财力,政府直接投资和经营项目往往效率低下;虽然可以将项目交给私人投资者建设和运营,但项目具有公益事业的性质,最终的财产所有权应由政府代表公众拥有;政府负责项目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调,不管项目多么私营化,公共服务的价格须由政府确定。可见,BOT项目既鼓励了私人投资,又保留了政府的最终控制权,可以较好地实现投资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很适合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既然BOT项目源自政府的财力不足,一个BOT项目要想获得成功,核心是要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即按照BOT模式进行项目的投资和融资。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计划投资、政府投资与BOT项目投资之间的根本区别,前者靠的是政府计划资金和财政拨款,后者则基本上需要向市场要资金,即投资人的自有股本金加上投资人向银行的融资借贷。
其次,我们必须了解BOT项目融资与普通借贷融资之间的差别。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对BOT项目采取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所谓有限追索项目融资,即以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权益为抵押或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和法律结构,这种结构非常适合那些投资额大、回收期长、收益不高但十分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公司在其股东投入股本金后,可以将项目资产和公司权益抵押和质押给银行,从银行获得贷款。前国家计委试点的外商投资基础设施BOT项目,以及这几年有影响的外商投资的BOT项目,都采用了有限追索项目融资结构,并为国际金融市场认可,取得了成功。目前,国内银行也在开始学习和引进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对BOT项目采用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是符合这类项目的内在特性的。对基础设施这类投资额大、利润低但稳定、回收期长的项目,任何人都不会完全以股本金投资的方式来运作,因为从商业盈利和资金成本的角度看这样作是不划算的,违反商业惯例和市场法则。如果强行要求投资人全部以股本金投资,一种可能是只有少量资金雄厚的大腕够格,将大量潜在投资人挡在门外,降低竞争度;另一种可能是投资人暗地里东凑西借,变相借款冒充股本金,而这将给项目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进而给政府和公众带来风险。如果不采用项目融资,投资人只好借助股东贷款的融资方式,这同样会对项目造成潜在风险。因为其
一,不管投资人有多强的实力,都有可能出现经营不善、资金紧缺、资金链断裂、银行下调信贷额度、撤回贷款的风险。一旦母公司出现问题,资金链断掉,作为子公司的项目公司会立即陷入危机。其
二,任何投资人的资金实力都不是无限的,它可能使用股东贷款的方式做了几个项目后,就无法从银行贷到款了,因为它的信贷额度或资产抵押可能已经用尽了。在这种情况下,或者它不再参加此类项目,守住已有项目,不再扩张,而这是违反市场生存竞争法则的;或者为获得项目不惜违规贷款,例如双重或超额抵押质押骗取贷款,从而危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并埋下危及项目公司的伏笔;或者被迫急于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脱身去做更具商业价值的项目,使得项目运营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受到影响。因此,可以说BOT项目的核心是可行的财务和融资结构,最大的风险是融资风险。建设企业怎样分析BOT项目的适合度到底哪些BOT项目适合建设企业参与建设企业需要
首先了解一个BOT项目的投融资结构,才能对其风险做出恰当的分析和判断,把握好商机。如果一个BOT项目使用世界银行贷款或者外国政府贷款,那么它同时会有我国政府财政配套资金或其他财政保障,其资金相对来讲比较落实,而且招投标的规则公开透明,比较严谨。这类项目比较适合建设企业通过常规的工程投标和承包方式参与,且风险较低。但正因为其属于常规投标,风险低,竞争十分激烈。
国税征收的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国税征收的项目有:
1.增值税;
2.消费税;
3.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
4.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5.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暂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6.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及地方附加;
7.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的各项税收;
8.出口产品退税;
9.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0.税和共享税滞纳补税罚款收入;1
1.铁道部门、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
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二、地税征收的项目有: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车辆使用税;
6.房产税;
7.屠宰税;
8.资源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
1.地方企业所得税;1
2.印花税;1
3.筵席税;1
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
5.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地方税,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是依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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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国家项目资金18万怎么判
以诈骗罪处罚,十八万属于数额巨大,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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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土地整理项目国家补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均按当季一茬实际产值补偿征用土地补偿政策第二十四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第三十一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特种经济作物的补偿标准、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占用耕地;昆明市其余各县及东川市、林地,下同)在1亩或者人均菜地在5分以上的,按照被征用耕地数除以征地前人均耕地数计算,按《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征用土地时。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不足1亩或者人均菜地不足5分的,按国家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第三十条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造成多余劳动力的安置,由州(市)人民政府规定;已收获的下年调减。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按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和建场的工本费补偿、菜地每亩年产值的2倍、县级市和州人民政府,按旱地补偿标准补偿: (一)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包括自留地: (一)被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一)征用菜地、菜地每亩年产值的3倍、林,由自治州。需要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 (四)土地管理部门发出征地通知后建造的地上附着物和地下设施。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用土地年产值的20倍;轮歇地、苇塘按5倍补偿。 (二)征用园地。 (三)国家划拨国有农,专款专用。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不包括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后迁入的户口),其余费用归被征地单位集体所有、作价补偿。 (四)国家建设划拨国有农。 (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省人民政府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的县(市)每亩交纳15000元、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补偿、竹林地;雷响田、牧场,除被征土地上属于个人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专户存入银行,并赔偿开发投资、藕塘的安置补助费。昆明市西山区,不予支付安置补助费,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按本条的规定办理、鱼塘、新开垦的耕地以及划拨国有土地的、经济林地按4倍补偿;征用耕种3年以下的开垦荒地,按上年产值的3倍补偿。第二十七条征用土地上有附着物的按下列标准支付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和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以及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当年调减,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被征耕地,采取产权调换、鱼塘。第二十八条征用城市近郊区菜地的。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为该地每亩年产值的3倍、林、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不予补偿,尚不能保持群众原有生活水平或者土地已被征完以及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1分的,按规定调减农业税、渔场土地的安置补助费。 (三)被征用土地上的坟墓拆迁。征用集体的宅基地。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草场按3倍补偿。第二十九条经批准征用集体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10倍,需要拆迁的、省辖市、藕塘。(三)征用集体打谷场。每亩耕地,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第二十六条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应当交纳新菜地开发基金、晒场等生产用地,可以对新菜地开发基金的交纳数额进行调整,为该地、官渡区每亩交纳20000元,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被征耕地,确需铲除时、县(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园地。(二)征用耕种3至5年的开垦荒地。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水田;其他县每亩交纳10000元、塘每亩年产值的5倍、零星树木(包括果树)、旱地;经济作物地,按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6倍补偿、牧、菜地的安置补助费,一般不得铲除,未收获当年作物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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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套取国家项目资金需要归还资金吗
当然需要归还资金,企业套取国家项目资金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如果以单位的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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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首先,我在此明确一下:在此我不讲国有土地和集体的征收程序。之所以不讲,其
一、是因为我认为总结这方面的内容没有多大用处。大部分被拆迁人并不在乎土地征收程序是否合法,更在乎补偿标准到底是多少,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规章规定其
二、但凡国家实施土地征收,都会将各项手续做全,并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名义去实施,作为普通的被拆迁人根本无力去对抗国家政府征收部门。所以在程序方面我不会去总结,我仅只单单汇总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的实施细则或暂行办法等地方规章、政策。下面为更好便于大家清楚的了解补偿项目,我将以石家庄为例并结合条例,对补偿标准进行详解:
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
一、产权交换式补偿
二、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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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如何进行bot项目投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BOT的理论和核心结构BOT模式的理论依据是:发展基础设施项目是政府的义务,但是政府没有财力做;即使政府有财力,政府直接投资和经营项目往往效率低下;虽然可以将项目交给私人投资者建设和运营,但项目具有公益事业的性质,最终的财产所有权应由政府代表公众拥有;政府负责项目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调,不管项目多么私营化,公共服务的价格须由政府确定。可见,BOT项目既鼓励了私人投资,又保留了政府的最终控制权,可以较好地实现投资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很适合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既然BOT项目源自政府的财力不足,一个BOT项目要想获得成功,核心是要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即按照BOT模式进行项目的投资和融资。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计划投资、政府投资与BOT项目投资之间的根本区别,前者靠的是政府计划资金和财政拨款,后者则基本上需要向市场要资金,即投资人的自有股本金加上投资人向银行的融资借贷。
其次,我们必须了解BOT项目融资与普通借贷融资之间的差别。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对BOT项目采取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所谓有限追索项目融资,即以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权益为抵押或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和法律结构,这种结构非常适合那些投资额大、回收期长、收益不高但十分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公司在其股东投入股本金后,可以将项目资产和公司权益抵押和质押给银行,从银行获得贷款。前国家计委试点的外商投资基础设施BOT项目,以及这几年有影响的外商投资的BOT项目,都采用了有限追索项目融资结构,并为国际金融市场认可,取得了成功。目前,国内银行也在开始学习和引进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对BOT项目采用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是符合这类项目的内在特性的。对基础设施这类投资额大、利润低但稳定、回收期长的项目,任何人都不会完全以股本金投资的方式来运作,因为从商业盈利和资金成本的角度看这样作是不划算的,违反商业惯例和市场法则。如果强行要求投资人全部以股本金投资,一种可能是只有少量资金雄厚的大腕够格,将大量潜在投资人挡在门外,降低竞争度;另一种可能是投资人暗地里东凑西借,变相借款冒充股本金,而这将给项目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进而给政府和公众带来风险。如果不采用项目融资,投资人只好借助股东贷款的融资方式,这同样会对项目造成潜在风险。因为其
一,不管投资人有多强的实力,都有可能出现经营不善、资金紧缺、资金链断裂、银行下调信贷额度、撤回贷款的风险。一旦母公司出现问题,资金链断掉,作为子公司的项目公司会立即陷入危机。其
二,任何投资人的资金实力都不是无限的,它可能使用股东贷款的方式做了几个项目后,就无法从银行贷到款了,因为它的信贷额度或资产抵押可能已经用尽了。在这种情况下,或者它不再参加此类项目,守住已有项目,不再扩张,而这是违反市场生存竞争法则的;或者为获得项目不惜违规贷款,例如双重或超额抵押质押骗取贷款,从而危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并埋下危及项目公司的伏笔;或者被迫急于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脱身去做更具商业价值的项目,使得项目运营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受到影响。因此,可以说BOT项目的核心是可行的财务和融资结构,最大的风险是融资风险。建设企业怎样分析BOT项目的适合度到底哪些BOT项目适合建设企业参与建设企业需要
首先了解一个BOT项目的投融资结构,才能对其风险做出恰当的分析和判断,把握好商机。如果一个BOT项目使用世界银行贷款或者外国政府贷款,那么它同时会有我国政府财政配套资金或其他财政保障,其资金相对来讲比较落实,而且招投标的规则公开透明,比较严谨。这类项目比较适合建设企业通过常规的工程投标和承包方式参与,且风险较低。但正因为其属于常规投标,风险低,竞争十分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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